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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被偷拍三年:曾多次想輕生

來源:風趣史記網    閱讀: 1.5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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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酒店裡的針孔攝像頭,可謂無孔不入。有藏在電視機裡的,有藏在天花板上的,甚至馬桶、鏡子上都有。這些偷拍的照片和視訊,大都被偷拍者銷售牟利了。可是,在自己家裡被人偷拍,還偷拍了三年,這就太可怕了。

在家被偷拍三年:曾多次想輕生

廣西賀州的女生卷卷,今年上高三,前幾天已經參加完高考,九月份就可以上大學了。可她現在沒有開心沒有興奮,反而是滿心的恐懼。因為,就在她高考完時,有陌生人從網上加了她好友,然後發給了她一些照片和視訊。近日,廣西賀州女生卷卷(化名)微博爆料稱,自己初三時在家洗澡時發現被人偷拍。今年6月,有陌生人加QQ,卷卷才知道自己洗浴照片已洩露,此時距她發現攝像頭已過3年。更令她擔憂的是,通過仔細比對,她發覺這些照片視訊不是同一時間拍的,時間跨度可能長達兩三年。唯一讓卷卷稍感欣慰的是,7月8日,警方告知她犯罪嫌疑人吳某已被抓獲。近段時間,客人住酒店或租客租房遭遇偷拍的事件屢有發生,甚至讓一些人產生了陰影並心生恐懼。尤其是,很多偷拍裝置相當隱蔽,若非具備一定反偷拍知識的內行人士,根本發現不了異常。而且,偷拍行為給被害人帶來的損害,以及給社會帶來的惡劣影響相當大,亟須加大打擊力度,讓偷拍者承擔高昂的法律代價。遺憾的是,對於偷拍行為,目前的處罰談不上嚴厲,也難以產生應有的震懾懲戒效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最高可處10日拘留,並處500元罰款。此外,雖然偷拍可能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但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公民個人資訊”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資訊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資訊,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訊通訊聯絡方式、住址、行蹤軌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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