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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員如何做春節團拜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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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題爲:《清代江油官員的春節團拜會:吟詩作賦舉酒互賀》

翻閱清道光二十年(1840)版《龍安府志》和光緒二十九年(1903)版《江油縣誌》,我從字裏行間發現,那時的府、縣公署也舉辦春節團拜會,名義爲“鄉飲酒禮”,是地方政府敬賢尊老的春節習俗。

邀請三類人員參加

據兩部志書記敘,那時舉辦“鄉飲”的時間是每年“孟春望日”(農曆正月十五)過大年之日,邀請三類人員:一是本府、縣在國子監(中央大學)讀書的監生(太學生);二是在府縣學堂讀書的“生員”(舉人、秀才等在校生);三是德高望重、年過六旬的老人,稱爲“耆民”(要層層上報經中央審批,一般十年報批一次,一次一縣少則五六名,多則二三十人)。屆時,通過考試明確定爲候補官員的,准予按已選之職穿戴候補官職服裝“頂帽補褂”,其他監生戴金雀頂帽子,穿藍邊青袍。生員須戴銀雀頂帽,穿青邊藍袍。耆民穿普通服裝,但須新鮮亮潔。主賓總計不過六七十人,八九桌而已,非常講究。如有退休定居或臨時返鄉在縣內的本縣籍顯貴高官,是首先重點邀請對象。

吟詩作賦舉酒互賀

江油知縣公署舉行活動的地點在縣書院大講堂。頭天,縣教諭、訓導及禮房官吏要帶領縣學秀才及有關文職吏員,按朝廷統一設計圖樣將桌椅安排於講堂,再按統一禮儀進行多次排演,至熟悉爲止。當天黎明時分,就將酒宴擺上講堂。隨即,縣太爺帶領三班六房主要吏員,檢查一遍後齊聚縣學校大門口迎接賓客。賓客到達,與主人在大門口、進講堂及就坐時,與主人作揖禮讓,稱“三揖三讓”。主賓分東西兩排相對就坐,西邊一排的賓客按地位品級,由北至南名爲大賓、介賓、一二三賓和衆賓。東邊一排北端坐特邀顯貴高官,稱爲大撰,依次向南則爲縣太爺及其屬僚,分別稱爲一撰、二撰、三撰,共三個等級。

賓主坐定後,先由擔任司正的知縣接過執事奉上的酒杯,雙手高舉額前致辭說:“恭維朝廷,率由舊章。敦崇禮教,舉行鄉飲。非爲飲食。凡我長幼,各相勸勉,爲臣盡忠,爲子盡孝,長幼有序,兄友弟恭,內睦宗族,外和鄉里。無或廢墜,以忝所生”。讀畢,大家相互敬酒一巡,共同勉勵。接着,由執事讀讚辭(新年賀詞),主客再舉酒互賀。再後,執事者高舉寫有“律令”(最新法規)的木牌,莊嚴地放置於大講堂正前方桌案上。全體面北而立,高聲朗讀。隨後相互敬酒,共同勉勵。如此酒過三巡,換上酒菜,各就各位開始會餐。餐飲中大家頻頻碰杯,插科打諢,交頭接耳者有之,也有吟詩作賦和猜燈謎等活動,其樂融融。

清代官員如何做春節團拜會

清代官員飲酒 資料圖

酒飲三巡,菜過五味後,執事正式宣佈本次鄉飲酒禮結束,由主人再按開始禮儀,從起坐、出門、出大門對賓客三揖三送。

鄉飲酒禮莊嚴鄭重

關於鄉飲酒禮的來由,早在唐代時,各州縣衙門對三年一次考試成績優秀者,在八月份選拔去上級複試前,均要擺設酒宴,以壯行色,也體現尊重知識,爲國家輸送更多地方人才的忠心。哲學家、教育家朱熹將這種壯行酒禮儀規範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因地方政府的初、中兩級考試稱爲“鄉試”,這種禮儀便被稱爲“鄉飲酒禮”。清乾隆二十七年(1761),禮部將這一禮儀進一步完善,規定每年農曆正月十五和十月初一日(孟冬朔日)分兩次舉行,在全國推行。正月十五這天的禮儀,雖然仍稱鄉飲酒禮,實際已演變爲地方政府一種敬賢尊老的春節習俗。

古時鄉飲酒禮莊嚴而鄭重,“倘鄉飲後間有過犯,按所犯輕重報明督撫察檄存案,諮部除名。並將原舉之官議處”。

清代地方官舉薦參加鄉飲酒禮的讀書人和鄉耆有了違法行爲,不但要受牽連,辦鄉飲也有內心的苦衷。那時的知縣、巡檢和典史,全是外省籍人擔任,教諭、訓導及把總也都是外縣人,在任期間不得回老家探親(即使春節准假十天半月,路途遙遠時間也不夠用),所以,鄉飲酒禮一番熱鬧之後,縣衙官員們思親之情油然而生。清光緒二十六年(1900),富順縣舉人、江油縣訓導劉宣就曾寫詩道出自己的苦水:“骨肉它鄉隔,年年似水流。閒曹虛報稱,閱世感春秋。有弟誰青眼,思親戀白頭。歲除除不盡,歸思總悠悠”。這也是那個時代官員生活鮮爲人知的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