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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冠禽獸”本來是什麼意思?明朝的補服爲什麼要繡禽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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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不瞭解“衣冠禽獸”是怎麼來的,接下來跟着小編一起欣賞。

衣冠禽獸在現代來說,可不是什麼好詞,但是這個詞在最開始誕生的時候,就是一個很簡單的詞語,說的是衣服上面有禽獸的圖案,僅此而已再也沒有其他意思。而這個詞說的這種衣服,就是清明時期的官員服裝“補服”。補服究竟是什麼,爲什麼要在上面繡上禽獸的圖案呢?後來這個詞又是如何成爲一個不好的成語的呢?

“衣冠禽獸”本來是什麼意思?明朝的補服爲什麼要繡禽獸?

言及明清時期的官員形象,給人以最深刻印象的往往是其官服胸前那色彩斑斕的紋樣。如同日本的家紋、歐洲的紋章一樣,這些紋樣讓人遠遠地就能看出官員的身份,不同的是這裏的身份指向官員的品級,而非其血統與家世。

在古代中國,服飾從來不僅僅是遮羞、保暖的什物那麼簡單。在森嚴的等級制度下,不同地位不同身份的官員,其服飾在顏色、款式、材質、配飾均有嚴格規定,不得僭越。對這一切細枝末節加以釐清規定的制度,就是冠服制度;冠報制度發展的集大成者,就是誕生於明朝的官員補服制度——明清官服胸前紋樣其實是補子,補服則是綴有補子的服飾

然而,細究中國曆代官服史,卻能發現這些華麗的紋樣似乎直到明朝才突然出現。那在明朝之前,朝廷君臣如何通過冠服區分地位?而明清兩朝的補服,真的如空中樓閣一般直到十四世紀才問世麼?

事實上,補服正式誕生於明朝沒錯,但其歷史淵源卻能追溯到更遠;而用不同的花紋區分地位這一做法,本身就有着漫長的歷史。

“衣冠禽獸”本來是什麼意思?明朝的補服爲什麼要繡禽獸? 第2張

1.所以辨貴賤,定名分

自三代以降,服飾就是中國等級制度的直觀體現。在祭祀、朝會等場合中,君與臣、臣與臣之間都對應不同形制的服飾,以達到"尊卑有別、長幼有序"的禮制要求。正如《左傳》所載的“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祀有執膰,戎有受脤,神之大節也”,周朝關於祭祀禮服“六冕”的規定,自然也是當時首服制度的代表。

所謂“六冕”,是指周朝君臣祭祀天地、先王、山川、社稷時穿戴的禮服,分別名爲大裘冕、袞冕、鷩冕、毳冕、絺冕和玄冕。“六冕”中,以大裘冕爲貴,上繪十二章,爲天子所專用;其他五冕則由君臣通用,分別繪有九、七、五、三、一章。

章亦可稱“章紋”,指的是十二種繪繡的圖案,包括“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十二種,通稱“十二章”。不同章數分別對應着穿戴者的不同爵位與身份,而身着大裘冕的天子,自然位於照臨天下的政治金字塔頂端

雖然大裘冕爲天子所獨有,但其餘五冕的形制統一,故而當君臣身着同一種冕服時所用的章紋數都是一致的。對於,《後漢書》評價爲“古之天子雖極尊也,而與公、侯、卿大夫、士受秩於天者均”。從中可以看出,在漢人眼中,周人君臣之間的等級差距還不是非常明顯,其冠服制度中尚能品味出“受秩於天者均”的古樸氣息。

秦朝統一後毀滅古禮,“六冕”隨之被廢;東漢明帝時期冕服重新被使用,章紋依然是區分等級的重要標誌,如《後漢書·輿服下》所載:“乘輿備文,日月星辰十二章,三公、諸侯用山龍九章,九卿以下用華蟲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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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周至漢,君與臣、臣與臣之間的冕服通過章紋等裝飾性圖案以區分貴賤;而自秦之後,歷朝對官員的朝服也開始進行規範,並於南北朝時期發展出了統一的朝服制度。隋朝統一後,關於官員的朝服品級制度愈加詳細,《隋書·禮儀》中載:“(百官)朝服,冠,幘簪導,白筆,絳紗單衣,白紗內單,皁領、袖,皁襈,革帶,鉤灊,假帶,曲領方心,絳紗蔽膝,襈,舄,綬,劍,佩。從五品已上,陪祭、朝饗、拜表,凡大事則服之。六品已下,從七品已上,去劍、佩、綬,餘並同。”

從中可以看出,隋朝朝服在服裝形制上並無明顯區別,品級地位差異主要體現在冠及劍、佩、綬等配飾上,這種區分顯然沒有冕服上的區分那麼“顯性”,很難達到“明等威”的目的。至唐朝武德年間,朝廷終於開始以常服的顏色來區分官員品級了。

朝服、公服、常服並非同一概念,且歷朝之定義、使用場合多有出入。簡略而言,朝服是君臣大祀、慶成、進表之服;公服爲官員常朝、辦公之服,因省略了朝服許多繁瑣的掛佩而有“從省服”之稱;常服則爲常朝視事之服。《宋史·輿服志》載:“凡朝服謂之具服,公服從省,今謂之常服。”可以大致認爲公服是朝服的“簡潔版”,而又常與常服相混同。以上三者雖不能混爲一談,但從歷代官服等級區分的角度來看,不妨將其視爲一體進行比較。

武德四年(621年),唐朝制定的常服規範,成爲品色服的雛形,其中皇帝着赤、黃二色,親王及以下至文武百官、庶人部曲等分別着紫、朱、黃、綠、青、黃白色。之後唐朝品色服制度進一步系統化,並細分至每一品級:三品以上着紫色、四品着深緋、五品着淺緋、六品着深綠、七品着淺綠、八品着深青、九品着淺青,流外官及庶人着黃色。這一劃分方式爲宋朝所借鑑,至宋神宗時期形成了以紫、緋、綠三色分品級的品色服制度。

總體而言,從章紋到品色服,歷朝君臣的冠服的地位區分功能愈加明顯,越來越能完成“辨貴賤,定名分”的政治目的——補服雖然直到明朝才真正出現,但也絕非一蹴;若沒有之前歷代王朝在冠服制度上的種種建樹,集歷代冠服制度之大成的補服也不可被孕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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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禽以文彩、獸以猛鷙

爲更方便地區分官員地位,唐人將視線投向了顏色,而明人在繼承品色服制度之餘又將抽向了“禽獸”——這裏的“禽獸”是指以禽獸爲內容的服裝紋飾,其中文官飾以禽,武官飾以獸,正如丘濬所著《大學衍義補》所言:“我朝定製,品官各有花樣。公、侯、駙馬、伯,服繡麒麟白澤,不在文武之數;文武一至九品,皆有應服花樣,文官用飛鳥像其文彩也,武官用走獸像其猛鷙也。”

雖說“禽以文彩、獸以猛鷙”的解釋已經足夠,但以禽獸爲喻指代官職,在文化角度尚可溯源。據《左傳》所載,少昊時期“鳳鳥氏,歷正也;玄鳥氏,司分者也;伯趙氏,司至者也……”雖然少昊“以鳥名官”並非明人“以禽獸名官”的依據,但從文化符號的角度來看,文官飾禽,武官飾獸的作法倒也合乎情理。

從信史來看,最早以動物代表官員職司的現象亦出現於武德年間。清人沈自南《藝林匯考》中載:“武德元年,高祖詔其諸衛將軍,每至十月一日,皆服缺胯襖子,織成紫瑞獸襖子。左右武衛將軍服豹文襖子,左右翊衛將軍服瑞鷹文襖子。”至武周時期,武則天賜官員繡袍,亦效此制。《舊唐書·輿服志》記載:“延載元年五月,則天內出緋紫單羅銘襟背衫,賜文武三品已上。左右監門衛將軍等飾以對師子,左右衛飾以麒麟,左右武威衛飾以對虎,左右豹韜衛飾以豹,左右鷹揚衛飾以鷹,左右玉鈐衛飾以對鶻,左右金吾衛飾以對豸,諸王飾以盤龍及鹿,宰相飾以鳳池,尚書飾以對雁。”

從《舊唐書》的記載來看,武周時期已經出現了依官員品級、職司分別賜予不同動物章紋繡袍的做法,這無疑爲日後補服紋樣的選擇提供了參考。金元時期,胸背開始流行——所謂胸背,是指服裝上位於前胸、後背處的紋樣,元朝的胸背直接織、繡於服裝上,其紋樣種類衆多,有云龍紋、風穿牡丹、鷹逐兔、花間臥鹿等。不過金元兩朝的胸背多爲裝飾、應景,與地位品級並無直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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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到唐朝出現的以動物分指官員職司以及金元以降的胸背潮流,就會發現明朝出現補子一事可謂水到渠成。洪武元年(1368年),明朝制定公服時先匡定顏色,並遵循唐制以紫、緋、綠、青等色系對應各品官員;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再傳諭相關官員“其常服,葵花胸背團領衫……無品從者,常服團領衫,無胸背花,不拘顏色”。從後一道諭令可以看出,胸背已然與官員品級發生了聯繫;而到洪武廿四年(1391年),胸背紋樣與官員品級之間的聯繫終於制度化。

據《明會典》中載,百官常服花樣如下:“公、侯、駙馬、伯服,麒麟、白澤。文官一二品仙鶴錦雞;三四品孔雀雲雁;五品白鷳;六七品鷺鷥鸂鶒、八九品黃鸝鵪鶉練鵲。風憲官用獬豸。武官一二品獅子;三四品虎豹;五品熊羆;六七品彪;八品九品犀牛海馬。”

由此,不同的禽獸紋樣分別對應不同的品級,將這些禽獸紋樣以補子形式織繡於服裝之上時,富有明朝特色的補服也就出現了。當然,相應禽獸紋樣在有明一朝也經歷了數次修訂,最終於嘉靖十六年(1537年)進行了更爲徹底的細分:“文官一品仙鶴、二品錦雞、三品孔雀、四品雲雁、五品白鷳、六品鷺鷥、七品鸂鶒、八品黃鸝、九品鵪鶉、雜職練鵲。風憲官獬豸。武官一品二品獅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羆、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馬。”與此同時,官員所用的補子“上可以兼下,而下不可以僭上”,話雖如此,又有哪個一品大員會在補子上繡鵪鶉練鵲呢?

明朝的中央集權遠較前朝爲甚,出於“古昔帝王治天下,必定製禮以辨貴賤,明等威”的政治考慮,“服色不能無異”,故而最終孕育出了精細至極的官員補服制度,這亦是歷史之自然。從服裝縫製的角度來看,其實所有綴有補子形式的服裝均可稱之爲補服,甚至以補子爲官員常服最重要組成部分的明朝,也同樣存在一些應景補服,如端午時繡有五毒艾虎、七夕時繡有牛郎織女、重陽時繡有菊花的補服等。只是,明朝官員常服中的補子太過耀眼,以至後世在談論補服時,會自然將其與朝廷官員相聯繫了。至李自成建立大順時,“以云爲品,一品一雲,九品九雲”。大順存續時間太短,這一制度是否體現到了官員常服之上難以判斷,但其受明制影響卻是顯而易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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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取其文,亦何必僅其武

明朝官員補服制度影響的不僅僅是曇花一現的大順,更有清朝。從朝代更迭來看,後朝對前朝制度的承襲並不奇怪,如漢承秦制、唐承隋制等——然而清朝畢竟是東北少數民族建立的征服王朝,不改滿洲服制是其既定國策,早在崇德二年(1637年),清太宗皇太極便曾訓諭諸王:“我國家以騎射爲業,今若輕循漢人之俗,不親弓矢,則武備何由而習乎……後世子孫勿輕變棄祖制”。在皇太極眼中,“北魏、遼、金及有元,凡改漢衣冠者無不一再世而亡”,滿洲服制隱然有了“綿國祚、承天佑”的政治使命。

民族習性固然重要,但完備的冠服制度亦是統治剛需,故而早在努爾哈赤時代,後金就已經部分借鑑了明朝的官員補服制度,規定“諸貝勒服四爪蟒緞補服,都堂、總兵官、副將服麒麟補服,參將、遊擊服獅子補服,務御、千總服彪補服”。

明朝官制重文輕武,故在官員補服的設定上,武官較文官顯得草率;而在後金的語境下,補服僅限於武官,重武輕文的遊牧民族印記十分明顯,凸顯了“潤色章身,即取其文,亦何必僅其武”的權變思想。然而,一旦後金成爲執掌天下的清朝,這一簡陋的完服制度就無法滿足統治需求了。

《東華錄·順治三》中的一則故事描繪了清朝立國之初缺乏冠服制度的窘迫:順治元年(1644年),山東巡按啓奏攝政王多爾袞雲:“中外臣工皆以衣冠禮樂,覃敷文教。頃聞東省新補監司三人,俱關東舊臣,若不加冠服,恐人心驚駭,誤以文德興教之官,疑爲統兵征戰之將。乞諭三臣,各制本品紗帽圓領,臨民理事。”多爾袞隨即答覆:“兵務方殷,未遑衣冠禮樂。近簡用各官,姑依明式,速制本品官服以便蒞事。”

毫無疑問,建立冠服制度已成當務之急,因“兵務方殷”,只得“姑依明式”;而山東巡按所稱的“紗帽圓領”,自當是明朝補服。在此之後,清廷於順治九年(1652年)正式頒佈了《服色肩輿永例》,明確以補子紋樣作爲官員品級的區分標誌,除卻親王、公侯伯等爵位外,規定百官“一品用仙鶴、二品用錦雞、三品用孔雀、四品用雲雁、五品用白鷳、六品用鷺鷥、七品用鸂鶒、八品用鵪鶉、九品用練鵲;武官一品二品用獅子、三品用虎、四品用豹、五品用熊、六品七品彪、八品用犀牛、九品用海馬;都察院、按察使司衙門官,不論品級均用獬豸”,可以看出順治年間清朝的官員補服制度,幾乎完全承襲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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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之後,官員補服制度又於康熙、雍正、乾隆年間多次調整,直到乾隆廿四年(1759年)隨着《皇朝禮器圖式》的完成而最終成型。相較於順治之制,乾隆年間對補服制度的修改大多針對皇室、封爵、侍衛等。大體而言,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等爲圓補,其紋樣依等級多爲龍、蟒;文武百官爲方補,紋樣依舊制,少有變化。

由明至清,從仙鶴獅子到練雀海馬的品級指代保持了極強的穩定性。有所不同的是,明代官服是團領衫,補子是完整的一塊;而清朝官服對襟,補子自然被分爲兩個半塊,這背後又是明清兩朝——或者說是漢滿兩族服飾文化本身的差異了。

不過與明朝相比,清朝的補子區分官員品級的職能更爲重大,因爲明朝除補服紋樣之外,官服尚有顏色之分,而清朝官員補服的色彩卻上下統一。清朝貴族階級偏好藍青色系,不同時代的補服大體包括石藍、石青、元青等顏色。這些顏色僅從文字描述難以區分,但從《康熙南巡圖》《祭先農壇圖》《馬術圖》等畫作中可以看出,有清一朝的補服底色呈現出自藍向青、由淺而深逐漸過度的傾向。

底色相同,則補子紋樣的差異就必須更爲明顯,方能使各級官員在較遠距離就能辨別彼此的品級,以避免失禮情況發生。不過,囿於時代技術等因素,清朝律法只在原則上規定了補子的主體紋樣,各級官員補子皆自行按照典章制度織造購買,這也導致補子成爲一種非常“個性化定製”的標誌,一千個同品級官員胸前的補子可能就會有一千種表現形式。除此之外,補子的設計和用材也自然受到時尚潮流、絲織業發展程度、政治風氣等因素的影響,因此在不同的時代背景下必然呈現出不同的風貌,如雍正時期皇帝勤儉,官員的補子也改成相對廉價的藏青絲地;乾隆時期國家富強,官員補子也相對華麗奢侈;而到嘉慶時期,政治經濟上困頓又間接導致這一時期的官員補子無論在紋樣造型還是質地配色上都大幅下滑。清朝的官員補服,不僅僅是官員的“名片”,也成爲了國運的晴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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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結語

作爲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一環,冠服制度及其細支官員補服制度也自然而然隨着清朝的滅亡而消失於歷史長河中。然而在消亡之前,清朝的補服卻又意外書寫了一段令人唏噓的歷史。

作爲品級的象徵,補服縫製的邏輯應當是先有品級,再依品級縫製補子,然而晚清時期卻出現了“空補”這一“奇物”。所謂空補,指的是補子中心主體紋樣缺失,僅繡有日月、雲蝠、江涯等背影紋樣;與之對應的則是同樣單獨縫製的主體紋樣,等需要時,再將相應的主體紋樣縫製到空補之上。空補的出現與晚清時代賣官鬻爵的盛行有很大關係——國家將亡之時,清廷爲了填補國庫開始買賣官品,商人出資一定錢款就可以捐官。對於捐官者而言,品級變動相對頻繁,如果每次變動都要將整個補子換掉就顯得奢侈,使用空補則只需要改變主體紋樣。在“市場化”的運作下,官員補子居然成了格式化的商品,這也真稱得上是清末一奇景了。官員補服制度雖然直到清朝滅亡才宣告終結,但其喪鐘的敲響卻還要更早。

從宏觀角度來看,官員補服雛形於唐,制定於明,盛行於清,禽獸紋樣的確立可以說是將古代中國等級制度的表達推向了頂峯。一件補服,不僅是政治形態的反映,更體現着一個時代的製作工藝和時尚文化,將之歸爲藝術品,倒也不過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