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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新語》卷五·公直的原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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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方慶,武德中爲察非掾,太宗深器重之,引與六月同事。方慶辭曰:“臣母老,請歸養。”太宗不之逼。貞觀中,以爲藁城令。孫襲秀,神龍初爲監察御史。時武三思誣桓、敬等反,又稱襲秀與敬等有謀。至是爲侍御史冉祖雍所按,辭理竟不屈。或報祖雍雲:“適有南使至,雲桓、敬已死。”襲秀聞之,泫然流淚。祖雍曰:“桓彥範負國刑憲,今已死矣。祖雍按足下事,意未測,聞其死乃對雍流涕,何也?”襲秀曰:“桓彥範自負刑憲,然與襲秀有舊,聞其死,豈不傷耶!”祖雍曰:“足下下獄,聞諸弟俱縱酒而無憂色,何也?”襲秀曰:“襲秀何負於國家,但於桓彥範有舊耳。公若盡殺諸弟,不知矣;如獨殺襲秀,恐明公不得高枕而臥。”祖雍色動,握其手曰:“請無慮,當活公。”乃善爲之辭,得不坐。

陸德明受學於周弘正,善言玄理,王世充僭號,署爲散騎侍郎。王令子師之,將行束脩之禮,德明服巴豆散,臥東壁下。充之子入跪牀下,德明佯紿之痢,竟不與語,遂移病成皋。及入朝,太宗引爲文館學士,使閻立本寫真形,褚亮爲之贊曰:“經術爲貴,玄風可師;勵學非遠,通儒在茲。”終於國子博士。

李密既降,徐績尚守黎陽倉,謂長史郭恪曰:“魏公既歸於唐,我士衆土地,皆魏公之有也。吾若上表獻之,即是自邀富貴,吾所恥也。今宜具錄以啓魏公,聽公自獻,則魏公之功也。”及使至,高祖聞其表,甚怪之。使者具以聞,高祖大悅曰:“徐績盛德推功,真忠臣也。”即授黎州總管,賜姓李氏。

貞觀中,太宗謂褚遂良曰:“卿知《起居注》,記何事大抵人君得觀之否?”遂良對曰:“今之《起居》,古之左右史,書人君言事,且記善惡,以爲檢戒,庶乎人主不爲非法。不聞帝王,躬自觀史。”太宗曰:“朕有不善,卿必記之耶!”遂良曰:“守道不如守官,臣職當載肇,君舉必記。”劉洎進曰:“設令遂良不記,天下之人皆記之矣。”

太宗謂侍臣曰:“朕戲作豔詩。”虞世南便諫曰:“聖作雖工,體制非雅。上之所好,下必隨之。此文一行,恐致風靡。而今而後,請不奉詔。”太宗曰:“卿懇誠若此,朕用嘉之。羣臣皆若世南,天下何憂不理!”乃賜絹五十疋。先是,梁簡文帝爲太子,好作豔詩,境內化之,浸以成俗,謂之“宮體”。晚年改作,追之不及,乃令徐陵撰《玉臺集》,以大其體。永興之諫,頗因故事。

竇靜爲司農卿,趙元楷爲少卿。靜頗方直,甚不悅元楷之爲,官屬大會,謂元楷曰:“如隋煬帝意在奢侈,竭四海以奉一人者,司農須公矣。方今聖上,躬履節儉,屈一人以安兆庶,司農何用於公哉!”元楷赧然而退。初,太宗既平突厥,徙其部衆於河南,靜上疏極諫,以爲不便。又請太原置屯田,以省饋餉,皆有弘益。

文德皇后崩,未除喪,許敬宗以言笑獲譴。及太宗梓宮在前殿,又垂臂過。侍御史閻玄正彈之曰:“敬宗往居先後喪,已坐言笑黜,今對大行梓宮,又垂臂無禮。”敬宗懼獲罪,高宗寢其奏,事雖不行,時人重其剛正。

《大唐新語》卷五·公直的原文是什麼?

劉仁軌爲左僕射,暮年頗以言詞取悅訴者。戶部員外魏克己斷案,多爲仁軌所異同。克己執之曰:“異方之樂不入人心,秋蟬之聲徒聒人耳。”仁輒怒焉,罵之曰:“癡漢!”克己俄遷吏部侍郎。

則天朝,豆盧欽望爲丞相,請輟京官九品以上兩月日俸以贍軍,轉帖百司,令拜表。羣臣俱赴拜表,而不知事由。拾遺王求禮謂欽望曰:“羣官見帖即赴,竟不知拜何所由。既以輟俸供軍,而明公祿厚俸優,輟之可也。卑官貧迫,奈何不使其知而欺奪之,豈國之柄耶!”欽望形色而拒之。表既奏,求禮歷階進曰:“陛下富有四海,足以儲軍國之用,何籍貧官九品之俸,而欽望欺奪之,臣竊不取。”納言姚璹前進曰:“秦漢皆稅算以贍軍,求禮不識大體,妄有爭議。”求禮曰:“秦皇、漢武稅天下,使空虛以事邊。奈何使聖朝仿習之。姚璹言臣不識大體,不知璹言是大體耶!”遂寢。

魏元忠男升娶榮陽鄭遠女,升與節愍太子謀誅武三思,廢韋庶人,不克,爲亂兵所害,元忠坐繫獄。遠比此乃就元忠求離書。今日得離書,明日改醮。殿中侍御史麻察不平之,草狀彈曰:“鄭遠納錢五百萬,將女易官。先朝以元忠舊臣,操履堅正,豈獨尚茲賢行,實欲榮其姻戚,遂起復授遠河內縣令,遠子良解褐洛州參軍。既連婚國相,父子崇赫,迨元忠下獄,遂誘和離。今日得書,明日改醮。且元忠官曆三朝,榮躋十等,雖金精屢鑠,玉色常溫。遠冑雖參華,身實凡品。若言齊鄭非偶,不合結縭;既冰玉交歡,理資同穴。而下山之夫未遠,御輪之婿已尚。無聞寄死託孤,見危授命,斯所謂滓穢流品,點辱衣冠,而乃延首靦顏,重塵清鑑。九流選敘,須有淄澠;四裔遐陬,宜從檳斥。雖渥恩周洽,刑罰免加;而名教所先,理資懲革。請裁以憲綱,禁錮終身。”遠從此廢棄。朝野鹹賞察之公直。

來俊臣棄故妻,奏娶太魘王慶詵女。侯思正亦奏娶趙郡李自挹女。敕正事商量,內史李昭德撫掌謂諸宰曰:“大可笑,大可笑!”諸宰問故,昭德曰:“往年來俊臣賊劫王慶詵女,已太辱國;今日此奴又請索李自挹女,乃復辱國耶!”遂寢。思正竟爲昭德所繩,榜殺之。

長安末,諸酷吏並誅死。則天悔於枉濫,謂侍臣曰:“近者朝臣多被周興、來俊臣推勘,遞相牽引,鹹自承伏。國家有法,朕豈能違。中間疑有濫者,更使近臣就獄推問,得報皆自承引。朕不以爲疑,即可其奏。自周興、俊臣死,更不聞有反逆者。然已前就戮者,豈不有冤濫耶!”夏官侍郎姚崇對曰:自垂拱已後,被告身死破家者,皆枉酷自誣而死。告事者特以爲功,天下號爲羅織,甚於漢之黨錮。陛下令近臣就獄問者,近臣亦不自保,何敢輒有動搖。賴上天降靈,聖情發寤,誅滅凶豎,朝庭宴安。今日已後,微軀及一門百口,保見在內外官吏無反逆者。則天大悅曰:“已前宰相,皆順成其事,陷朕爲淫刑之主。聞卿所說,甚合朕心。”乃賜銀一千兩。

景龍中,中宗嘗遊興慶池,侍宴者遞起歌舞,並唱《回波詞》,方便以求官爵。給事中李景伯亦起舞歌曰:“回波爾持酒卮,微臣職在箴規。侍宴既過三爵,喧譁竊恐非儀。”於是宴罷。

安樂公主恃寵,奏請昆明池以爲湯沐。中宗曰:“自前代已來,不以與人。”不可。安樂於是大役人夫,掘其側爲池,名曰“定昆池”。池成,中宗、韋庶人皆往宴焉,令公卿以下鹹賦詩。黃門侍郎李日知詩曰:“但願暫思居者逸,無使時傳作者勞。”後睿宗登位,謂日知曰:“朕當時亦不敢言,非卿忠正,何能如此?”俄拜侍中。

《大唐新語》卷五·公直的原文是什麼? 第2張

景龍末,朝綱失敘,風教既替,公卿太臣,初拜命者,例許獻食,號爲“燒尾”。時蘇瑰拜僕射,獨不獻食。後因侍宴,宗晉卿謂瑰曰:“拜僕射竟不燒尾,豈不喜乎?”中宗默然。瑰奏曰:“臣聞宰相主調陰陽,代天理物。今粒食涌貴,百姓不足,臣見宿衛兵至有三日不得食者。臣愚不稱職,所以不敢燒尾耳。”晉卿無以對。

中宗暴崩,祕不發喪。韋庶人親總庶政,召宰相韋巨源等一十一人入禁中會議。遺詔令韋庶人輔少主知政事,授相王太尉,參謀輔政。宗楚客謂韋溫曰:“今皇太后臨朝,宜停相王輔政。且太后於諸王居嫂叔之地,難爲儀注,是詔理全不可。”蘇瑰獨正色拒之,謂楚客等曰:“遺詔是先帝意,安可更改。”楚客、溫等大怒,遂削相王輔政語,乃宣行之。

玄宗命宋璟制諸王及公主邑號,續遣中使宣詔,令更作一佳號。璟奏曰:“七子均養,鳴鳩之德。至錫名號,不宜有殊。今奉此旨,恐母寵子異,非正家國之大訓,王化之所宜。不敢奉詔。”玄宗從之。

蘇瓌。開元七年五月己丑朔,日有蝕之。玄宗素服候變,撤樂減膳,省囚徒,多所原放;水旱州皆定賑恤,不急之務,一切停罷。瓌與宋璟諫曰:“陛下頻降德音,勤恤人隱,令徒以下刑盡責保放。惟流、死等色,則情不可寬,此古人所以慎赦也。恐言事者,直以月蝕修刑,日蝕修德,或雲分野應災祥,冀合上旨。臣以爲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女謁不行,讒夫漸遠,此所謂修德。囹圄不擾,甲兵不黷,理官不以深文,軍將不以輕進,此所謂修刑也。若陛下常以此留念,縱日月盈虧,將因此而致福,又何患乎!且君子恥言浮於行,故曰:‘予欲無言。’又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要以至誠動天,不在制書頻下。”玄宗深納之。

定安公主初降王同皎,後降韋擢,又降崔銑。詵先卒,及公主薨,同皎子繇爲駙馬,奏請與其父合葬,敕旨許之。給事中夏侯銛駁曰:“公主初昔降婚,梧桐半死,逮乎再醮,琴瑟兩亡。則生存之時,已與前夫義絕;殂謝之日,合從後夫禮葬。今若依繇所請,卻祔舊姻,但恐魂而有知,王同皎不納於幽壤;死而可作,崔詵必訴於玄天。國有典章,事難逾越。銛謬膺駁止,敢廢司存!請傍移禮官,以求指定。”朝庭鹹壯之。

玄宗將封禪泰山,張說自定升山之官,多引兩省工錄及己之親戚。中書舍人張九齡言於說曰:“官爵者,天下之公器,德望爲先,勞舊爲次。若顛倒衣裳,則譏議起矣。今登封沛澤,十載一遇,清流高品不沐殊恩,胥吏末班先加章紱,但恐製出之後,四方失望。今進草之際,事猶可改。”說曰:“事已決矣,悠悠之談,何足慮也。”果爲宇文融所劾。

李輔國扈從肅宗,棲止帷幄,宣傳詔命,自靈武列行軍司馬,中外樞要,一以委之。及克京城後,於銀臺門決事,凡追捕,先行後聞,權傾朝野,道路側目。又求宰相,肅宗謂之曰:“卿勳業則可,公卿大臣不欲,如之何?”又謂裴晃等速表薦己。肅宗患之,乃謂蕭華曰:“輔國求爲宰相,若公卿表來,不得不與。卿與裴晃早爲之所。”華出問晃,晃曰:“初無此事,臂可截也,而表不爲也。”覆命奏之,上大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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