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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服飾之:清代官吏朝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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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服,清朝官員服飾。清朝官服制度,同樣反映了清朝社會政治制度的特點。清統治者是以騎射武力征服了腐朽的明王朝,要維持統治,鞏固政權,就要不忘這一根本。反映在服飾的典章制度中也是以“勿忘祖制”為戒。清太宗皇太極崇德二年(公元1628年),就曾諭告諸王、貝勒:“我國家以騎射為業,今若輕循漢人之俗,不親弓矢,則武備何由而習乎?射獵者,演武之法;服制者,立國之經。嗣後凡出師、田獵,許服便服,其餘悉令遵照國初定製,仍服朝衣。並欲使後世子孫勿輕變棄祖制。”(《清史稿·輿服志》)作為載入史冊的清朝官服定製,是乾隆皇帝所定,距清定都北京已近百年。直至清末,官服制度再無大的變動。這是一套極為詳備、具體的規章,不許僭越違制,只准“依制著裝”。上自皇帝、后妃,下至文武官員以及進士、舉人等,均得按品級服用。

清朝官服中的禮冠,名目繁多,用於祭祀慶典的有朝冠;常朝禮見的有吉服冠;燕居時有常服冠;出行時有行冠,下雨時有雨冠等。每種冠制都分冬夏兩種,冬天所戴之冠稱暖帽,夏天所戴叫涼帽。

清代服飾有袞服、朝服、龍袍、蟒袍、補服、吉服、常服、行服等。朝服分冬、夏二種,其形制為上衣連下裳的形式。皇帝的冬夏二式,都用明黃色。只有在祭祀天時用藍色,朝日時用紅色,夕月時用白色。親王、郡王則用藍色及石青色,此下官吏不能用黃色,都用藍色及石青色或其它顏色,當然十二章紋樣也不能用。本圖為官吏穿的繡蟒朝服展示圖。

清朝服飾之:清代官吏朝服

清代官員的朝服上有一塊方形圖案稱為補子。補子又分為文官、武官兩種。清代官服補子大體與明朝官服補子類似。不過清朝文官補服上的禽鳥與明朝最大區別是清朝文官補子上的禽鳥只有一隻,而明朝文官補子上的禽鳥則是兩隻,明朝和清朝武官補子則都只有一個走獸。

文官:一品仙鶴,二品錦雞,三品孔雀,四品鴛鴦,五品白鷳,六品鷺鷥,七品鸂鶒,八品鵪鶉,九品藍雀。

武官:一品麒麟,二品獅子,三品豹,四品虎,五品熊羆,六品彪,七品、八品犀牛,九品海馬。

清朝服飾之:清代官吏朝服 第2張

一品文官仙鶴補服

另外,御史與諫官均為獬豸。獬豸乃神獸,專司辨別忠奸。

補子上除了有飛禽走獸外,還繡有海水和岩石的圖案,寓意“海水江崖,江山永固”的意思。補服均是由南京、蘇州、杭州即江南三織造訂做進貢的,用料講究,做工精良,尺寸、圖案都有嚴格規定,官員不能私自改變身上與其品級相對應的官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