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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登基後,在政治與軍事方面有哪些作爲與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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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即明太祖,原名朱重八、朱興宗,字國瑞,明朝開國皇帝,年號“洪武”。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帶來相關介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朱元璋出身貧農家庭,後因災變入皇覺寺爲僧,25歲(1352年)時,參加紅巾軍反抗蒙元政權。他先後擊敗了衆多諸侯軍閥,統一南方,後北伐滅元,建立了明朝,年號洪武。朱元璋在位期間,社會生產逐漸恢復和發展,史稱“洪武之治”。1398年(洪武三十一年),朱元璋病逝,享年71歲,廟號太祖,諡號“開天行道肇紀立極大聖至神仁文義武俊德成功高皇帝”,葬於明孝陵。

主要成就

政治

中央集權

明初官僚機構沿襲自元朝。朱元璋進行了改革,在中央廢除中書省,明初中書省負責天下政務,其長官爲左、右丞相,位高權重,丞相極易與皇帝發生矛盾,明朝時以胡惟庸任丞相後最甚。胡惟庸勢力逐大,威脅皇權,且日益驕橫,懈怠政事。於是,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以圖謀不軌之名處死了胡惟庸和有關的官員,同時宣佈廢除中書省,不再設丞相。

在地方廢除行省制,設立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揮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分別擔負行中書省的職責,三者分立又互相牽制,防止了地方權力過重。在各府縣的重要地方,朱元璋還設置了巡檢司,負責把關盤查、緝捕盜賊、盤詰奸僞。

朱元璋登基後,在政治與軍事方面有哪些作爲與成就?

制定律法

朱元璋高度肯定了法律的治國作用。他說:“夫法度者,朝庭所以治天下也”。於是在朱元璋即吳王位時(1364年)就提出“建國之初,先正綱紀”,命左相國李善長等草創律令,編律285條,令145條,到吳元年十二月“甲寅,律令成,命頒行之。”這便是最早擬定頒行的《大明律》。經過吳元年(1364元)、洪武六年(1373元)、洪武二十二年、洪武三十年四次修訂,最終完成了《大明律誥》“刊佈中外,令天下知所遵守。”

在具體的治國方面,朱元璋以元末“朝廷闇弱,威福下移”,綱紀敗壞,官吏驕恣,從而致使元朝傾覆,順帝北遷作爲教訓,立國後採取了“治亂世用重典”的原則。朱元璋始終認爲“胡元以寬而失,朕收中國,非猛不可”。以此思想作爲指導,如在刑名制定方面,明朝對“事關典禮及風俗教化”一類非直接侵犯君主政權的犯罪量刑輕於唐律,但對“盜賊”及“帑項錢糧”之類直接危及專制統治的重大犯罪量刑則重罪加重,法外用刑,狂誅濫罰,制定了族誅、斷手、刖足、閹割爲奴、挑筋去膝蓋等一系列法外刑。

特務統治

洪武十五年(1382年),出於監控官員的需要,朱元璋將管轄皇帝禁衛軍的親軍都尉府改爲錦衣衛,並授以偵察、緝捕、審判、處罰罪犯等權力。錦衣衛是一個正式的軍事特務機構,由皇帝直接掌控。它有自己的法庭和監獄,俗稱“詔獄”,詔獄裏採取剝皮、抽腸、刺心等種種酷刑。

朱元璋還讓錦衣衛在朝廷上執行廷杖,有很多大臣慘死杖下。朱元璋派出大量名爲“檢校”的特務人員,暗中監視。但是到了晚年朱元璋逐步廢除了錦衣衛及其特權,以及一些比較殘酷的刑法

朱元璋登基後,在政治與軍事方面有哪些作爲與成就? 第2張

整頓貪腐

朱元璋出身貧苦,受貪官污吏的敲詐勒索,又鑑於元朝的政治混亂,故以猛治國。即位後在全國掀起了“反貪官”運動,矛頭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級貪官污吏。

首先,對貪污六十兩銀子以上的官員格殺勿論。從地方縣、府到中央六部和中書省,只要是貪污,不管涉及到誰,決不心慈手軟,一查到底。其次,明初的中書省下屬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中,由於大量留用元朝的舊官吏,以及一些造反起家的功臣。他們有恃無恐貪贓枉法。朱元璋對這些官員進行懲處。第三,朱元璋利用殘酷刑法處置貪官,採取“剝皮揎草”、挑筋、斷指、斷手、削膝蓋等酷刑。這種舉措震懾了一批官員,使他們行爲大爲收斂。第四,朱元璋對自己培養的官員決不姑息遷就。爲了培養和提拔新力量,朱元璋專門成立了培養人才的國子監,爲沒有入仕的年輕讀書人提供升遷機會。他對這些新科進士和監生厚愛有加,還經常教育他們要盡忠至公,不爲私利所動。第五,朱元璋制定整肅貪污的綱領《大誥》和《醒貪簡要錄》。《大誥》一書是他親自審訊和判決的一些貪污案例成果的記錄,書中還闡述他對貪官態度、辦案方法和處置手段等內容。朱元璋下令全國廣泛宣傳這本書;他還叫人節選抄錄貼在路邊顯眼處和涼亭內,讓官員讀後自律,讓百姓學後對付貪官。第六,允許民間百姓上訪。明朝允許百姓扭送不法官吏。如果官吏在徵收稅糧以及攤派差役作弊曲法,百姓可以向上級官吏舉報,也可以直接扭送。不僅如此,對於應當接訪而沒有接訪處理的上級官員,亦要依法論處。此外,朱元璋在午門外特設“鳴冤鼓”,民間百姓若有冤情在地方討不回公道,可上京擊鼓直接告御狀。

朱元璋當政三十一年,先後發起6次大規模肅貪,殺掉貪官污吏15萬人。他“殺盡貪官”運動貫穿始終未減弱,但貪官現象始終未根除,晚年只能發出“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屍未移而人爲繼踵,治癒重而犯愈多。”哀嘆。

朱元璋登基後,在政治與軍事方面有哪些作爲與成就? 第3張

勤政廉政

朱元璋是中國歷史上勤政的皇帝之一,他從來不憚給自己增加工作量。從登基到去世,他幾乎沒有休息過一天。在遺詔中他說:“三十有一年,憂危積心,日勤不怠。”據史書的記載,從洪武十八年(1385)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八天之內,朱元璋審批閱內外諸司奏札共一千六百六十件,處理國事計三千三百九十一件,平均每天要批閱奏札二百多件,處理國事四百多件。

軍事

軍事建制

在軍事上,朱元璋廢除了管理全國軍事的大都督府,將其分爲中、左、前、後、右五軍都督府,並和兵部互相牽制。兵部有權頒發命令,但是不直接統率軍隊,都督府掌管軍隊的管理和訓練,但是沒有調遣軍隊的權力。這樣,軍權便集於皇帝之手。

朱元璋還確立了衛所制度,這是他模仿北魏隋唐的府兵制、又吸收元朝軍制的某些內容而制定的。

北伐殘元

明太祖北征是明朝建立後針對北元的十三次軍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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