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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詩詞代表人物生平簡介:解縉,主編修撰《永樂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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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縉(1369年-1415年),字大紳,一字縉紳,號春雨、喜易,明朝吉水(今江西吉水)人,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中進士,官至內閣首輔、右春坊大學士,參預機務。解縉以才高好直言爲人所忌,屢遭貶黜,終以“無人臣禮”下獄,永樂十三年(1415年)冬被埋入雪堆凍死,卒年四十七,成化元年(1465年)贈朝議大夫,諡文毅。那麼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關於解縉的詳細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明洪武二年(1369年)解縉出生在吉水鑑湖的一個書香門第之家。傳說他自幼穎敏絕倫,有“神童”之稱。5歲時,父教之書,應口成誦;7歲能述文,賦詩有老成語;10歲日數誦千言,終身不忘;12歲盡讀《四書》、《五經》,貫穿其義理。

洪武二十年(1387年),解縉參加江西鄉試,名列榜首(解元)。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解縉中戊辰科進士三甲第十名,廷試與兄解綸、妹夫黃金華同登進士第,授庶吉士,讀中祕書。同年,官至翰林學士。朱元璋非常器重他,命其常在身邊。一天,朱元璋在大庖西室,對解縉說:“我和你從道義上是君臣,而從恩情上如同父子,你應當知無不言。”次日,解縉即呈上萬言書,主張應當簡明律法、並賞褒善政。朱元璋讀後,稱讚其才。不久,解縉再次呈上《太平十策》進言。解縉初入仕時,曾指責兵部僚屬玩忽職守,尚書沈潛對此極爲惱怒,上疏誣告解縉。明太祖朱元璋由此也責備解縉“散自怒”並貶他爲江西道監察御史。韓國公李善長因罪被朱元璋處死,解縉代郎中王國用上疏爲李善長辯冤,他又代御史夏長文革疏《論袁泰奸黠狀》,歷陳御史袁泰蔑視朝綱,貪贓枉法,陷害忠良之罪。袁泰受到處罰,對此懷恨在心。朱元璋認爲解縉還缺乏涵養,必須修身養性,閉門思過,否則會成爲衆臣攻擊的對象。

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朱元璋召解縉父親進京,對他直說:“大器晚成,若以爾子歸,益令進,後十年來,大用未晚也。”解縉只好隨父迴歸吉水。在老家8年,他閉門著述,校改《元史》,補寫《宋書》,刪定《禮記》。

明代詩詞代表人物生平簡介:解縉,主編修撰《永樂大典》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朱元璋病逝,解縉進京弔喪。時明惠帝朱允炆臨朝,袁泰乘機進誨言,攻擊解縉“詔旨,且母喪未葬,父年90,不當舍以行。”朱允炆聽信誨言,貶解縉爲河州(今甘肅蘭州附近)衛吏。

建文四年(1402年),當時的禮部侍郎董倫爲朱允炆所信任,在朱允炆面前爲解縉說了不少好話,這樣,解縉才被召回京師復職,任翰林待詔。十一月任內閣首輔。

永樂元年(公元1403年),明成祖朱棣登基,解縉升任翰林侍讀。隨後成祖建立文淵閣,解縉與與黃淮、楊士奇、胡廣、金幼孜、楊榮、胡儼等進文淵閣參預機務,明朝內閣制度由此開始。不久,又遷爲翰林侍讀學士,奉命總裁《太祖實錄》、《列女傳》,書成,朱棣賞賜銀幣。其後又主編《永樂大典》。

永樂二年(1404年),解縉晉升爲翰林學士兼右春坊大學士,爲內閣首輔,這是他仕途最得意之時。朱棣曾經召見解縉等人說:“你們七人朝夕相處,我經常在宮中稱讚你們的勤勉謹慎。往往最初容易謹慎,而最終仍然能保持下去的則很難,希望你們能夠共勉。”於是各賜五品官服等。恰逢立春時,朱棣賜其等金綺衣,與尚書地位相同。此後內閣進言,朱棣均虛心採納。

永樂三年(1405年),朱棣召解縉入宮,磋商立太子之事。當時明成祖的意思是想立次子朱高煦爲太子,但解縉仍直言說:“爲長,古來如此。皇太子仁孝,天下歸附,若棄之立次,必興爭端。先例一開,怕難有寧日,歷代事可爲前車之鑑。”朱棣聽後面有不悅,對此議猶豫不決。解縉爲說服朱棣,只說了一句話:“好聖孫(朱瞻基)!”兩人相視而笑。最後朱棣同意立長子朱高熾爲太子,次子朱高煦爲漢王,並令解縉撰寫立儲詔書,以告天下,從此朱高煦深恨解縉。當時恰逢朱高熾帶領明朝大軍討伐安南,解縉上疏勸阻,朱棣不聽。隨後討伐成功,並設置郡縣。當時太子雖立,朱高熾表現並不令朱棣滿意。此時朱高煦更受隆寵,禮秩超過了嫡親標準。解縉上疏勸阻朱棣說:“啓爭也,不可。”朱棣隨即大怒,稱解縉是在離間骨肉,對解縉很有意見。

永樂四年(1406年),朱棣賜黃淮等人二品紗羅衣,而獨不給解縉。淇國公邱福將朝廷機密"傳達延外",朱高煦卻嫁禍解縉“禁中語”五年,解縉又被誣爲“試閱卷不公”貶爲廣西布政司參議。臨行前,禮部郎中李至剛因與解縉有宿怨,又誣縉,故即改貶交趾(今越南),命督餉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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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八年(1410年),解縉入京奏事,正遇朱棣北征未歸,故只好覲謁太子朱高熾而返。於是朱高煦又乘機進誨言說:“伺上出,私現太子,徑歸,無人臣禮!”朱棣爲此震怒,以“無人臣禮”罪下詔獄。當時解縉已同檢討王到廣東去了,一路上,他倆看到贛江兩岸旱情嚴重,便上疏請鑿贛江通南北,引水灌田。奏書剛至,朱棣更加憤怒,詔令錦衣衛逮捕解縉入獄。大理寺寺丞湯宗、宗人府經歷高得抃、中允李貫、贊善王汝玉、翰林院編修朱紘、檢討蔣驥、潘畿、蕭引高並及御史李至剛等人均連坐入獄。其中高得抃、王汝玉、李貫、朱紘、蕭引高病死於獄中。

永樂十三年(1415年))正月十三日,錦衣衛都指揮僉事紀綱上囚籍,朱棣見到解縉姓名問:“縉猶在耶?”紀綱用酒將解縉灌醉,而後拖到積雪中埋起來,解縉立刻死了,此時解縉年僅四十七歲。解縉去世後,家中財產被抄沒,妻子、兒女、宗族都流放到遼東。

正統元年(1436年)八月,明英宗朱祁鎮下詔赦還所抄家產。成化元年(1465年)明憲宗朱見深下詔爲解縉平反昭雪,恢復官職,贈朝議大夫,諡文毅。解縉死後,朱高煦謀反被誅滅;安南屢次謀反,明朝設置郡縣不久最終也被迫撤銷,這些均如解縉生前所言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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