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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首輔張居正的改革作用被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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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居正(1525年-1582年),字叔大,號太嶽,漢族,幼名張白圭。江陵人,時人又稱張江陵。明朝中後期政治家、改革家,萬曆時期的內閣首輔,輔佐萬曆皇帝朱翊鈞開創了“萬曆新政”。隆慶六年,萬曆皇帝登基後,張居正代高拱爲首輔。當時明神宗朱翊鈞年幼,一切軍政大事均由張居正主持裁決。張居正在任內閣首輔10年中,實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財政上清仗田地,推行“一條鞭法”,總括賦、役,皆以銀繳,"太倉粟可支十年,周寺積金,至四百餘萬"。軍事上任用戚繼光、李成樑等名將鎮北邊,用凌雲翼、殷正茂等平定西南叛亂。吏治上實行綜覈名實,採取“考成法”考覈各級官吏,“雖萬里外,朝下而夕奉行”,政體爲之肅然。張居正奉行的改革是怎麼樣的改革呢?它的作用真的有那麼大嗎?

萬曆首輔張居正的改革作用被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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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居正的改革,與同朝大多數官僚的治國理念並無不同

《明史·張居正傳》以“尊主權、課吏治、信賞罰、一號令”概括了張居正施政。也就是說,張居正是在原有的政治框架中,通過強化控制、加強管理達到行政目的。張居正與同朝的大多數官僚治國理念並無不同,他的前任高拱,主張整飭吏治,加強邊備、加強法制、加強理財,甚至自嘉靖後期以來的施政大都如此。張居正在政見上與高拱、徐階等人相比沒有什麼高明之處,只是他比那些人更強悍,更有政治手段,因而執行起來也更有成效。正因此,張居正在當時纔得到普遍的讚揚。

張居正最值得炫耀的事就是所謂“民不加賦而國用足”。不加賦如何國用足?因爲覈准徵收賦稅的土地增加了,這主要得益於清丈土地。從根本上說,當時國家財富的增加並不是由於生產力的提高,而是因爲官府控制的徵收賦稅的土地增加了。無疑,就徵收總量而言確實是加了賦的,而且這些賦稅最後的實際承擔者還是普通農民,地主有的是辦法把他們的負擔轉嫁到普通農民身上。

還有,萬曆頭十年的振興,也並非完全是因爲張居正一當了首輔就立竿見影,當時所謂“中外乂安,海內殷阜”,在很大程度上是收穫了從嘉靖到隆慶年間所栽種的果實,是從徐階到高拱等一系列能臣多年努力的結果。張居正的歷史作用被誇大了。

至於一條鞭法的推行,張居正從中得到了過多的榮譽,也有可議之處。一條鞭法的產生和推行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並非一人一時之功。首先,一條鞭法不是張居正創造的,它是從嘉靖初年到隆慶年間由潘季馴、龐尚鵬、海瑞等人創立,先後在廣東、浙江等地推行並逐漸完善的。由於一條鞭法簡化了賦役手續,便於操作,受到各地方官的歡迎,不少地方官熱衷於推行一條鞭法,這種態勢經嘉靖後期、隆慶年間一直延續到萬曆初年。張居正直到萬曆九年(1581)才提出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無疑,以張居正的身份,更利於一條鞭法的推行。但這也不過是順勢而行,“天下有不得不條鞭之勢,張江陵不過因勢而行之。”(《清經世文編》卷二十九,引自《明史研究論叢》第一輯任源祥文)張居正死於萬曆十年(1582),並且旋即遭到反攻清算,而此時一條鞭法的繼續推行,就與張居正無關了。另外,一些人過大估計了一條鞭法的意義,說它促進了資本主義萌芽的發生發展云云。實際上,一條鞭法的主要意義在於簡化徵收手續。農民的負擔並沒有因此減輕。強行徵收白銀看似有利於商品經濟的發展,實則加重了農民的負擔。

萬曆首輔張居正的改革作用被誇大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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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加強專制控制,則是張居正執政的主要特徵。這在施政理念上了無新意。強化專制權力,壓制不同意見,做到令行禁止,不論皇帝專制,還是首輔專制,其目的、結果都是一樣的。萬曆七年(1579)正月戊辰,根據張居正的建議,朝廷下詔禁燬天下書院。“是時士大夫競講學,張居正特惡之,盡改各省書院爲公廨。凡先後毀應天府等處書院六十四處。”(《明通鑑》卷六十七)

禁止書院講學,隆慶年間,在高拱等人的推動下就已經開始了。(《國榷》卷六十六,隆慶四年三月《禁提學憲臣聚徒講學詔》)只是後來張居正的禁講學更爲嚴厲、更徹底。張居正在書信中有一篇夫子自道,他說“(講學)其徒侶衆盛,異趨爲事,大者搖撼朝廷,爽亂名實,小者匿蔽醜穢,趨利逃名。嘉隆之間,深被其禍,今猶未殄,此主持世教者所深憂也。”(《張太嶽文集》卷二十九,答南司成屠平石論爲學)萬曆七年(1579),張居正上《請申舊章飭學政以振興人才疏》,指斥講學是“羣聚徒黨”、“空談廢業”,造成各級官員“寧抗朝廷之明詔,而不敢掛流俗之謗議;寧壞公家之法紀,而不敢違私門之請託”,因此他力主“不許別創書院”。(《張太嶽文集》卷三十九)

講學一事,不論就其內容而言,還是參與人員而言,都可以說是魚龍混雜、良莠不齊。不過,士大夫對講學趨之若鶩,各種新說層出不窮,就講學活動本身和講學內容的主流而言,它反映的是社會的進步。如果說,大臣們畏懼輿論,甚至不惜對抗詔旨,蔑視官法,更反映出民間思想的覺醒和輿論力量的強大,這在思想史、社會史、政治史上都被認爲是進步,而且已經得到廣泛的共識。然而,一些人爲了拔高張居正,對他加強專制鉗制輿論的事,不是不提就是輕描淡寫。

以往,評價者爲了突出張居正受到的攻擊,說他因是改革家,所以受到保守派的攻擊,把他形容爲“改革家沒有好下場”的代表人物。其實是一種錯位的評價。張居正的施政幾乎沒有受到多少批評,因爲以強化專制爲核心的政策符合統治者的利益,他所推行的一套政策在當時是被普遍接受的。張居正被批評的是貪權、專權。明人沈德符批評張居正把自己比爲歷史上的霍光、宇文護一類人物,說他“要挾聖主,如同嬰孺,積忿許久而發。其得後禍已晚矣。”(《萬曆野獲編》卷九)《明史》批評他“威柄之操,幾於震主”。清朝四庫館臣評價張居正說“要其振作有爲之功,與威福自擅之罪,俱不能相掩。”近人鄧之誠更明確指出張居正的“驕倨”,甚至“與人書自稱孤或曰不榖。上表乞休,而曰拜手稽首歸政。明明以攝自居。”(《中華二千年史》卷五、六,明代之政治)張居正被批評的還有個人操守和政治道德,包括勾結馮保陰謀打倒高拱,捏造案件陷害異己,貪戀權位,乃至奢侈自恣,科場作弊,等等。

萬曆首輔張居正的改革作用被誇大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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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張居正作出公正評價的歷史尺度

我不非難張居正的專權。在當時的體制下不專權就做不成事。而個人操守也不是我們評價政治家的主要依據。我們評價張居正,主要看他的政績和影響。無疑,他是明朝歷史上一位重要人物,具有傳統政治家的優秀的政治品格。他曾說“得失譭譽關頭若打不破,天下事無一可爲者。”“苟利社稷,生死以之。”真是大呂黃鐘般的錚錚之言。他教育、輔佐幼主十年,弼成萬曆初政,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堪稱一代良相。張居正利用專制權力,強化管理,振衰起弊,使明朝出現了短暫的中興,是少有的治世能臣,是傳統意義上的大政治家。

張居正對舊制度修修補補,使其得到加固,如同給垂死的舊制度服了一劑強心劑,延緩了它的壽命。但是,通過加強專制鞏固舊制度,是與當時迅猛發展的社會經濟和思想解放潮流背道而馳的。所以,張居正死後,社會變遷的潮流如同洪水沖決堤岸,不可阻擋,明朝歷史進入了轉型期。張居正成了最後的衛道士,歷史走向了他的反面。

張居正的改革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並沒辦法改變明朝財稅制度深層次的弊病。一方面,開國之初廣泛的小自耕農經濟在中葉以後便被不可遏止的地權集中浪潮所吞噬,土地集中導致了越來越多的流民,產生大量佃農,地主憑藉土地壟斷對佃農進行過度盤剝。另一方面,明初按地權分散狀態設計的賦役制度日益失效,官府不斷膨脹的財政需求和無法遏制的非法征斂成爲民間社會的不堪承受的重負,晚明的財稅改革已經無力醫治這一深入制度骨髓的惡疾,國家機器的敗壞已無法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