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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糧長本是個有諸多特權的肥差,為何之後大家都避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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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到明朝時期的糧長,大家都會想到什麼呢?下面小編為各位介紹一下相關的歷史事蹟。

公元1371年,朱元璋頒佈了《蠲兩浙秋糧詔》,這也就是“糧長制”的原型,每年徵收糧食之時,朝廷需要派遣大量的官吏監督徵糧,有了這個“糧長制”以後,朝廷徵糧之時不再派遣官吏,這項原本監督、催收、運送的任務交給了由村民共同推舉出來的人,這個人就是糧長,這項制度也隨之在全國各地施行開來。

設立之初,造福萬民

明朝建立之初,貪官污吏橫行,底層出身的朱元璋曾經深受其害,導致對這些貪官污吏尤為忌恨,殺了一批又一批。高層官員中貪官解決的差不多了,朱元璋開始思考低層官員魚肉百姓的情況。這時候“糧長”這個在村民中德高望重的人就出現了,朱元璋心想,大家都是鄉里鄉親的鄰居,在徵糧收税的時候肯定不會欺壓百姓,徵收之時也會更容易。

除了能夠避免低層官員魚肉百姓之外,糧長的設立還有其他諸多好處,極大地節省了朝廷的財政支出,原先許多人才能辦的一項任務,現在寥寥幾位糧長就可以了,朱元璋對這項政策也是推崇至深,甚至説過“糧長之設,便於有司,便於細民”這樣的話。當然朱元璋也曾經考慮到糧長會貪污這一情況,所以在刑法中設立了糧長腐敗者受剝皮之刑。

明朝的糧長本是個有諸多特權的肥差,為何之後大家都避之不及?

諸多特權,成為“肥差”

據《明實錄》記載:“自今糧長有雜犯死罪及流、徒者,止杖之,免其輸作……糧長有犯,許納鈔贖罪。制可。”

當這個糧長好處有很多,雖然不能説是前途無量,但是當上糧長之後,威望逐漸增高,起碼也是朝廷認可的官員。除了監督運送糧食的徵收以外,朝廷有時還會安排給糧長別的工作任務,核查土地,開墾荒地,對普通民眾進行規範,充當本地審理案件時的陪審員,甚至擁有犯罪後“罪減一等”的特權,幹得好還能進京面聖,跳過科舉,直達仕途。

如此多讓人眼紅的好處,這個糧長設立之初,自然是萬民哄搶,趨之若鶩,但凡只要能當上了這個糧長,繼承的時候,就如同封建王朝中的繼承製,傳給自己的子孫,生怕別人搶了這個美差。

乍一看糧長的設立的確是做了一件造福萬民的好事,但是事情的發展往往與預想的事與願違。人的慾望是無窮無盡的,擁有了這些諸多特權後,糧長開始徇私舞弊,魚肉百姓,中飽私囊,就算是隨時可能會遭受剝皮之刑,仍有無數的糧長鋌而走險,可見糧長這個職位“油水”是多麼豐厚,這個美差也變成了一個“肥差”。

明朝的糧長本是個有諸多特權的肥差,為何之後大家都避之不及? 第2張

一年糧長,傾家蕩產,避之不及

那這個讓無數人心神嚮往的“肥差”,在後期為什麼讓人避之不及呢?最重要的是,兩極分化的逐漸加重。明朝各位王爺逐漸增多,“大朱”生“小朱”,子子孫孫無窮盡也,土地也在在子子孫孫王爺的繼承中逐漸被瓜分乾淨,朝廷中的高官、權貴、甚至是太監也憑藉自己的權勢,在不斷地搶佔土地。這些高官、王爺等幾乎個個都擁有政治上的特權,減税對他們來説很正常,更有甚者可以免税,就算是交税,地方上官府也不敢去收。

再就是佔據一大部分土地的民間地主,他們雖然沒有免税減税之類的政治特權,但是他們想着諸多辦法偷税漏税,巧立名目,或是將自己的土地過户到別人名下,或是與官府暗中勾結,以達到偷税漏税的目的。

就這樣隨着時間的推移,窮人越來越窮,富人愈來愈富,佔據全國大部分收入的富人,想辦法去避掉了税務,窮人就是打死他也交不起這高昂的税務,慢慢的國家財政收入問題也變得越來越嚴重。同時,倭寇的混亂,女真的崛起,加上農民的動亂,導致國家對於財政的需求愈發增大。隨之而來的就是糧長征糧的指標變高,但是光收窮人的糧食,這個指標是無論如何也完不成的,為了完成任務,免受責罰,只能自己倒貼錢財,彌補虧空。就像是朱國幀説的“家裏就是有千兩黃金,當上一年糧長下來,也會傾家蕩產”。

自己彌補虧空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糧長權力的分化,為了避免糧長中飽私囊,由原先一人的獨攬大權,到後期數十人的共同擔任,互相監督,這時候誰都不敢去行受賄之事,原來那能進京面聖的榮譽也被取消了。

明朝的糧長本是個有諸多特權的肥差,為何之後大家都避之不及? 第3張

糧長的好處沒有了,剩下的全是賠本的買賣,村裏的鄉紳豪族自然是不願意當了,就這樣“你推我,我推你”,由原來的“永充”變成了“輪充”,村裏的鄉紳即使輪充也是苦不堪言,糧長又變成了全村人都要承擔的責任,所有人輪着做,這時候又變成了“朋充”。

就這樣,曾經人人嚮往的“美差”也變成了讓人跟躲瘟疫一樣,唯恐避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