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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賞忠厚之至論》原文譯文以及鑑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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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賞忠厚之至論

蘇軾 〔宋代〕

堯、舜、禹、湯、文、武、成、康之際,何其愛民之深,憂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長者之道也。有一善,從而賞之,又從而詠歌嗟嘆之,所以樂其始而勉其終。有一不善,從而罰之,又從而哀矜懲創之,所以棄其舊而開其新。故其吁俞之聲,歡忻慘慼,見於虞、夏、商、周之書。成、康既沒,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猶命其臣呂侯,而告之以祥刑。其言憂而不傷,威而不怒,慈愛而能斷,惻然有哀憐無辜之心,故孔子猶有取焉。

《傳》曰:“賞疑從與,所以廣恩也;罰疑從去,所以慎刑也。”當堯之時,皋陶爲士。將殺人,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執法之堅,而樂堯用刑之寬。四嶽曰“鯀可用”,堯曰“不可,鯀方命圮族”,既而曰“試之”。何堯之不聽皋陶之殺人,而從四嶽之用鯀也?然則聖人之意,蓋亦可見矣。

《書》曰:“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嗚呼,盡之矣。可以賞,可以無賞,賞之過乎仁;可以罰,可以無罰,罰之過乎義。過乎仁,不失爲君子;過乎義,則流而入於忍人。故仁可過也,義不可過也。古者賞不以爵祿,刑不以刀鋸。賞之以爵祿,是賞之道行於爵祿之所加,而不行於爵祿之所不加也。刑之以刀鋸,是刑之威施於刀鋸之所及,而不施於刀鋸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勝賞,而爵祿不足以勸也;知天下之惡不勝刑,而刀鋸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則舉而歸之於仁,以君子長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歸於君子長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

《詩》曰:“君子如祉,亂庶遄已。君子如怒,亂庶遄沮。”夫君子之已亂,豈有異術哉?時其喜怒,而無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義,立法貴嚴,而責人貴寬。因其褒貶之義,以制賞罰,亦忠厚之至也。

譯文

《刑賞忠厚之至論》原文譯文以及鑑賞

唐堯、虞舜、夏禹、商湯、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周康王的時候,他們是多麼地深愛着百姓、深切地替百姓擔憂,而且用君子長者的態度來對待天下人。有人做了一件好事,獎賞他之餘,又用歌曲讚美他,爲他有一個好開始而高興,並勉勵他堅持到底;有人做了一件不好的事,處罰他之餘,又哀憐同情他,希望他拋棄錯誤而開始新生。歡喜和憂傷的感情,同意和不同意的聲音,見於虞、夏、商、周的歷史書籍裏。成王、康王死後,穆王繼承王位,周朝的王道便開始衰落。然而穆王還是吩咐大臣呂侯,告誡他使用“祥刑”。他說的話憂愁卻不悲傷,威嚴卻不憤怒,慈愛而能決斷,有哀憐無罪者的好心腸。因此,孔子把這篇《呂刑》選進《尚書》裏。

古書上說,“獎賞時如有可疑者應該照樣留在應賞之列,爲的是推廣恩澤;處罰時遇有可疑者則從應罰之列除去,”爲的是謹慎地使用刑法。堯當政時,皋陶是掌管刑法的官。要處死一個人,皋陶三次說當殺,堯帝卻一連三次說應當寬恕。所以天下人都害怕皋陶執法堅決,而讚美帝堯用刑寬大。四嶽建議:“鯀可以任用。”堯說“不可!鯀違抗命令,毀謗同族。”過後,他還是說“試用一下吧。”爲什麼堯不聽從皋陶處死犯人的主張,卻聽從四嶽任用鯀的建議呢?那麼聖人的心意,從這裏可以看出來了。

《尚書》說:“罪行輕重有可疑時,寧可從輕處置;功勞大小有疑處,寧可從重獎賞。與其錯殺無辜的人,寧可犯執法失誤的過失。”唉!這句話完全表現出忠厚之意。可以賞也可以不賞時,賞就過於仁慈了;可以罰也可以不罰時,罰就超出義法了。過於仁慈,還不失爲一個君子;超出義法,就流爲殘忍了。所以,仁慈可以超過,義法是不可超過的。古人獎賞不用爵位和俸祿,刑罰不用刀鋸。用爵位、俸祿行賞,只對能得到爵位、俸祿的人起作用,不能影響不能得到爵位和俸祿的人。用刀鋸作刑具,只對受這種刑的人起作用,對不受這種刑的人不起作用。古代君主知道天下的善行是賞不完的,不能都用爵位俸祿來獎賞;也知道天下的罪惡是罰不完的,不能都用刀鋸來制裁。所以當賞罰有疑問時,就以仁愛之心對待。用君子長者的寬厚仁慈對待天下人,使天下人都相繼回到君子長者的忠厚仁愛之道上來,所以說這就是賞罰忠厚到了極點啊!

《詩經》說:“君子如果高興納諫,禍亂就會快速止息;君子如果怒斥讒言,禍亂也會快速止息。”君子止息禍亂,難道有異術嗎?他不過是適時地控制自己的喜怒,不偏離仁慈寬大的原則罷了。《春秋》的大義是,立法貴嚴,責人貴寬。根據它的褒貶原則來制定賞罰制度,這也是忠厚之至啊!

創作背景

這是宋仁宗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蘇軾參加禮部進士考試時創作的文章。宋代王安石執政後,立即對取士制度進行改革,廢止了考詩賦,而改用經義,以發表政治見解的時務策作爲考試的主要內容,以便選拔一些通經致用的人才,爲變法服務。這種政論性文體稱爲策論。策論大多要求考生就一些問題展開論述,即論證某項國家政策或對策的可行性與合理性,側重於考查考生解決問題的能力。“刑賞忠厚之至論”就是宋嘉祐二年禮部進士考試策論的題目。

賞析

這篇文章是作者應禮部試而寫。文章以忠厚立論,援引古仁者施行刑賞以忠厚爲本的範例,闡發了儒家的仁政思想。全文文辭簡練而平易曉暢,結構嚴謹,說理透徹。主考官歐陽修認爲此文脫盡五代宋初以來的浮靡艱澀之風,十分賞識,曾說“讀軾書不覺汗出,快哉!老夫當避此人,放出一頭地”。

《刑賞忠厚之至論》原文譯文以及鑑賞 第2張

策論是國家向知識分子尋求關於某某問題之對策的一種形式。這篇文章雖然是考卷,卻不是爲了應付考試而寫,也沒有推測考官的喜好,思考的問題很是深刻。試題出自《尚書·大禹漠》:“罪疑惟輕,功疑惟重。”孔安國傳註文:“刑疑附輕,賞疑從重,忠厚之至。”蘇軾誤記爲“賞疑從與,罰疑從去”,於是緊緊抓住這一題目,主要闡明古代的賢君賞善懲惡,都是本着忠厚寬大的原則,主張“使天下相率而歸於君子長者之道”。應試之文,佳作極少,但這篇文章卻是佼佼者,有其鮮明特色。

由於文章的題目出自《尚書》,所以先以詠歎先王愛民之深,憂民之切開頭,緊扣主旨。接着從賞善與罰不善兩方面說明,總歸於“忠厚”二字。周道衰落之後,穆王還是把要善於用刑的方法,告訴呂侯。所謂“祥刑”,是說要善於且謹慎地使用刑罰從事。王先謙《孔傳參正》認爲“祥”當爲“詳”。按《漢書・明帝紀》:“詳刑慎罰,明察單辭。”又《劉愷傳》:“非先王詳刑之道也。”引《尚書》鄭玄注云:“詳,審察之也。”“詳刑”實際上就是要“慎刑”,所以說孔子對此還是給予了肯定。衰世尚且如此,何況盛世。這是退一步說,從而更加夯實了主旨的深厚基礎。

但是,完全掌握賞罰之道,並不是容易的事情。其中輕重也難以掂量準確。所以文章從經文中括出了一個“疑”字。解決疑難問題的原則就是“罪疑惟輕,功疑惟重”。所謂“廣恩”“慎刑”,都體現了“忠厚”之義。爲了說明這個問題,作者引用了唐堯不從皋陶執法殺人的意見,而同意四嶽任用鯀的例子,體現先王刑賞之道,一本忠厚。通過敘事中的剖析,文章又引用《書經》的警句加以論斷,復以詠歎出之,不僅使主旨更加突出,而且與開頭遙相呼應,使人有渾然一體的感覺。

行文至此,主旨似乎已經完全闡明瞭,但是,作者並沒有就此結束,反而蓄足氣勢,橫生波瀾,展示了他不可羈縻的才思。關於可賞可不賞,可罰可不罰的提示,這自然是上承“疑”字而來,但它並不是前者的重複。“疑”是有問題,而此則認識上已經基本明確,其概念和前者又不完全相同。而在這個範圍內的過賞過罰問題,蘇軾認爲“過乎仁,不失爲君子;過乎義,則流而入於忍人”,通過這一層挖掘,既深化了主旨,又體現了作者認識事物剖細入微的能力。而其斷語“仁可過也,義不可過也”,則又表現了極大的概括力,顯得斬釘截鐵,十分精悍有力。

賞和罰的範疇剖析明白之後,接着進一步又探討賞和罰(刑)的方式。作者認爲,古代賞賜有功者不一定用爵祿,處罰有罪者不一定用刀鋸;加之“善不勝賞”,“惡不勝刑”,範時和方式實際上都被擴大了。如此發揮,真是處處貫通,無往而不可。但是既要放得開,又要收得攏。“是故疑則舉而歸之於仁”,仍然再括出“疑”字,使文眼在筆陣墨浪中豁然透氣,又復歸結到“忠厚之至也”這個主旨上來。餘波振盪,最後又引用《詩經》《春秋》之義,十分鮮明地捧出了題目。題目亦即結論,在結構上顯得非常緊密而完整。

其實此文立論不過是儒家的施仁政,行王道,推崇堯舜周孔,屬於當時的濫調。但是作者在扣緊題目佈局謀篇,引用聖經賢傳與論據緊密結合等方面的技巧是很高的。文筆酣暢,說理透闢,概括力非常的強,結構緊密且完整。作者用這些手段成功的引起了考官的注意並受到主考官歐陽修的高度讚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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