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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遲最早出現在哪個朝代?犯了哪些罪會被凌遲?

來源:風趣史記網    閱讀: 1.2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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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刑罰歷史可以追溯到奴隸社會時期,到了清朝,中國的刑罰可謂是到了令人咋舌的程度。

和滿清十大酷刑比起來,奴隸社會的鞭刑現在一看可太溫柔了。今天咱們就給大家講一講古代那些嚴厲的刑罰都是做什麼的,以及有哪些人這麼倒黴受到了這些酷刑。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解讀,接着往下看吧~

刑罰隨着朝代的不同,一直在更新換代,最讓大家熟知的是滿清十大酷刑。但是這裏要說明的一點是,滿清十大酷刑不是“十種”,而是包括剝皮、車裂、腰斬等數十種刑罰,所以“十大酷刑”只是一個虛數,一個名目而已。

另外,清朝的酷刑雖多,但其實很多也不全是清朝發明的。之所以我們把這些前朝的酷刑也稱爲滿清十大酷刑,是因爲這些刑罰在清朝被最頻繁使用。況且清朝離我們時間最近,所以就被人爲扣上了“清朝”的帽子。

凌遲最早出現在哪個朝代?犯了哪些罪會被凌遲?

比如凌遲這種刑罰,又叫千刀萬剮,剮刑,最早的時候出現在五代時期,因爲夠血腥,震懾力太強了,就一代代傳了下來。又比如我們比較熟悉的宮刑,就是所謂的閹割。

它最早出現在漢代,而且也不是我們認爲的只針對男人,而是分爲男女兩種刑罰。

“宮,淫刑也,男子割勢,女人幽閉,次死之刑”

從記載裏也能看出來這個刑罰在當初是“次死之刑”。從文獻裏我們也能知道,在秦漢時期宮刑手術就已經很完善了,並且連術後修養的方法都有記錄。

當時執行這種刑罰的場所叫做【蠶室】,《後漢書.張安世傳》有記載:

“凡養蠶者,欲其溫而早成,故爲密室蓄火以置之。新腐刑亦有中風之患,需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爲蠶室耳。”

從這裏我們也能看出來接受宮刑之後,要注意防風保暖和靜養,這些經驗在漢朝就出現了。

當然了,這宮刑之所以變成刑罰就說來話長了,因爲這種事情在先秦時期本來只是一個【去勢】手術,考證起來最早能考證到商朝。

這幾種刑罰,不論哪一種都聽起來很殘忍,看起來不人道。之所以這種刑罰可以發揚光大,是因爲我們從奴隸制社會轉變爲封建社會後,獨裁者需要殺雞儆猴的渠道,來在百姓和臣子之間設立威嚴。

不光是我們國家,其實世界上每一個君主制國家,歷史上都曾經有很多慘無人道的酷刑,例如希臘、羅馬等等。這種刑罰的存在從某一方面來說, 也正對應了時代的發展。我們去要用歷史的眼光去看待這些刑罰。

雖然是駭人聽聞,但是大多數時候,這些刑罰也都是徒有其名。這裏我們必須要爲樹立這些刑罰的皇帝們說一句公道話,人心畢竟都是肉長的,即使是君主,也知道這些刑罰非常不人道,所以即便他們有權利去發佈懲罰,輕易也不會動用這種大刑的。

因爲這種大刑一旦動用,雖然會君主樹立威信,但是也會留下“暴君”的口碑。皇上們也不是傻子,如果刑罰罰錯了人,這種口碑一旦留下,那百姓和朝廷不僅不會屈服,反而更容易激起逆反心理。

就用凌遲來說吧,雖然存在上千年了,也就是最終那麼十幾個人真正受過這種懲罰。

而且這些人受到凌遲即使是被百姓瞭解到了,也不會認爲是君王的殘暴,反而是覺得活該。因爲這種大刑往往出現在非常惡劣的人身上,比如弘治年間的大太監劉瑾,掌權後趁機專擅朝政,作威作福,魚肉百姓,爲“八虎”之首。劉瑾被捕後,從其家中查出金銀數百萬兩,並有僞璽、玉帶等違禁物。

這種罪名皇帝給他安排一個千刀萬剮,那百姓當然是津津樂道,這畢竟是爲民除害。又或者是一些有謀反心理的臣子也會接受到凌遲,這樣的做法是以儆效尤,告訴那些掌權的大臣們“你們再敢謀反,這就是你們的下場。”

所以這種大刑輕易不動用,就連康熙擒鰲拜後,本來也要下旨凌遲,但考慮到影響最終也放棄了。

那有沒有一些聽起來不大的罪名,被處以極刑的呢?還真有一個倒黴蛋,這個人是一個採花賊。

在明朝,有一個著名的採花大盜叫桑衝,從小無所事事,心術不正,而且喜歡強暴少女。不過他的辦法可是非常高明。

爲了採花這種事,他專門拜師學習了針線活,學習了男扮女裝的技巧。而且人家學得還頭頭是道,針線活做起來比婦女們都漂亮。甚至很多大戶人家的小姐,還專門把他當成自己的針線活老師,讓桑衝來自己閨房教自己針線活。

所以桑衝就頻繁以授課爲由,獨自進入少女閨房,然後故意說一些風言風語調戲少女。然後伺機拐騙上牀。因爲在古代少女的閨房是不允許別人隨便進入的,所以桑衝幹這事的時候也沒人誰能發現。

凌遲最早出現在哪個朝代?犯了哪些罪會被凌遲? 第2張

如果女子不從怎麼辦?桑衝就會用事先準備好的迷藥把少女迷倒,然後再犯罪。因爲少女們都不敢把自己被玷污的事傳出去,只好吃啞巴虧。桑衝因爲男扮女裝的原因,在外人看來她就是一個可憐的婦女,針線活乾淨利落而已,誰能想到他是個男人,而且還是個採花大盜呢?

於是桑衝就這樣逍遙法外了十多年,從沒失手過。之所以最終漏出馬腳,是因爲在街上調戲一位婦女時,被對方丈夫發現然後扭打了起來,折號死後人們才發現原來桑衝是個男兒身,也是他所有的罪行也就都被挖出來了。

本來這種事,不至於是死罪。但是桑衝罪惡太大了,而且做法太獨特了,於是他的事蹟就傳到了當時的皇帝明憲宗耳朵裏,皇上聽完都表示驚呆了。

於是親自下旨,要對桑衝處以極刑:動用了許久沒有動用的凌遲。

所以桑衝可以說是歷史上唯一一個因爲民間男女之事被凌遲的採花賊了。

他被處以凌遲,也是鄰里街坊和全國上下願意看到的結果,紛紛爲這個決定叫好。

現在我們早就廢除了那些不人道的酷刑,就連死刑也變得人道起來了。因爲我們現在是一個法治社會,是一個美好的國家,早就不需要那些嚴酷的刑罰去懲罰犯人了。但是如果我們回溯歷史,會從當時酷刑使用的頻率上了解當時的朝政情況,這也算是酷刑的一個比較有趣的考古價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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