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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兵制是什麼?爲什麼能夠報證了唐王朝的強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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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兵制是什麼?爲什麼能夠報證了唐王朝的強盛

府兵制原起於北魏時期鮮卑人當兵、漢人務農的政策。府兵全家可以免除賦役,當兵成爲鮮卑人的專利,這政策明顯地帶有民族隔離的色彩。到了北周後期,迫於形勢,漢人也被募充作府兵。楊堅爲北周大丞相時,就下令西魏受賜鮮卑姓的漢人可恢復漢姓,開始破除了鮮卑人當兵、漢人務農的規定。隋開皇十年(590年),文帝又下令府兵全家一律歸入州縣戶籍,受田耕作,變軍籍爲民籍,兵士本人則由軍府統領。這一措施不但使農業戶口大增,促進了農業的發展,而且更適應了民族融合和時代趨勢,有利於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

  含義

府兵本泛指軍府之兵。北魏在六鎮起義後分爲東西魏。爲了與東魏相抗衡,西魏宇文泰於大統八年(542)把流入關中地區的六鎮軍人和原在關中的鮮卑諸部人編爲六軍。次年與東魏作戰,敗於洛陽邙山,損失很大。爲了補充和擴大隊伍,以後幾年不斷收編關隴豪右的鄉兵部曲,選任當州豪望爲鄉帥。大統十六年前,已建立起八柱國(大將軍)、十二大將軍、二十四開府(又稱二十四軍)的府兵組織系統。八柱國的設置乃模仿鮮卑拓跋部的八部制度,其中宇文泰實爲全軍統帥,魏宗室元欣僅掛虛名,實際分統府兵的只有六柱國,也與周國六軍之制相符。西魏恭帝元年(554),按照北魏早期所屬大小部落的姓氏賜諸將姓,作爲早已“滅絕”了的這些部落的繼承人,所統兵士也改從各自主將之姓,這就給府兵制塗上了一層鮮卑部落兵制的色彩。

  史書記載

由於記載不詳和分歧,有關隋以前軍府組織的某些環節不清楚。據記載,開府“二十四員分團統領,是二十四軍;每一團,儀同二人”。但開府和儀同是共領,還是分領一軍;儀同是否獨立置府領兵;當時軍府是否指二十四開府,或應包括儀同府;史籍記載上:“初置府,不滿百”或“合爲百府”之說是否可信,史學界對這些問題存在着不同意見。開府、儀同以下置大都督、帥都督、都督等分級督率,則是清楚的。隋代軍府有內府、外府(也就是內軍、外軍)之分,以驃騎將、車騎將軍爲長、貳,有時也設置與驃騎府並行的車騎府。煬帝大業三年(607)改稱鷹揚府,長官爲鷹揚郎將,副爲鷹揚副郎將(後改鷹擊郎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