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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則天死後,唐玄宗有哪些方面的改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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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之治,是唐太宗爲他的後繼者們留下的筆寶貴的物質財富與精神財富。自武則天退位、唐玄宗復位時起,有識之土便提出了“依貞觀故事”治理國家。由於同武韋集團和太平公主集團的鬥爭,直到開元初年,如何治理國家才被迫切地提到議事日程上來。唐玄宗懷着“求治甚切”的心情,在獵於渭川時召見姚崇,對他說:“卿宜遂相朕。”對漢代的外戚專權篡國“推此鑑戒爲萬代法”等。

武則天死後,唐玄宗有哪些方面的改革呢?

姚崇《十事要疏》所提出的十項主張,是對“依貞觀故事”原則的具體化,唐玄宗聽罷後,答日:“聯能行之。”上述十項主張,事實上成了開元初年的治國方針,在姚崇以及宋璟的輔佐下被付諸施行。姚崇的《十事要疏》,可以概括爲在一項總則之下的四項基本內容。所謂“政先仁恕”,是針對武則天臨朝以來“以峻法繩下弊端提出來。然而,“仁恕”畢竟是儒家學說中的重要理論之一。 “政先仁想”同孔子所主張的“爲政以德" ,實際上是-脈相承的。同貞觀初年唐太宗把儒家學說奉爲治國的基本理論一樣 ,姚崇的“政先仁恕”也是把儒家學說奉爲治國理論的首要內容,是《十事要疏》的總綱。

《十事要疏》中的“法行自近”,實際上是主張像貞觀年間那樣,君臣要帶頭守法,法不阿貴,把打擊犯法權貴作爲能否貫徹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原則的關鍵問題,而不是“以峻法繩下”。正如以《十事要疏》爲基本內容的治國方針可以概括爲幾個方面內容那樣,唐玄宗的開元新政亦包含多方面的豐富內容。爲此,本書將在以下諸章結合開元盛世的諸多表現,並闡述開元新政的諸多內容;而本章所要談到的任賢能與求直諫抑奢侈與易風俗,既可以視爲開元新政的內容之一、二,又是牽動開元新政全局的重大問題,因而在本章首先予以闡述。

開元新政究竟能在怎樣的程度上被付諸實行、收到怎樣的成效,這與執行怎樣的用人路線,無疑有着重要的關係。事實表明,唐玄宗執行的是一條 任人唯賢的路線。其中,宰相班子的人選,無疑是十分重要的大事。開元年間,先後有三對搭配得當的宰相,頗受當時和後世的稱道,開元年間首任名相姚崇先後三次拜相,曾參預張東之誅滅二張的密謀,對武則天以來的時弊有深刻的瞭解,對安定局勢、治理國家有深思熟慮的思索,能提出一套切實可行的治國方案。

事實上,盧懷慎在協助姚崇執政期間,曾建議量才授官、妥善安置功臣、對犯法貴戚予以嚴懲,基本上履行了副相的職責,絕非是庸碌無有作爲的“伴食宰相”。他對姚崇的尊重,是出於他甘願作爲一名副相的雅量。正如司馬光所評論的那樣:“崇,唐之賢相,懷慎與之同心戮力,以濟明皇太平之政”,可謂公允。繼姚崇盧懷慎之後的對宰相懸朱瑞與蘇倒。宋班於武則天在位時曾任御史中水唐中宗時曾任業部侍郎,唐春宗時以更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位列辜相。因反對太平公主“易東官”面被排斥到外地做官。開元初年,任京兆尹,進御史大夫,因受讒降爲睦州刺史,徙廣州都督。開元四年年末,姚崇辭相,宋現繼姚崇爲相。

武則天死後,唐玄宗有哪些方面的改革呢? 第2張

開元元年至開元十年,姚盧宋蘇張源三對賢相的相繼輔政,爲推行開元新政立下了不可磨滅的功勳。開元年間,張嘉貞以後的歷任宰相,如張說,李元紈杜暹等人,亦能堅持開元初年所制定的治國方針,其業績多有可稱道者。開元新政的推行與成功以及開元盛世的出現,是開元年間一批批賢 相的輔政聯繫在一起的。

他選拔的諸多幸相,大多兼有任職於朝廷與地方的經歷,從政經驗豐富,通曉上下情形,有治國的卓越才能。特別是在正副宰相的搭配上,頗得剛柔相濟之妙,深受後人稱道。開元初年的三對宰相,任職都在三、四年之間,更替稍頻,但卻使在推行既定治國方針上保持了政策上的連續性,可謂是一條成功的歷史經驗。開元十二年(公元724年),唐玄宗東巡泰山,再次以宋璟爲留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