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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作爲元明清三朝都城 晚清時期的北京房價是什麼樣的

來源:風趣史記網    閱讀: 2.3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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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知道:晚清房價的讀者,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介紹,接着往下看吧~

元明清三個朝代的都城都在北京,那在清朝時期北京的房價會不會很高呢?其實古代人對於房子的問題還不用特別擔心,因爲他們的房子都比較大,而且幾代人可能都住在同一個地方,也不會輕易搬家。但是一些官員的府邸會經常改動修建,但一般也都是一套房子,而且面積也受限制。當然如果你想買新房的話可能會比較麻煩,因爲地不是你想用來蓋房就能蓋房的,可能還是租房比較的方便。

北京作爲元明清三朝都城 晚清時期的北京房價是什麼樣的

自古京城居大不易。雖說歷朝歷代都不易,但不同時期的痛苦指數是不一樣的。京城的最大資源是權力,人人圍着權力轉。晚清的北京,還是那個北京,仍是全國屈指可數的大城市。伴隨着大量的人口流動,租房一直是人們的主要選擇。

晚清的北京人口數量並不是逐年增多的,據相關資料統計,在1882年,北京城人口達到頂峯,爲108萬人。但是在清廷滅亡的前夜,也就是1911年,北京城人口下降爲76.7萬人。這個數量基本等同於乾隆末年74萬人的數量。

儘管人口有波動,但北京的地位並沒有改變。作爲帝國之都,那時的房租又是多少錢呢?先看看一個浙江紹興人李慈銘的租房經歷。據《越縵堂日記》記載,1871年,李慈銘二次進京做官。剛到北京就與兩個老鄉開始找房,從正月找到五月,不斷租房、不斷搬家。我們梳理一下他們住的幾個地方。一是前門打磨廠旅店,四間房,月租9000文;二是南半截衚衕的山會邑館,月租6300文;三是菜市口鐵門衚衕,約十五間,月租36000文,押金10000文。

很多人對“文”這個貨幣單位沒有概念,我們換算一下。大約2500文等於1兩銀子,而那時的1兩銀子基本等於200元人民幣。也就是說,12.5文=1元人民幣。李慈銘在菜市口鐵門衚衕的十五間房,月租便是14.4.兩銀子,約合2880元人民幣,每間房約爲192元人民幣。這個價格如果今天來看,感覺似乎很便宜,其實不是。

北京作爲元明清三朝都城 晚清時期的北京房價是什麼樣的 第2張

計算出了房租水平,還要看看當時的收入水平。當時李慈銘的年收入是168.56兩,每月收入爲14兩銀子。這收入是不是無法支付房租了呢?當然不是,他們是三人合租,租住的是十五間房,如果三人平攤房租的話,每人僅4.8兩,合人民幣960元。不要認爲這個價格低,如果是普通百姓也是租不起的,那時的普通百姓收入每月能賺個五六兩銀子已經很不錯了。李慈銘每個月分攤的房租幾乎相當於一個普通百姓的月收入。同樣,在今天的北京菜市口,一個最小單元的住房,同樣已經相當於普通人的月收入。

李慈銘這人屬於愛擺闊的類型。當時他的官職也就是個候補戶部郎中,屬於中低級別官員。他是捐納出身,沒有任何正式收入。收入主要來源於養廉銀與印結銀。即使這兩項收入,也很不穩定。比如養廉銀,少則年收入8兩8錢,多則43兩7錢。印結銀少則每年180兩,多則386兩。但李慈銘自小家庭條件優越,所以在北京也不差錢。

1874年,他曾租住原閩浙總督季文昌的故居,“有屋二十餘楹,有軒有圃、廣植花木、氣派宏闊”。這套宅院年租金72兩。那年,當時李慈銘還買了兩個小妾,其中一個就花了180兩銀子。

再看看曾國藩的租房經歷。道光十八年,1838年,27歲的曾國藩進士及第,選爲翰林庶吉士。由此,他開始了在北京十三年的租房生活。根據《曾國藩日記》的記載,曾國藩第一個租房地點也是在菜市口附近,南橫街千佛庵,四間房,每月租金4000文,全年租金爲33.47兩。此時1兩銀約等於1434文,約等於300元人民幣。曾國藩全年的租金就是1萬元人民幣。而此時曾國藩的全年工資只有129.95兩,房租基本就佔到了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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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後,曾國藩的老婆、孩子,包括弟弟全部跟隨進京。曾國藩再次租房,在騾馬市大街棉花六條衚衕租住,每月房租8000文,全年則需66.95兩。一家子的房租夠曾國藩受的,當時的曾國藩的年工資收入還不到150兩銀子。

這地方的房子沒住多久,朋友王繼賢來拜訪,說房子風水很不好,讓他當月趕緊搬家。曾國藩坐臥不安,又開始四處找房子。

曾國藩在北京工作13年,一共搬了8次家。從菜市口南橫街、到果子巷南頭賈家衚衕、騾馬市大街棉花六條,再到繩匠衚衕,前門內碾兒衚衕。房租不斷上漲。有些地方反覆住,等再搬回去的時候,發現房租早已漲了一兩倍。

其中最折騰的是1840年,這一年就搬了5次家。租房要不少錢,搬家、裝修同樣花費不菲。據統計,1821年,曾國藩3次搬家,這一年下來,房租加搬家、裝修費用,一共花了97.87兩銀子。其中,僅八月份,租住繩匠衚衕,有房18間,訂金提前交了1500文,每月房租10000文,搬家1500文,僱人打掃3000文,裱匠工錢6000文,泥水匠砌花山2500文,油刷匠1500文。京官租房與普通人不同,必須得講究。作爲朝廷命官,該有的氣派不能含糊,一定要符合官制威儀。

在《北京商業契書集》一書中,有一份1905年的租折,也就是租賃合同。合同顯示,在東安門外的一套房,每月租金50兩,但在正式入住前,還要付各種“掃找、房錢、茶錢”,總計150兩。

北京作爲元明清三朝都城 晚清時期的北京房價是什麼樣的 第4張

1844年,曾國藩官升翰林院侍講。此時,家丁興旺,費用開支也越來越大。“寓中用度浩繁,共二十口吃飯”。曾國藩一大家子再次搬家,租住在內城的前門碾兒衚衕,28間房屋,月租30000文,全年的租金就需要251.04兩。平均每月21兩銀子,已經是普通百姓收入的六七倍。此時的租房收入,已經超出了他的工資收入。如果今天在北京的前門地區,租一個可以供20人生活的房子,每月租金同樣是普通人月收入的數倍以上。

曾國藩一生都沒有在北京買房,雖然位極人臣,最高達到一等毅勇侯、武英殿大學士的高度,但一直在北京租房。首先是租房比買房划算。由於京官流動性比較大,隨時可能會被調往全國各地,因此買房不如租房。另外,曾國藩爲官也比較清廉,京城做官,開銷巨大,他常常因此借債度日。即使在鎮壓太平天國成功後,曾國藩還在被人催債。

李慈銘與曾國藩都是京官,雖然不是普通人,但通過他們的租房經歷,大致也可以知道晚清時期京城的房屋租賃行情。不是所有京官都像李慈銘、曾國藩一樣可住高宅大院,很多京官普遍都比較貧困,甚至不如普通百姓。如被殺害的“戊戌六君子”之一的劉光第。

1888年至1898年,劉光第做了10年的京官。他也是捐納出身,在京城長期任候補主事,也就是排隊等上任。此時的劉光第全家在北京南西門外租了幾間茅草屋。《劉光第集》中載,“君惡京師塵囂,與南西門外僦廢圃,有茅屋數間,籬落壞焉,躬耕課子。二三友人過訪,則沽白酒,煮芋麥餉客”。那時,劉光第的年收入只有50兩銀子。這個收入水平,在當時的北京,基本就屬於中低收入人羣。

由此也可以看出,從古至今,京城的房租一直都比較貴。政府要做的是,讓居者有其屋。而普通人要做的是,努力提高自己的收入,不要爲房東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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