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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清官賣掉4歲女兒攢路費,朱元璋知道後怎麼對他的?

來源:風趣史記網    閱讀: 1.3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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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知道讀者都很感興趣曾秉正的故事,今天給大家帶來了相關內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朱元璋反腐敗,可能是中國古代歷史上最嚴格的。朱元璋幼時貧窮,曾爲地主放牛,所以很能體會民間疾苦。他在打下江山後,大力整治貪污腐敗,對待貪官是相當地狠辣,“剝皮實草”的酷刑想必大家都聽說過。但是有一位清官,爲人耿直不曾貪污一分,也被朱元璋施以“宮刑”,原因是相當的奇葩。

這爲清官叫曾秉正。洪武九年的時候,朱元璋搞了一場聲勢浩大的辯論賽,以此來選拔人才,曾秉正在這場辯論中表現優秀,大放光彩,被朱元璋點爲頭名,從七品小官連升數級到了三品大員。因爲善於辯論,口才好,朱元璋給曾秉正安排了一個言官的職位。

明朝清官賣掉4歲女兒攢路費,朱元璋知道後怎麼對他的?

曾秉正因爲工作需要,沒事就全國到處轉悠,看到什麼不對、不好的事情就記錄下來,向皇帝報告。因爲這個職位本身就是得罪人的事,需要正直的人來做,曾秉正恰恰就是這種人,他做事一絲不苟,油鹽不進,毫無變通的可能,誰都別想拉攏,而且是絕對地不貪污。

然而,正是由於他不通世故、不懂變通的性格特點,讓他常常在言語上冒犯朱元璋。朱元璋考慮他爲官清正,所以一直忍讓他。但終於有一天,朱元璋忍無可忍了,把他給罷官了。

於是曾秉正準備返回老家,他老家是南昌的,南昌到北京將近三千里,大概得走倆月才能到家。這時曾秉正就說,自己是貪官,沒路費。

沒路費就借唄,也可能是得罪人太多借不到,不知道這大哥當怎麼想的,反正非常奇葩——他把自己4歲的女兒給賣掉了,史稱“貧不能歸,鬻其四歲女”。

朱元璋知道後,勃然大怒。他命人將曾秉正抓起來,處以宮刑。朱元璋的意思是,既然你不能善待自己兒女,那這輩子就不要生養了。

不過堂堂大明正三品的官員,俸祿真的低到不能養家餬口,爲了路費還得賣兒賣女嗎?

明朝清官賣掉4歲女兒攢路費,朱元璋知道後怎麼對他的? 第2張

明朝官員的待遇確實比較一般,俸祿普遍較低,但正三品官員窮得要賣女兒,還是很誇張的。明初三品官員的年俸祿是420石,摺合白銀約200兩,按當時的購買力,相當於現在的年薪二十萬。所以,就算曾秉正不貪污,光靠薪水也足以維持一家老小的生活,怎麼會窮得沒有路費呢?

所以,有人猜測,要麼是曾秉正重男輕女思想嚴重,不想帶着被視爲累贅的女兒回鄉,所以纔會在返鄉之前賣掉女兒,推說是籌措路費;還有人猜測,這是曾秉正在向朱元璋示威,所以才用了這麼奇葩的手法。

不管怎麼說,虎毒不食子,賣女兒都是非常可惡的行徑,被朱元璋閹了,曾秉正也是活該。曾秉正被處罰後,史書記載,“不知所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