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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地域歧視:官方妖魔化四川 作推行暴政找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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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朝,四川人被北方人稱爲“川藞子”,也即說四川人粗野放誕,不遵禮法,是一些好亂易動的奸惡刁民。因爲宋太祖剛剛統一四川就發生後蜀降兵大起義;太宗末年又發生了震驚全國的王小波、李順起義;真宗初年又發生震動一時的王均兵變,短短30年間變亂頻生,使得宋朝當權者對四川頗爲反感。北宋朝中的輿論大肆宣傳四川乃亂民叢生的危險地帶。

仁宗年間的詩人張俞曾描述外人對蜀中民風的看法,簡言之就是“奸訛易動”。樑周翰就對四川的地理、經濟、民風等進行了一番易於作亂的宣解:“夫九州之險,聚於庸蜀,爲天下甲也。五方之俗,擅於繁侈,西南爲域中之冠也。多獷敖驁而奸豪生,因龐雜而禮義蠹。”這樣,四川就被王朝中心建構爲邊緣之地:這裏地形險要,人心險惡,根本不能與中原上國的淳樸民風相比。

宋代地域歧視:官方妖魔化四川 作推行暴政找依據

被權力中心邊緣化、妖魔化的四川人民,長期遭受到朝廷的暴政壓迫。把四川描繪成奸民險地的樑周翰,到蜀地爲官後對蜀民大搞嚴刑峻法,把人活活打死之後,仍理直氣壯。餘靖代表朝廷擬寫的給益州(今成都市)知州文彥博的制書,居然要他到蜀地後“勿貪寬厚之名”,這就是公然鼓勵和敦促地方官到四川搞暴政了。

爲對付所謂的蜀中奸民,大宋自真宗以後就把犯罪的蜀民,不論罪行大小,全家老小一律趕出四川,有些人甚至永遠不能回家鄉。王安石曾說:“蜀自王均、李順再亂,遂號爲易動,往者得便宜決事,而多擅殺以爲威,至雖小罪猶並妻子遷出蜀,流離顛頓,有以故死者。”可見,蜀地被塑造成一個危亂之地後,暴政在四川的推行就具有了合法性和習慣性。更有甚者,天聖年間,益州知州程琳,因爲對四川祭神集會的風俗心存偏見,而製造了一件血腥冤案,當時“蜀民歲爲社,祠灌口神”,程氏卻把祭祀水神李冰的表演當做是“置官屬吏卒,聚衆作亂”,而“捕其首斬之,配其社人於內地”。

宋代地域歧視:官方妖魔化四川 作推行暴政找依據 第2張

考試公平與區域公平是一個“千古難題”,北宋時就曾發生過司馬光與歐陽修之間的科舉南北之爭。當時,由於北方久經戰亂,經濟蕭條,教育大大落後於南方,結果出現南北舉額嚴重不均的現象。於是,山西夏縣人司馬光代表北方主張在進士錄取中實行“逐路取人法”,即按地區分配名額,而江西吉安人歐陽修則代表南方,提出“憑才取人”。

由此可見,分路取人是按區域分配名額,憑才取人則不拘地域額數,在考試面前人人平等。司馬光和歐陽修爭論所持觀點不同,明顯是代表了當時北南不同地域集團的利益。但從發揮大規模考試的社會控制功能方面來看,憑才取人說着眼於一切以程文定去留,爲的是保證考試的客觀性和公平程度;而分路取人,則有利於提高文化相對落後地區士人的學習積極性,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維護國家的團結和統一。宋英宗最後聽從了歐陽修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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