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野史記載 > 演義趣聞 > 解讀:中國古代酷刑的分析與反思

解讀:中國古代酷刑的分析與反思

來源:風趣史記網    閱讀: 1.36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酷刑是在一定歷史時期內存在的法律現象和社會現象。酷刑和反酷刑,是野蠻和文明、專制和民主的較量。研究分析中國古代酷刑現象,無疑是讓大家認識到酷刑帶來的災難和危害,加強人權保護觀念和法治觀念教育,加強執法和司法監督,摒棄酷刑思想,遏制酷刑發生。

解讀:中國古代酷刑的分析與反思

網絡配圖

中國古代酷刑有不同劃分方法。有的學者將古代的絞刑、斬刑、鴆毒等歸爲酷刑,但在古代絞刑、斬刑、鴆毒等手段相對於多數酷刑而言,已算仁慈。所以分析中國古代酷刑,應該站在客觀的角度,站在中國古代特定的歷史和社會條件下分析。

法內酷刑與法外酷刑。根據法律是否認可,可以將酷刑分爲法內酷刑與法外酷刑。法內酷刑是法律所認可的,但更多的現象是法外酷刑的大量存在。

在中國古代有各種法內酷刑,通過法典、律令等形式發佈,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力。北宋時的法典《編赦》,宋太祖時有106條,到鹹平年間增加到18555條,有死刑、流刑、徒刑、笞刑、杖刑等類型,其中涉及多種酷刑。《大明律》是明太祖朱元璋親自指導編纂的刑法,其中的酷刑種類就有笞、杖、絞、凌遲等多種。

法外酷刑是遊離於法律之外的酷刑。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法外酷刑是法律所未有的,又被法律所默認的。《隋書·刑法志》就指出隋高祖殺害無辜,齊文宣帝用刀將人割碎的行爲,像百姓報私仇一樣,不符合國家法律。但古代帝王卻常常濫用刑法或酷刑。而下至官僚、家族、家庭,都不同程度存在大量的法外酷刑,並不會受到法律制裁。

肉體酷刑與精神酷刑。按酷刑傷害指向,可以將酷刑分爲肉體酷刑與精神酷刑。中國古代酷刑和現代的酷刑概念是有一定區別的。因爲在古代,等級制度森嚴,人權觀念淡薄,人們不太重視精神酷刑,更注重“肉刑”,對於酷刑的歷史記錄也多侷限於肉體酷刑。當然肉體與精神是密切聯繫的,很多酷刑存在精神上的屈辱,只是相對於肉體的痛苦似乎算不上什麼。

解讀:中國古代酷刑的分析與反思 第2張

網絡配圖

實體酷刑與程序酷刑。依法律程序,可以將酷刑分爲實體酷刑與程序酷刑。實體酷刑是法律所規定的酷刑,而程序酷刑是審查、刑訊過程中產生的酷刑。實體性的酷刑是大量存在的,歷代法律典籍均有“絞、斬、凌遲”之類的死刑。而程序性的酷刑也不容忽視。《舊唐書·刑法志》記載:來俊臣每次提審犯人,不問罪過輕重,先用醋灌鼻子,或者放進大甕裏,四周用火烤。

他們製造了十種大枷:“一曰定百脈,二曰喘不得,三曰突地吼,四曰着即承,五曰失魂膽,六曰實同反,七曰反是實,八曰死豬愁,九曰求即死,十曰求破家。”還有衙門在審訊犯人時,犯人不招,就“大刑伺候”。這些都是程序酷刑。致死酷刑與致傷酷刑。從酷刑對肉體的傷害程度,可以將酷刑分爲致死酷刑與致傷酷刑。致死酷刑是以致人死亡爲目的,致傷酷刑只是讓人傷殘,但有時也會危及生命。

最出名最殘忍的致死酷刑莫過於凌遲。凌遲始見於五代,最早載入《遼史·刑法志》:“死刑有絞、斬、凌遲之屬。”元朝時將死刑分爲斬和凌遲兩種,凌遲正式成爲官定刑罰。

酷刑還有腰斬,即用斧從腰部將犯人砍作兩截。最後一個被腰斬的人是清朝的俞鴻圖,因小妾僕人收受考場賄賂被牽連處斬,他用手指蘸血在地上連寫七個“慘”字,才痛苦死去,雍正帝聞報後下令廢除腰斬。酷刑還有剖腹、抽腸、鑿顛、斷脊、鋸割、灌鉛、騎木驢等,都是殘忍無比。

致傷酷刑則有黥面、割鼻、截舌、挖眼、斷手、刖足、宮刑、枷項、笞杖、鞭撲、滾栲笆等。古代酷刑的成因,政治:等級與專制。政治體制是造成中國古代酷刑產生的根本原因。由於等級與體制因素,在上位者可以漠視人權,而古代所謂的法典、律令不過是針對普通官僚、普通人。雖說“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那只是個例。

由於君權高高在上,沒有一個有效的約束機制。致使古代很多君王、皇帝可以爲所欲爲,濫殺無辜。三國時吳國孫晧繼位後,有很多忌諱,宮女中有不合意的,“或剝人之面,或鑿人之眼。”對他人性命生殺予奪,這是中國古代等級與專制的政治體制帶來的弊端。

解讀:中國古代酷刑的分析與反思 第3張

網絡配圖

軍事:動亂與戰爭。由於動亂與戰爭等軍事原因帶來的酷刑更多,涉及面與人數也更大。戰亂之時,因爲軍隊這部強大的戰爭機器,人性中的獸慾被無限放大,加上法律不能約束,導致酷刑致死人數較和平時期大增。戰國時,白起活埋降卒40萬人,創下了活埋的歷史記錄。明末農民起義軍首領張獻忠嗜殺,“一日不殺人,輒悒悒不樂。詭開科取士,集於青羊宮,盡殺之,筆墨成丘冢。坑成都民於中園……其慘虐無人理,不可勝紀。”剝皮斬首,血腥屠殺,令人髮指。

文化:懦弱與順從。中華文化長期受儒家思想影響,百姓能夠忍耐、順從,甚至於有些懦弱。這是優點,也是缺點,它助長了統治者的暴虐意識。他們用儒家思想治民,用法家思想治國。通過酷刑,以圖威懾百姓。心理:仇恨與嗜血。在人類心理中存在的仇恨與嗜血心理,促使大量的酷刑現象發生。《舊五代史·列傳》中的李愚就認爲:“有傷教害義之事,常痛心切齒,恨不得抽腸蹀血,肆之市朝。”

他想將人抽出肚腸,踐踏血肉,不過是看不慣傷教害義之事,爲了泄憤而已。北齊文宣帝高洋是有名的暴君。有一名都督戰傷,其部下不能相救,於是“帝命刳其五藏,使九人分食之,肉及穢惡皆盡。”

  對古代酷刑的反思

古代酷刑在現代的延續。在現代社會,酷刑在一些國家和地區仍然存在。1984年聯合國大會第39/46號決議通過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和處罰公約》中對“酷刑”的定義,包含了“蓄意使某人在肉體或精神上遭受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爲”,但是酷刑現象並未徹底消除。

宮廷野史
演義趣聞
奇聞異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