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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高熾登基即位後,在政治與軍事方面有哪些作爲與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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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高熾,即明仁宗,明朝第四位皇帝,他是明成祖朱棣的長子,生母是仁孝徐皇后,在位共十個月,年號洪熙。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帶來相關介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朱高熾生性端重,喜文厭武,以致身體肥胖,屢屢鎮守後方,施監國之職。他登基後重用“三楊”等賢臣,減賦稅、收開支、赦免罪臣、反冤案,開啓了“仁宣之治”。1425年朱高熾猝死於欽安殿,諡爲孝昭皇帝,廟號仁宗,葬於十三陵之獻陵,傳位長子朱瞻基。

軼事典故

政治

撫卹災民

朱高熾監國期間賑災成爲了其主要政績之一。在永樂七年(1409年)初次監國期間,明中都鳳陽地區爆發了嚴重的水災。爲了確保及時瞭解災變情況和開展賑災計劃,朱高熾先委任大理寺少卿虞謙爲右副都御史,命他和給事中杜欽巡視淮安、鳳陽直至陳州一帶災害情況。在經過巡視後,虞謙與杜欽建議“悉免其年被災田租,先有勘核未盡者,審實一體蠲免。若以輸在官者,準作今年之數。軍民有迫於艱難典賣子女者,官爲贖還。”即免除揚州、淮安、風陽、陳州水災地區的田賦,並代百姓贖回因災害無活而所鬻子女。由此可見朱高熾將賑災大計作爲重中之重,具備仁君的素質。

改組內閣

朱高熾通過改組內閣,授予文官顯貴的品位,以資歷較老的翰林學士和幹練的官員充實行政官署。在他新任命的官員中,許多人在他在南京或北京監國時已經爲他效勞。因此,在永樂十二年(1414年)事件中被撤職的黃淮和在同一時期被監禁的楊溥被任命爲翰林學士兼大學士。他原來的老師及最親密的顧問楊士奇成了首輔大學士和少傅;楊榮和金幼孜也留任大學士。 內閣閣員每個人被封爲一品高官,並有兼職。他們就能直接過問在職大臣們的行政事務和施加政治影響。這樣,內閣不再是像以前明代統治者之下的不能負責的諮詢機構,大學士親自參加了決策。對朱高熾大力取消他父親的不得人心的計劃和在全帝國建立正規的文官政府的行動來說,這種集體領導是必不可少的。

朱高熾登基即位後,在政治與軍事方面有哪些作爲與成就?

在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的餘下的幾個月中,朱高熾把大部分時間用在改革行政方面。可有可無的官員被解職,其他的官員在70歲就奉命退隱;失職的官員降職,有突出才能的官員升任更重要的職務。爲了取得直率的評價和揭露貪污腐化,朱高熾在十月十八日給予楊士奇、楊榮、金幼孜,稍後還有夏原吉每人一顆銀印,上刻“繩愆糾繆”的格言。他命令他們用此印密奏關於貴族、甚至皇族胡作非爲的案件。監察御史被派往全國各地去調查官員的政績,併爲官僚機構的任命尋求合適的人選。朱高熾常常要求他的大臣們直言不諱,不必擔心報復,雖然他有時在激動之下訓斥或懲處少數官員,但常常後悔並要求原諒。

在任命官員時,朱高熾特別重視儒家道德和個人品德。同樣,朱高熾任命有才能和守紀律的人擔任地方的行政和司法職務。

削汰冗官

朱高熾選用賢臣,削汰冗官,任命楊榮、楊士奇、楊溥三人(史稱“三楊”)輔政。廢除了古代的宮刑,停止寶船下西洋,停止了皇家的採辦珠寶;處處以唐太宗爲楷模,修明綱紀,愛民如子,他下令減免賦稅,對於受災的地區無償給以賑濟,開放一些山澤,供農民漁獵,對於流民一改往常的刑罰,採取妥善安置的做法,這一切都使得洪熙朝人民得到了充分的休養生息,生產力得到了空前的發展,明朝進入了一個穩定、強盛的時期,也是史稱“仁宣之治”的開端。

寬刑平獄

朱棣靖難成功後,出於鞏固其統治,刑法頗爲嚴苛,尤其對不願歸附自己的建文遺臣進行了殘酷迫害。朱高熾即帝位後則進行了一系列的調整。

召集五府、六部、通政司、六科同三法司等主要官員至承天門會審,以免出現冤假錯案。隨後朱高熾又在牀前召見大學士楊士奇、楊榮、金切孜,曰:“比年法司之濫,朕未嘗不知,其所擬大逆不道牲牲出於羅織煆煉,先帝數切戒之。故死刑至四五覆奏,而法司略不留意,甘爲酷吏而無愧。自今凡審決重囚,卿三人同行審決。”通過以上言行,表明朱高熾還是十分重視對刑法的把控。死刑犯在四、五次審覈的情況下,依舊擔心出現冤假錯案,可見其對人命的重視。朱高熾同時將建文帝時期的奸黨族屬赦免放還回家,將發放至教坊的人寬恕從良,還給日產。

朱高熾登基即位後,在政治與軍事方面有哪些作爲與成就? 第2張

還都南京

永樂十九年(1421年)正月,爲了北邊邊防安危等因素,朱棣遂將京師由南京遷往北京。朱高熾即位之後,戶部尚書夏元吉隨即上疏稱建議還都南京。隨後頗多大臣紛紛上疏朱髙熾,請求還都南京。平江伯陳瑄上疏朱高熾言七事,第一件便是“重國本”,衆多大臣的上疏的確打動了朱高熾。然而遷都乃爲國之大事,不可能一蹴而就。朱高熾只得先做前期規劃。主要包括,首先加強對南京的管理,先命附馬都尉沐昕“掌南京後軍都督府事”。

洪熙元年(1425年)二月,再“命太監鄭和守備南京”;三月,正式宣佈,“將還都南京,詔北京諸司悉稱行在,復北京行部及行後軍都督府。”隨後又爲各機構設置一些相應官員。四月,“命皇太子謁孝陵,遂居守南京。”但是五月,朱高熾便突然駕崩。即便是在彌留之際,其仍舊不忘遷都之事,遺詔中朱高熾言:“南北供億之勞,軍民俱困。四方向仰鹹南京,斯亦吾之素心。”儘管朱高熾已經爲遷都之事做好各種準備,但終宄隨其突然駕崩而擱淺。

軍事

邊防政策

朱高熾重視明廷北邊邊防,多次敕諭邊關將領加強巡邏。其在位期間,曾下詔:“令各隘口及煙墩晝夜用心瞭望,謹慎謹慎,毋致疏虞,敕寧夏、甘肅、遼東、宣府、山海、永平、開平總兵官及備禦官亦如之。”朱高熾亦加強防禦體系的規格,“命行在後府都督僉事、指揮僉事李敬守居庸關。”除此之外,明廷還加強了對來往邊關的審查,同樣在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冬:“敕遼東、大同、宣府、永平總兵官,今天氣己寒,宜善撫軍士,勿令失所。但無敕旨及勘合文書,並勿擅放出境。” 從此記載可以看出,朱高熾強調明廷邊防的防禦性。

後世對朱高熾的北邊政策存在不同說法。有觀點批評:仁宣之際明廷北邊對蒙古多以防禦和安撫爲主,防線一再南移,瓦剌趁此窗口期統一各部;《明史·兵志三》亦稱:“朔州軍士白榮請還東勝、高山等十衛於故地。興州軍士範濟亦言:‘朔州(雲中郡)、大同、開平、宣府、大寧皆藩籬要地,其土可耕,宜遣將帥兵,修城堡,廣屯種。’皆不能用。” 然而同樣是範濟進言這件事,《明宣宗實錄》及《明史·列傳五十二》則記載是尚書呂震認爲範濟的奏章“文辭冗長,且事多已行,不足採” ,亦即並非明廷不能用其言,而是其進言此前大多已經實行。由此亦可見這一問題上史家評價的複雜性。

朱高熾登基即位後,在政治與軍事方面有哪些作爲與成就? 第3張

軍事調整

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八月十五日朱高熾即位後,便開始對北部邊防的軍事將領進行調整。朱高熾首先對五軍都督府與一部分都指揮使司的人選進行安排。八月十七日,朱高熾又“命武安侯鄭亨等四人俱充總兵官,亨鎮守大同;保定侯孟瑛鎮交阯;襄城伯李隆鎮山海;武進伯朱榮鎮遼東。”設置的四個總兵官中,涉及北邊的有三個,即大同、山海與遼東。朱高熾在位期間便安排了六個總兵官。加上甘肅總兵官費瓛,明廷北部便總共有七個總兵官。朱高熾對待北部七個軍鎮的總兵官與內地頗爲不同。其中最爲突出的一點便是,明廷給其中一位總兵官發出命令之時,亦同時給其他幾位總兵官發出相同內容的命令,此實際上顯示的是朱高熾對北邊軍鎮一體重視的特點。

朝貢互市

朱高熾放棄主動出擊蒙古的策略,以積極經營與蒙古關係的策略代之。朱棣以武功奪天下,與蒙古各部建立朝貢活動的同時,亦積極出擊蒙古部落。然而經過數次北征蒙古,明廷內部亦出現危機。在此背景下,朱高熾放棄主動出擊蒙古的策略,代以派遣使節出使蒙古表示“悉宥其罪”的積極經營之策。朱高熾將明蒙間的朝貢活動與互市活動置於嚴密地監控之下。儘管朱高熾積極經營與蒙古間的關係,繼續推行朝貢活動;但是對蒙古使團與賣馬貿易的嚴格監管始終未曾放棄。對蒙古貢使的護送制,與蒙古馬市貿易緊急措施的準備無一不證明朱高熾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