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祕:明代有哪些針對皇族的奇葩政策?下面小編爲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相關內容。
明朝一建立,便沿襲元朝的“宗王出鎮”制度,在各地分封諸王以起到守衛的作用。
而隨着全國的穩定與皇權的鞏固,削除藩王們手中的權柄成爲了當務之急。
因此從建文帝開始,明朝皇帝們相繼建立了一整套防範宗室的條例,包括“二王不得相見”、“禁止宗室參加科舉與從事工商業”、“未經朝廷允許不得離開封地”等等。
在如此嚴密的控制下,分封各地的明朝皇室後裔無論是人身、情感還是經濟都不可能得到自由。
他們無疑是這個強盛帝國之中,最高貴的“囚徒”。
01
綠衣監使守宮門:皇族女子的“宅院人生”
1469年,明孝宗弘治九年,秦王府的會寧縣君(郡王曾孫女封縣君)突然失蹤了。
皇族女子不見蹤影,這可不是小事。
然而調查之下,會寧縣君並非遭歹人劫持,而是與情人私奔了:
“秦府會寧縣君自儀賓胥欽死後,爲奸民楊鼎誘之出府,往來鳳翔等地居住。”——《禮部志稿》
原來會寧縣君早年喪夫,可宋明時期禮教嚴格,皇族女子再嫁是不被認同的。
不甘剎那紅顏老的會寧縣君,與一個叫楊鼎的平民產生了感情。
爲了和愛人在一起,會寧縣君不惜違反明朝宗室的規定,離開了西安,私奔去了鳳翔。
不過,朝廷不會放任祖制被輕易破壞。
很快,會寧縣君就被捉回。
爲了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鎮守陝西太監劉琅乾脆直接向北京上奏,建議各王府將寡居無子的郡主、縣君之類全部集中到一間宅子裏,每人分個房間,由年老的宮女、太監們看守着度過下半生。
禮部和孝宗皇帝商議之後,批准了這個方案。
白居易筆下“上陽白髮人”的姊妹篇故事,就這樣在明朝重演了:
“乞賜各王府凡郡主縣君有孀居者,除年老有子外,但系年幼無出者,宜令聚處一府,撥老成內使並年長宮人守視,不許擅自出入,致有他虞。禮部覆奏宜如所請,若有他虞,罪坐守視之人,仍行彼處軍衛有司一體防範,從之。”——《禮部志稿》
只是,人性的需求,並不會因爲約束而消退。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山西的隰州王府也上演了類似的一幕。
廣望縣君因爲丈夫沉迷賭博與娼妓而夫妻情變,之後她愛上了“遊唱子弟”王進賢。
於是廣望縣君同樣將朝廷的政令與禮教的枷鎖拋諸腦後,深夜私奔。
同樣,朝廷也沒有放過這對“鴛鴦”。
在山西各地的緊急查訪之下,廣望縣君不久便被找到並被革去封號、追奪冠服。
可想而知,她最後也只能對着高牆,過着“耿耿殘燈背壁影,蕭蕭暗雨打窗聲”的寂寞日子。
其實最無奈的是,對皇族女性來說,即便你戰戰兢兢數十年如一日的安分守己,卻也未必能夠平安度日。
按照明朝律法,凡是娶了宗室女的男子,除了享有一個“儀賓”的名銜之外,不得入仕從政。
因此凡是心有抱負的偉丈夫,對皇族女子全都避之不及。
如此一來,選出的伴侶自然多是遊手好閒、胸無大志,只想白吃朝廷那份俸祿的無恥之人,婚後的生活更不必說什麼幸福了。
上文提到的廣望縣君,之所以會有那樣一個沉迷賭博和妓女的丈夫,也是當時制度下的必然。
更有甚者,王孫貴女們連自己的住宅都無法傳給子女,因爲那是朝廷出資爲你修建的。
一旦哪天你去世,爲了節省開支,住所就會被收回分配給其他新長成的郡主之類當做新房,你自己的兒女反而要被掃地出門:
“郡、縣、鄉主君並儀賓終後,子女不許僭居。待有該府郡、縣、鄉主君成婚者與之。”——《王國典禮》
當然了,如果你不幸碰到蠻不講理的親戚,可能活着的時候就被掃地出門。
伊哀王朱典楧擴建王府時,便將桐城郡主的府邸以及洛陽縣獄、文昌祠及法藏寺佛殿等盡行逼奪。
02
舉頭空羨榜中名:皇室才子“壯志難酬”的命運
如今提起邊塞詩,唐朝岑參、高適、王昌齡的大作往往在我們腦海中首先浮現出來。
而說起明代的詩文,能有印象的人卻並不多。
可充滿戲劇性的就是,明朝的一位藩王,肅靖王朱真淤的邊塞詩,在當時人看來,“有盛唐諸名人風”,乃至達到了“王龍標不能過”的水平:
遠出漁陽北擊胡,將軍談笑挽雕弧。千金底購單于首,贖得沙場戰骨無。——《塞上絕句》
可見,明朝宗室中不乏超世之才,但爲何今人似乎毫無印象呢?
實際上,這也是明朝的制度所決定的,禁止宗親入仕。
如此一來即便你才華橫溢、學富五車,至多也不過做個騷人墨客,又何談建功立業、萬古流芳呢?
別的儒生窮盡數十年之力參加科舉,最後名落孫山,固然可悲。
明朝的宗室才子則連科舉的機會都可望不可求,不免更令許多人暗自嗟嘆。
魯王府的鎮國將軍朱冕甫(郡王除繼承人之外諸子封“鎮國將軍”),年輕時候“以任俠自名”,走馬、蹴鞠、歌舞無所不爲。後來他發憤圖強,攻讀詩書“日誦數千言”,最終才名滿天下。
但到這時候他才發現,原來無論自己多麼努力,朝廷的祖制已經使得他這一輩子都無法取得一個功名,經世致用。
傷感之下,他將''博士家言''放在桌子上,感慨說:
“只要讓我俯首苦讀兩三年,取個功名有什麼難的呢?可惜礙於祖制,只能老死牖下,碌碌無爲的度過一輩子,真是命啊!是命啊!''
“使我俯首治此三兩年,其拾一第豈足難哉!顧令人老死牖下,不獲尺寸表見,命矣!命矣!”輒泣數行下。——《藩獻記》
皇族文人中當然也有許多對仕途無感,唯願暢遊山水、廣結良朋的逍遙君子。
不過這依舊是不可能達到的人生理想。
爲了防止藩王作亂,明朝對宗室成員的人身自由約束十分重視,除了掃墓與迎駕之外,幾乎不可能離開封城,不然便是要上達天聽的大罪。
明英宗時,因爲皇叔襄憲王資歷深厚又忠義有加,英宗皇帝特別破例,允許他每年秋冬之際可以帶着子孫出城遊獵三五次以作慰勞。
對庶民來說不過尋常的活動,在皇室裏竟然屬於君主格外恩遇才能享有的特權。
正是因此,生於邊境的安塞王朱秩炅“恨居塞上,不獲與齊魯吳楚士遊。”
他還另外寫了一篇《倦遊對》,抱怨在明朝規章之下,自己想仿照“王公大人之遊”,大擺陣仗,則會涉嫌大不敬。
而若模仿“逸人畸士”之遊,放浪形骸,卻又得受王室禮教的限制,真可謂兩難。
只好足不出戶,對着一屋子圖書過完一生了:
“蓋遊有二者,有王公大人之遊,有逸人畸士之遊。吾欲爲王公大人遊乎,則必使虎賁健兒十百爲率,騎乘如雲,充塞道路。陸取熊羆,水捕鯨鯢,幾百所需,指麾如意,然後快耳!而藩國用人,鹹遵定製,一逾則涉不敬、啓嫌疑。不敬,法之所不宥也;嫌疑,時之所不容也......餘欲爲逸人畸士之遊乎,則必跨謫仙之驢,泛子猷之舟,幅巾野服,從一二童子、三五同志,載瓢瓠酒,豫炙一雞,果蔬脯醢,惟事真率。隨所至山旁水涘,芘長鬆,藉茂草,脫巾露頂,出食寘前,杯行無筭,劇談長嘯,然後快耳!而身隷國姓,名號王爵,豈可舍袞衣繡斧之稱,爲放浪不羈之適?”
欲衝破教條而不得的心情,古今中外都是相仿的。
或許正是爲了滿足自身對紅塵世界的好奇心,明朝宗王都非常喜歡招攬各地賓客。
益宣王結交名士,一擲千金,甚至到了把王府九庫金錢盡數用完的地步。
不得自由的藩王們,內心對高牆外世界的渴望可見一斑。
03
瓊林庫中無一物:拖垮明朝的“宗藩經濟”
嘉靖四十年二月,山西代王府鎮國將軍朱聰浸上疏哭訴,說自己幾天都吃不上一頓飯,宗室中甚至有人死了十年都沒錢安葬:
”臣等身系封城,動作有禁,無產可鬻,無人可依。數日之中,不曾一食,老幼嗷嗷,艱難萬狀。有年逾三十而不能婚配,有暴露十年而不得埋葬,有行乞市井,有行乞民間,有流徙他鄉,有餓死於道路。名雖宗室,苦甚窮民,俯地仰天,無門控訴。”——《明世宗實錄》
身爲天潢貴胄的宗親,爲何會淪落成爲乞丐?
原來隨着宗室人口的膨脹,地方已經難以承擔鉅額的宗室俸祿。
尤其是以山西和河南二地,這種情況最爲嚴重。
早在嘉靖三十二年(1553),歐陽鐸就上書,說山西存留米麥152萬石,要支付宗祿卻需要312萬石。河南留存米麥84.3萬石,而宗祿則需要192萬石,“是二省之糧,猶不足以供祿米之半”。——《皇明經世文編 卷22》
更要命的是,明朝禁止宗室從事工商行業。
換言之,在俸祿日復一日的拖欠下,貧困的中低等級宗室,連自謀生計的權利也沒有!
所謂“窮則思變”,許多皇室成員自發上書皇帝要求改革,比如允許宗室參加科舉,也允許皇族辭爵自謀生計等等。
嘉靖皇帝也的確被迫制定了新的《宗藩條例》以適應時局。
然而此時明朝黨爭激烈,朝局混亂,因而改革並未觸及舊宗藩制度的核心,且沒有得到嚴格的執行。
如此一來,經濟形勢不斷惡化。
學者張德信按照宗室人口增長速度推算,到天啓四年(1625), 宗室祿米總數在全國田賦總收入中的逆差會超出143.338 %。
就這樣,日漸龐大的宗室團體,與捆綁着他們的大明王朝,相互制肘着共同滑向了最後的深淵。
當明末北方各地起義的消息傳到湖廣,長沙的佃戶紛紛聚集,揭露藩府罪惡,哭聲振野。
在場衆人火燒王府,控訴道“吾民之苦藩,自祖而父而身而子孫,四五世矣!”
其實,無論深受剝削的百姓,還是遭到軟禁的窮困宗親,都不過是舊皇權制度下的犧牲品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