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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古人納妾的事情 娶小老婆也是有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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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知道讀者都很感興趣古代納妾,今天給大家帶來了相關內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中國古代從商周開始就實行一夫一妻制,當時的禮法非常嚴格,上到天子諸侯,下到黎民百姓,能娶多少女人都是有明確規定的。御妻等合計120人,她們統稱爲妾,另外還有婢和姬,妻妾婢姬在地位上有很大的差距,其中妻的地位最高,幾乎與夫相當。而妾的地位相對於妻就要差很多了,但也能算是主子。而婢就是僕,婢一般都是身家清白的窮苦人,不得已才賣身爲僕。姬是地位最低的一等,通常是罪人的後代,完全被當做財產。

戰國時期的諸侯是不能納妾的,所以出現了一種代替納妾的結婚形式叫做媵妾婚,也就是娶一個妻子會附帶一羣陪嫁。這些陪嫁並不是普通的陪嫁丫頭,而是妻子同族姐妹,叫做媵妾,地位僅此於妻。另外當時互相交換姬是一種常見的交友手段,這可能就是最早的換妻了。所以當時有很多喜當爹的故事。

說說古人納妾的事情 娶小老婆也是有限制的

在中國古代,妾是永遠無法成爲正妻,可以說她是一個附屬品的存在,很多家庭都將其視爲傳統接待的工具!很多古代電視劇中,經常會出現老爺看見一個漂亮女子就會直接納爲妾。在古代納妾可是一件十分費錢的事情,並且這妾不是你想納妾多少都可以的。皇親貴族們可以納7到8個妾,官員們依據品級的高低,納妾的數量從4個開始逐漸減少。

就算中國古代對於納妾數量不做規定,一般人多數也是納不起妾的。想要納妾,必須有相當的經濟實力才行。在明代,如果要贖買一個色藝俱佳的名妓爲妾,通常需支付千兩白銀。明末的那些秦淮名妓,恐怕還不止這個價。即使是收婢女爲妾也約需白銀50兩,不能不說是一個非常沉重的負擔,與他的生活貧困不能說沒有關係。要知道,這些費用差不多是當時一個七品縣令10年的工資了。

說說古人納妾的事情 娶小老婆也是有限制的 第2張

雖然古代官府對男子的性行爲有種種限制,但不少人以“妻妾之禮廢,則姦淫之興”爲由,想方設法遊說上層,挖空心思娶妾、蓄婢、置別宅婦、嫖娼。如明代,雖然規定庶人之家不得存養奴婢,但民間還是以找“幫工”等理由蓄留之。而在明後期,據陳鵬考證,不少男子登科及第後,多易號納妾,時有“換個號,娶個小”一說。另講外,在程朱理學盛行的宋朝某一時期,一向重男輕壇女的民間,竟然是重女輕男,易生女孩爲榮,原因是女孩長大了,給大戶人家老爺做妾,可以賺一大筆彩禮錢。

明代規定,親王可以有大小老婆11個,世子郡王5個,將軍4個,中尉3個。同時,納妾指標也並非可以一次性用完。除了親王可以一次性用完納妾指標,其他世子、郡王年滿25歲還沒生子,可以提取兩個納妾指標,假如納後生子,剩餘的兩個指標作廢。而且即使有納妾指標,也非什麼女人都能納,逃亡的,地位、身份不配的,任職地的民女,都不準納爲妾,尤其是女藝人,否則,60大板伺候,還得離婚。但總體來說,官越大,納妾指標才越多,納妾已成爲貴族、官員的一項酬庸、福利。

說說古人納妾的事情 娶小老婆也是有限制的 第3張

到中國近代社會,都是承認納妾的合法性。在袁世凱時期,納妾之風愈演愈烈,袁世凱不僅一人擁有妻妾16人,這其中還有姐妹和姑侄。在國民黨政府的法律裏面,它專門有一條解釋,它說納妾不是婚姻,因此納妾不是重婚,這就給這些個國民黨的達官顯貴娶姨太太創造了一個法律的依據。按照近代有的資料記載,在有些地區,納妾成風,它把納妾看成了是一個財富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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