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解密 > 未解之謎 > 古代縣令和知縣只有一字之差 兩者之間的區別有多大

古代縣令和知縣只有一字之差 兩者之間的區別有多大

來源:風趣史記網    閱讀: 4.65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對縣令和知縣很感興趣的小夥伴們,小編帶來詳細的文章供大家參考。

古代縣令和知縣只有一字之差 兩者之間的區別有多大

在古代,普通小老百姓接觸官員的機率是很低的,當地的官員都甚少能看見,更別說級別更高的達官貴人了。現在有點不一樣,由於媒體的發展,我們就算在現實生活中接觸不到官員,在各種新聞報道、影視作品中卻時時能看到官員的身影。

但若論對行政機關、官員級別的瞭解,我相信大多數人是一知半解的。畢竟,這跟我們日常生活的關係並不是很密切。各級別官員的職能,相對應的權利範圍等等,可能只有對這方面感興趣的人才能說出個一二了。

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是現今我國最低一級政府。那麼在古代呢,相對應的最低行政機關是縣衙。影視作品中,我們經常能看到縣令,或者知縣,歷史書上也是這兩種稱呼都有。這兩種稱呼是針對同一個職位的嗎?他們有什麼區別呢?如果不認真研究的話,可能還真不能知道其中的不同。

歷史課上,我們學到了,秦始皇統一全國之後,吸取前朝教訓,廢除分封制,設立郡縣制。秦始皇把天下分爲36郡,郡下面設置縣,各級官員由中央直接派遣,加強中央集權,鞏固了統治。但其實,所謂的郡縣制,秦朝並不是首創,早在之前就已經存在了。

春秋時期,各國逐鹿中原,大家都殫精竭慮推行更好的政策,增強國力。當時的秦國、晉國、楚國等,就已經在一些地區開始試行郡縣制,以便於國家土地管理。這種制度在不斷的改進發展過程中,逐漸推廣到各國其他地區,最後全國統一設置郡縣制。當時縣這一級的官員稱爲令,這就是我們通常說的縣令。

和秦朝的郡縣制有所不同,春秋時期,沒有設置郡,只有縣這一級行政機構,由中央直接管理。如此扁平化的結構,中央在管理上未免力不從心,往往有很多疏漏。到了戰國時期,順應國家發展需求,開始有了郡這一級行政機構,在縣的上一層級。而之後的秦朝,在此基礎上繼續完善,逐漸形成了郡縣制這種制度。

縣令這個稱呼在歷史發展過程中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在秦漢時期,由於國家統一,社會穩定,人們安居樂業,人口數量有很很大的增長。爲了便於管理,當時將人口一萬戶以上的縣級官員稱爲縣令。而人口數量在一萬戶以下的,稱爲縣長。

在歷史的長河中,國家總是分分合合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在經過秦漢這麼長一段時間的統一之後,迎來了三國戰亂時期。在連年戰火中,人口銳減。萬戶的縣已經成爲過去,郡縣制也有了相應的調整。人口數量千戶以上的縣級官員稱爲縣令。

那麼知縣呢?這個稱呼又有着怎樣的來龍去脈?官場風雲變幻,總會有一些突發狀況。有時出現縣令這個職位空缺的情況,這時候,爲了維護正常的運作和管理,會任命別的官員暫時兼任縣令一職。但這時稱呼還沒改變,還是稱爲縣令。

官場總是爭名奪利的。有些地方政府悄悄武裝自己,壯大實力,這必然會對中央政府造成威脅。爲了打破這種威脅,朝廷不再選拔當地人員爲縣令,而是由朝廷統一從其他區域派遣。這樣就可以避免當地官員與當地的大族相互勾結,打造自己的勢力。而這個由朝廷派遣的縣級長官就稱爲知縣。

相對於土生土長的縣令,中央選派的知縣肯定權利要更大了。知縣大權在握,政權、軍權兩手抓。既要處理部門的日常,還要管理當地的軍隊。當然,權利越大,責任也就越大。我們所熟知的明朝大清官海瑞,就是中央從海南調到浙江下屬地方當知縣,稱其爲海知縣。

結語:看到這裏,我們會理所當然地認爲,他們俸祿待遇有很大差別。其實不然,知縣的俸祿比縣令的低,而且這兩者之間的差距令人咋舌。根據史料記載,縣令的俸祿最高的有一千石,最低也有六百石,而知縣的俸祿僅有二十幾石。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官職的級別不同,縣令正五品,而知縣只是七品,是我們常說的七品芝麻官。

不論是知縣,還是縣令,都是順應時代需求、國家需求在不斷演變的。總體說來就是,知縣權利大,責任大,但俸祿低。縣令權利較小但俸祿高得多。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源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

歷史記事
歷史真相
未解之謎
世界史
歷史上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