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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明體的特點 永明體代表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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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明是南朝齊武帝的年號,“永明體”亦稱“新體詩”,這種詩體要求嚴格四聲八病之說,強調聲韻格律。這種詩體的出現,對於糾正晉宋以來文人詩的語言過於艱澀的弊病,使創作轉向清新通暢起了一定的作用。對“近體詩”的形成產生了重大影響。

產生背景

南齊永明年間(483-493),社會政治相對穩定,經濟比較繁榮,爲作家們潛心創作,鑽研聲律和詩歌創作規律提供了良好的物質條件。蕭賾自幼跟隨其父齊高帝蕭道成東征西討,擔任過縣州郡的地方長官,有比較豐富的統治經驗。他即位後,特別注意調節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之間以及和北魏政權的矛盾,又注意調和統治階級內部的關係。因此,他在位的11年間,社會比較穩定,生產得到了較好的發展,士民富庶。《南齊書·良政傳序》說:“永明之世,十許年中,百姓無雞鳴犬吠之警,都邑之盛,士女富逸,歌聲舞節,袨服華妝,桃花綠水之間,秋月春風之下,蓋以百數。”作者蕭子顯是南齊宗室,雖然不無溢美之詞,但多少反映了當時的現實。其次,統治階級對文學的重視以及文學集團的活動,大大促進了詩歌創作的繁榮和寫作技巧的提高。南朝從劉宋以來,文學的獨立性大大加強,元嘉十六年(440),宋文帝在儒學、玄學、史學三館外,別立文學館;嗣後,宋明帝立總明觀,分儒、道、文、史、陰陽爲五部。從此,文學作爲一個獨立的學科與經史等分開來了。幾十年間,經幾代人的不斷努力,終於將文學從封建統治的附庸地位中解放出來,使之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到了南齊永明年間,由於統治階級的重視,文士們經常受到統治集團高層人物的徵召而集中到他們的門下,除擔任一定工作之外,還集體進行文學創作,切磋技藝,共同探索文學內部的發展規律,爲文學的發展提供了有利的條件。據史籍記載,永明年間至少有四個比較大型的文學集團存在,依次是:衛軍將軍王儉集團、竟陵王蕭子良集團、豫章王蕭疑集團、隨王蕭子隆集團。其中蕭子良集團存在的時間最長,人數最多,規模最大,影響最大。“永明體”詩人絕大多數出自該集團。

永明體的特點 永明體代表詩人

主要特徵

第一,講求聲律,用韻已相當考究,其主要表現爲押平聲韻者居多,押本韻很嚴,至於通韻,很多已接近唐人。

第二,詩的篇幅已大大縮短,句式漸趨於定型,以五言四句、五言八句爲主,也有一些是五言十句的。

第三,講求寫作技巧,講求駢偶、對仗,律句已大量出現,有些典故很自然地融入詩中。

第四,革除了劉宋時元嘉體詩癡重板滯的風氣,追求流轉圓美、通俗易懂的詩風和寫景抒情有機地融爲一體。

第五,講求詩首尾的完整性,講求構思的巧妙,追求詩的意境。

永明體的特點 永明體代表詩人 第2張

 發展過程

齊樑陳三代是新體詩形成和發展的時期。所謂新體詩,是與古體詩相對而言,其主要特徵是講究聲律和對偶。因爲這種新體詩最初形成於南朝齊永明(齊武帝蕭賾年號,483~493)間,故又稱“永明體”。對偶的詩句,《詩經》中已有,魏晉以來漸漸增多;宋齊之際,詩人更着意追求,形成了“儷采百字之偶”(劉勰《文心雕龍·明詩》)的風氣。新體詩產生的關鍵是聲律論的提出。《南齊書·陸厥傳》載:

永明末,盛爲文章,吳興沈約、陳郡謝朓、琅琊王融以氣類相推轂;汝南周顒,善識聲韻。約等文皆用宮商,以平上去入爲四聲,以此制韻,不可增減,世呼爲“永明體”。

可見,發現四聲,並將它運用到詩歌創作之中而成爲一種人爲規定的聲韻,這就是永明體產生的過程。四聲是根據漢字發聲的高低、長短而定的。音樂中按宮商角徵羽的組合變化,可以演奏出各種優秀動聽的樂曲;而詩歌則可以根據字聲調的組合變化,使聲調按照一定的規則排列起來,以達到鏗鏘、和諧,富有音樂美的效果。即所謂“一簡之內,音韻盡殊,兩句之中,輕重悉異”(沈約《宋書·謝靈運》),或“五字之中,音韻悉異,兩句之內,角徵不同”(《南史·陸厥傳》)。

在永明體產生的過程中,沈約所起的作用是不可忽視的。《南史·沈約傳》載沈約撰《四聲譜》,“以爲在昔詞人,累千載而不悟”,然而關於“此祕未睹”之說,陸厥與沈約曾有過爭論,後來鍾嶸對此也有過異議,其實問題的關鍵即在於是否將聲律的知識自覺地運用到實際創作之中。

在齊樑聲律論產生之前,詩賦創作並非不講聲韻,但那時講的是自然的聲韻,而且又多與音樂有關。從詩歌自身的發展來看,隨着文人五言詩創作的不斷繁榮,五言古詩已逐步脫離樂府而獨立發展成爲不入樂的徒歌,即鍾嶸所說“不備管絃”(《詩品序》)的五言詩,那麼擺脫對於樂律的依附而創造符合詩之聲律的要求,已經成爲必然之勢。與此同時,隨着佛教的傳入和佛經翻譯的逐漸繁榮,也進一步促進了我國音韻學的發生與發展。漢末發明的反切注音之法即與此有關。這對後來音韻學的發展是關鍵的一步。此外,三國時孫炎的《爾雅音義》,魏李登的《聲類》,晉代呂靜的《韻集》,這些韻書的研究成果,推動了當時人們對於聲韻學的認識。

晉代陸機和(南朝)宋范曄就已經提出了文學語言要音聲變化和諧的要求,但他們所講的都還屬於自然的聲韻;直到齊樑聲律論提出,才人爲地總結並規定了一套五言詩創作的聲律韻調。而聲律論的提出,又以四聲的發現爲前提。如《南史》所載:“(周顒)始著《四聲切韻》行於時”(《周顒傳》);“(沈約)撰《四聲譜》,以爲在昔詞人,累千載而不悟,而獨得胸襟,窮妙其旨,自謂人神之作”(《沈約傳》);“時有王斌者,……著《四聲論》行於時”(《陸厥傳》);“齊永明中,王融、謝朓、沈約,文章始用四聲,以爲新變,至是轉拘聲韻,彌爲麗靡,復逾往時”(《庾肩吾傳》)。四聲得以在這個時期發現,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傳統音韻學的自然發展、詩賦創作中聲調音韻運用的經驗積累等,均對四聲的發明有促進的作用。而更爲重要的,則是與當時佛經翻譯中考文審音的工作有着直接的關係。沈括在《夢溪筆談》中就曾指出過:“音韻之學,自沈約爲四聲,及天竺梵學入中國,其術漸密。”同時,沈約等人將四聲的區辨同傳統的詩賦音韻知識相結合,研究詩句中聲、韻、調的配合,並規定了一套五言詩應避免的聲律上的毛病,即“病犯”,也就是後人所記述的“八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