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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野記》記載了一個小偷,投了一件嫁衣第二天還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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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市井中稱小偷叫 “翻高頭”,他們是躥房越脊、高來高去的飛賊。宋朝的史書上記載,小偷在夜長天寒的時候入室盜竊,所以又被叫“夜燕”。小偷因不勞而獲被人們憎恨,但也有一些小偷堅守做賊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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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小偷,被人們稱爲“盜亦有道”,也就是盜賊有盜賊的規矩。在《清代野記》中就記載了這樣一個小偷,他晚上到一戶人家撬門,母親告訴女兒:快把嫁衣扔出去,第二天小偷果然送回衣服。

這個故事發生在清朝咸豐年間,京城東邊有一戶人家,原本是家境一般,後來又遇不幸,丈夫因病去世,剩下了母親和女兒相依爲命,到了女兒要嫁人之時,母親把家裏所有積蓄拿出,爲女兒做了一套嫁妝。

《清代野記》記載了一個小偷,投了一件嫁衣第二天還回去了 第2張

一天晚上,這對母女家遭到盜賊的光顧,小偷夜裏翻牆入院,撬她們家的門,想入室偷盜。母親聽到撬門聲,急中生智,故意大聲喊出:“女兒,外面的聲音,可能是你舅舅又回來了。”

母親還說:“你舅舅一直認爲我們家有錢,卻不知道我們孤兒寡母生活之苦,既然他來了,也不能讓他空着手走,就把你那件唯一的嫁衣扔出去,給你舅舅帶走吧。”

《清代野記》記載了一個小偷,投了一件嫁衣第二天還回去了 第3張

女兒應了一聲,將自己的新嫁衣從窗戶扔了出來,並對窗外喊到:“請舅舅以之質錢爲賭本可也,我母子尚乞爾照應,勿迫我是幸”。意思她們母女還請小偷照應,小偷拿着嫁衣消失在夜色裏。

次日晚上,母親又聽到有人翻牆進入自家院內,哭着對女兒說:“你舅舅把咱倆當成魚肉了,始終不肯放過我們母女。”沒想到,小偷在外面說:“昨天多有冒犯,我今天是來送還衣物的”。說後便飛身出院。

《清代野記》記載了一個小偷,投了一件嫁衣第二天還回去了 第4張

第二天天剛亮,母女兩人開門一看,果然看到自家的嫁衣丟在門口,打開衣物,還發現多了二兩銀子,邊上有個紙條,上面寫着“花儀二兩”四個字,意思是附送賀禮二兩銀子。原來,是小偷看到這戶人家如此困苦,認爲偷錯了人家,所以送還了衣物,另外還加贈了賀禮。這件事情後來被《清代野記》的作者知曉,所以記錄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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