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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明末張獻忠用了哪些手法屠殺四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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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張獻忠軍營滅亡前有公侯“大官”無數,皆因屠殺積功所得。賊軍殺人皆有名目:割手足稱爲“匏奴”,中割背背稱爲“邊地”,槍挑背部稱爲“雪鰍”,以火圍兒童烤炙稱爲“貫戲”。由於士兵們以人屍爲馬槽,放麥豆於血腹中食之,內雜人肝爲“精飼料”,所以,他們的軍馬也兇性十足。賊軍不僅四處殺人,把牛犬牲畜也搜殺一盡,稱言不爲後人留畜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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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講“變態”,現在的人都會聯想到性方面。其實,從心理學角度分析,嗜殺、自虐、他虐等行爲,也是“變態”的一種,是人類原始慾望的一種爆發,是人類動物性潛在留存的暴露。這些變態的人,在他自己的意念中,他不僅認爲可以控制自己的生活,而且會認定能控制別人的生活。

中國歷史上,暴君虐將不少,他們的殘虐酷殺,皆有極大的目的性,屬於冷靜思考下的有計劃殺人。但是,諸如明末張獻忠這種無目的性的嗜殺狂,中國歷史上僅此一人。

張獻忠,這位與李自成同歲的大賊頭,長身虎頷,面色金黃,故人稱“黃虎”。此人長就一副堂堂相貌。一日不殺人,這位爺就悒悒不樂。在意識形態影響下,“極左”時代文人們均爲農民起義“翻案”,指稱說那些記載張獻忠大肆屠殺的歷史記載均是“地主階級”的胡言亂語,而他最能抓住把柄的,是《明史》中《張獻忠》傳中那一句:“(張獻忠)將卒以殺人多少敘功次,共殺男女六萬萬有奇”。確實,明末全國人口也就一萬萬多,說張獻忠在蜀地殺了“六萬萬”只能說是文人的“文科”腦子使然。《明史》中的這種荒唐“數字”素材,取自明末清初文人毛奇齡的《後鑑錄》。其實,明末四川一地大概有四百萬人,張獻忠殺了其中近三百萬,“搖黃賊”殺掉和吃掉七八十萬,其餘皆爲滿清屠戮。後來,滿清把自己所殺的近百萬人算在張獻忠頭上,這是惟一的“誣衊不實”之辭。

總之,不可否認的是,經張獻忠之亂,蜀地基本爲之一空。

崇禎十六年底,本來已在湖南和江西取得重大進展的張獻忠,忽然棄兩省之地,大舉入川。原因很簡單,李自成勢力太大,老張覺得自己搞他不過,索性走遠一些,以免兩虎爭食。

四川方面,有一支曾經參加過“滎陽大會”的“搖黃十三家”組織,是一種極其邪惡的由地痞流氓組成的匪盜,這些人沒有任何政治目的和抱負,只知淫殺搶掠,並對明朝的四川官兵造成極大的消耗。張獻忠有這些人在川地內部搗騰,他從容二次入川,越下牢,渡三峽,如入無人之境,克涪州後,直搗重慶。

本來,重慶三面臨江,易守難攻。張獻忠在城牆根下埋炸藥,轟隆一聲,堅硬石牆坍塌,賊軍一涌而入。

張獻忠入城後,先剮殺守城的巡撫陳士奇等人,然後又把明神宗第五子瑞王朱常洛綁至法場。當時,天色晴朗,空中忽響炸雷。瑞王本人是宗室中人品很好的王爺,本性好佛,屬於少有民憤那種。張獻忠大笑,大叫:“天若再雷,我當釋瑞王不殺。”等了稍許,天竟無雷,張獻忠親自上前砍下瑞王頭顱,並殺其家屬及重慶官吏一萬多人。

下午時分,山城電閃雷鳴,白晝如晦。張獻忠根本不怕,令士兵架炮射天,不久即轉晦爲明。此時的張獻忠,殺心不算太重,對被俘的三萬七千名明軍作如下處理:每人砍掉一隻胳膊,盡數放走。於是,操武場上,堆滿了三萬多血淋淋手臂。這些只剩一隻胳膊的士兵逃出重慶四竄,成爲張獻忠的“活廣告”。諸城士民駭走,望風狂逃。

揭祕:明末張獻忠用了哪些手法屠殺四川人?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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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被陷,張獻忠下一個目標就是成都。成都乃二百七十年大明富藩,可惜蜀王也是個財迷(其爲人不錯,知書達理,崇禎帝呼爲“蜀秀才”),不肯拿出王府金銀犒軍。

經過四天對成都的攻城,張獻忠入城。蜀王夫婦、當地巡撫、總兵皆投井自殺。巡撫劉之勃被捉住。張獻忠把他綁在校場上,由於劉巡撫是陝西人,賊軍勸他投降。劉巡撫大罵。張獻忠怒,令人慢慢剮他。劉巡按大聲說:“寧多剮我一刀,少殺一百姓!”賊軍放箭,把劉巡按剮後射死。

成都失陷後,四川大部分州、府、縣應聲而潰,很快皆爲張獻忠所佔。當時,四川只有遵義(今屬貴州),石柱(秦良玉部)以及黎州未下,其餘皆非明地。當時,李自成已敗歸陝西,他試圖派兵來攻,被張獻忠打回陝西。至此,兩隻農民軍不僅未再聯手,反而公開而堅定地決裂。張獻忠小勝後,得寸進尺,又猛攻李自成所據的漢中府,反被“大順”軍擊敗。但僅僅幾十天過後,李自成便棄西安而逃,這樣,張獻忠的北面就暴露給清軍。

張獻忠在成都立穩後,建立“大西”國,稱帝。他首先娶大學陳演之女(陳演本人在李自成離京時被處決)爲皇后,自南門五里外架橋高十數丈,逾城直達蜀王府,遍植彩燈,夜望如長虹亙天,引着宮女彩娥及陳“皇后”入宮。僅僅玩了姑娘十天,張獻忠生厭,一刀砍下陳“皇后”腦袋,派人殺盡她在成都的所有親屬,算是與“地主階級”完全劃清了界限。

好玩一樣,張獻忠還“開科取士”,共收取“進士”一百三十人。一夕之間,忽然變臉,把進士們盡殺之不留。其中,“

狀元”張大受,華陽縣人,年未三十,身長七尺,弓馬嫺熟。張獻忠見此人儀表豐偉,氣宇軒昂,服飾華美,一見大愛,以爲奇才,立賜刀馬金幣十餘種。數日之內,張大受每日入宮作陪,有時獻詩,有時作文,有時丹青圖畫,張獻忠不停賞賜他,共賜甲第一區,家丁二十人,美女十名。到了第五天早上,張獻忠坐朝,傳奏官稟報:“新狀元入朝謝聖恩”。張獻忠忽然變臉,自言自語道:“這驢養的!老子愛他的緊,一見他就滿心歡喜。咱老子又有些怕他,萬一他日後生異心,豈不害了老子!來人,你們馬上把他收拾了!”張獻忠最常說的兩個詞,一個是“打發”,即殺本人;“收拾”,即殺淨全家。其手下聽命,馬上把張大受綁起殺了,先前所賜美女家丁,一個不剩,皆立刻殺頭。

當時,川中各地赴試生員還皆未離開,張獻忠假稱再試,盡誘其人於青羊宮,進一個殺一個,共殺約萬人,士子們所攜應試用的筆硯,一時間委積如丘。

殺盡文生後,老張佯稱開武科。數千武舉齊集校場,皆配發一匹劣馬乘騎。忽然間,巨炮一響,金鼓齊鳴,賊軍乘壁射箭,把武舉們當成獵物,一一射死。僥倖未死的,墮於地上,被踐踏成泥。

當“大西皇帝”的朝臣更慘。早晨上朝,張獻忠打了噴嚏,感覺不爽,立即讓兵士把三百多人牽出去殺了。有人勸說,他一笑:“文官還怕沒人做嗎?”

揭祕:明末張獻忠用了哪些手法屠殺四川人?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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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朝會,老張又會牽出數十巨碩的大獒下殿,只要獒犬嗅誰,誰就會立刻被牽出斬首,名爲“天殺”。

“大西”建國,全無制度,數十萬大軍衣食所需,只靠搶劫和搜掠,沒有任何賦稅政策。但張獻忠會鑄錢,他下令把從王府和大戶搶來的所有精鋼及佛像熔燬,鑄爲“大順通寶”。其錢肉色鮮亮,光潤精緻,顏色不減赤金。

對四川人兇,張獻忠對川地的兩個外國傳教士卻好得不得了。耶酥會傳教士意大利人利類思、葡萄牙人安文思,由於上獻紅銅製作的地球儀和日冕等物,張獻忠看着新奇,大喜之下,下令把二人尊養起來,日日帶在身邊當顧問。這二人有幸活着,日後在其日記中留下了不少張獻忠殘酷殺人的真實“客觀”記載(國人一般總是不信自己人的記載,對外國人很相信)。

由於統治殘暴,川地郡縣人民紛紛反抗。當然,這與大環境很有關係,李自成敗亡,南明正權建立,人心所向,皆痛恨張獻忠賊寇,各地人民相繼而起襲擊僞官和賊兵。

大怒之下,張獻忠下發“除城盡剿”的命令,派出軍隊到各地屠戮民衆。窮鄉僻壤,深崖峻谷,賊軍無不搜及,得男人手足二百雙者,授“把總”官,得女手足四百雙者也授“把總”,按殺人數目依次升官。有一賊兵手壯,日殺數百人,立擢爲都督。所以,張獻忠軍營滅亡前有公侯“大官”無數,皆因屠殺積功所得。賊軍殺人皆有名目:割手足稱爲“匏奴”,中割背背稱爲“邊地”,槍挑背部稱爲“雪鰍”,以火圍兒童烤炙稱爲“貫戲”。由於士兵們以人屍爲馬槽,放麥豆於血腹中食之,內雜人肝爲“精飼料”,所以,他們的軍馬也兇性十足。賊軍不僅四處殺人,把牛犬牲畜也搜殺一盡,稱言不爲後人留畜種。

在蜀王府,張獻忠發現端禮門城樓上供祀一個人像,公侯品服,真人皮,內實金玉。他詢問蜀宮宦者,才知這是明初大將藍玉的人皮。當時,朱元璋剝其皮後,全國巡迴展示,自雲南過蜀,由於當時的蜀王是藍玉女婿,就把老丈人的人皮留下,暗中供奉起來。

張獻忠聞此,靈感大發,頓發剝皮之興。他平日指令士兵剝人皮無數,摻以石灰,實以稻草,用竹竿標立,在王府前的大街密植兩邊,累累千百人,遙望猶如送葬紙人。其手人阻勸,說此種景象不吉利。張獻忠很“虛心”接受意見,自己就新創“小剝皮”方法,即把活人兩背的皮自背溝處分剝,揭至雙肩,反披於肩頭,手法細膩,鮮血淋漓,但不會傷筋動骨。然後,把這些被剝上身的活人趕出效外,嚴禁他們的親人送飯送水,任其躲入古墓荒墳中苟延殘喘,慢慢餓痛而死。此外,張獻忠凌遲之刑,必割盡五百刀才能死,數不盡人死,依此法殺掌刑兵士。

巧殺之餘,羣殺之餘,只要張獻忠有軍府衙門的地方,均人掌山積,千里橫屍,腐臭盈空。成都城內的人手作爲賊軍的報功信物,勢如假山,萬疊千峯,蔚然壯觀。明軍曾繳獲賊軍一名“副總兵”的信札,他本自己註記他所砍下的手掌,就有一千七百多,即一人曾殺一千七百餘人!由此推之,其他可知。

張獻忠粗中有細,心思極其縝密。賊軍每剿一城,皆大兵合圍四方,至次日早晨方如牆四進,邊進邊殺,務必一人不留。剿畢,扒草尋穴,細搜數日才能回去覆命。如有此城漏網逃脫者在別的州城發現,搜剿此城的領兵官就會遭剝皮之刑。

殺人之外,賊軍必盡焚廬舍。未盡殘木,也要歸攏成堆後燒成灰燼,士兵以矛挑清後盾清楚纔敢離開。實在有巨大的石雕殿柱燒不了,就用絲綢等物浸滿油裹之數層,舉火燒之,最終崩壞才放心。

揭祕:明末張獻忠用了哪些手法屠殺四川人? 第4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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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百姓中的小兒幼女不能計功,賊軍聽棄道帝,或襯馬蹄,或拋空後以白刃接之以爲笑樂。

張獻忠之滅絕人性,無論親疏。其本性好朋友歡宴,常與陝西老鄉痛飲於王府之中,臨行厚贈黃金珠寶。酒足飯飽後,陝西籍的友人們歡笑告退。張獻忠事先伏壯士於路,把他們盡數斬殺,拿回所贈金銀。接着,兵士們把“朋友”們首級盛於錦匣內洗淨送回。有時張獻忠獨飲不樂,喊一聲“喚好友來!”士兵們立刻把冰鎮的人頭擺放於巨大的宴桌上。老張本人持盞酌勸,親切熱情如對活人,併名之爲“聚首歡宴”;張賊酷愛斬斫婦人小腳,置於花園疊累成峯。一日,他與愛妾酌飲欣賞,仰視香足堆,嘆道:“方缺一足尖,置之會更好看。”其愛妾也有幾分酒意,伸出自己三寸金蓮,笑言:“此足如何?”張獻忠仔細持於手中細觀,說“甚好”,信手一刀割下香足拋於足堆之上。其愛妾哭嚎宛轉於地,他復加一刀,劈下其秀美之頭。其愛妾數十,依次被斬殺,或肢解爲樂,或烹之爲食,或臠之喂狗。他本人還有一數歲小兒,一晚忽怒,親手斃之,虎狼之性如此。轉至早晨,見小兒屍體橫於席間,他又怒左右手下不勸解,立殺數百人。這大賊頭最大的特點,是“醉柔而醒暴”,喝醉時常常饒人,一旦清醒就要見血才樂。

1645年秋,張獻忠譭棄成都,盡殺城中居民。這一點,連“極左”時代的文獻也不得不承認是實情,只是聲稱他“面對地主階級瘋狂反撲”使“階級鬥爭擴大化”,這哪裏擴大化,是絕殺化!成都居民數十萬被驅於南門,見張獻忠騎馬而來,都跪地乞命,聲稱是良民順民。張獻忠狂性大起,縱馬揮刀跳入人羣中,發瘋一樣遍殺遍喊:“殺!殺!殺!”賊軍刀砍矛捅,血流成河。

從成都臨行前,張獻忠下令,命令各營殺盡所掠婦女,上繳所有搶掠金銀。

由於從各地及蜀中所掠金銀太多帶不走,張獻忠發數千人爲工匠,先掘錦江使之改道,然後在河牀上鑿洞,墊青石成穴,盡埋金寶銀塊於其中,大概有數千萬兩之巨。然後,他盡殺工人,讓兵士再使錦江迴流,財寶就埋在水流之下,名之爲“錮金”。

行至順慶,張獻忠忽然下令,盡殺軍中四川籍士兵十餘萬人,僅有都督劉世忠一營聞訊先逃。他自川北遁去,投降清軍。

殺完川軍後,張獻忠嫌所帶兵將有家屬累贅,他本人以挑選水軍爲名,喝令全營兵士及家屬從他面前經過受檢。只要他一聲“你!”挑中的人馬上被集中。父母被挑者,子女不敢回顧;妻子被挑者,丈夫不。最後,共挑出近四萬人,押入一木城之中,先用炮轟,斃死大半,然後縱兵斫殺,有數千殺不完者,驅入江中淹死。自己殺自己軍隊,也是張獻忠“首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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