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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國那些事 太平天國千奇百怪的制度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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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國的領袖一心要砸碎清朝政府,開創一個全新的國度,就力求天國內部的所有一切都與清朝截然不同,進而從全方位進行改革。

可惜的是,很多改革只是停留在表面上,舊酒換新瓶,換湯不換藥,並沒有太多實質性的改變。甚至,很多東西越改越糟糕,出現了混亂,開了歷史的倒車。

下面,就列舉一些太平天國中改革改得荒唐、離奇、可悲的東西。

一、改稱呼:稱歷代帝王均爲“相”,稱孔子爲“孔阿二”,稱清朝爲“妖朝”,清官爲“妖頭,清兵爲“妖兵”,神像爲“死妖”,罵人爲“妖魔鬼”。稱天王洪秀全爲“真聖主”,稱東南西北翼等王及頭目爲“大人”(後期也稱“老毛子”),其他內部成員呈一律稱“兄弟”。但凡擄掠得富貴家子弟及年輕而貌端正者認爲乾兒子或者養作妾童的,稱“公子”,擄得女子少婦爲妻的,稱“貞人”,此外,還有“小把戲”、“牌面”、“牌尾”、“典樂”、“典廚”、“典硝”、“董事”等等稱呼,不一而足。

二、改文字:隨心所欲,胡亂竄改文字,如“聖”改“勝”,“上”改“尚”,“華”改“伍”,“耶”改“耳”,“國”改“郭”,“火”改“亮”,“清”改“菁”,“秀”改“莠”,“山”改“珊”,“貴”改“桂”,“亥”改“開”,“卯”改“榮”,“醜”改“好”。將“辛亥”說成“辛開”,將“癸丑”說成“癸好”,讓人莫名其妙。

太平天國那些事 太平天國千奇百怪的制度和規定

三、用隱語:稱火藥爲“紅粉”,炮彈爲“元馬”,巨炮爲“洋莊”,百姓爲“外小”,上茅廁大便爲“調化”,小便爲“潤泉”,向百姓徵糧、索貢爲“講道理”,凡此種種,不勝枚舉。

四、改刑罰:訂有律令一百七十七條,刑罰主要有點天燈、分屍、剝皮、鐵杵、頂車,反弓、跪火、杖肋、鞭背、木架等等。其中的點天燈,也叫倒點人油蠟,把犯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再放進油缸裏浸泡,入夜後,將他頭下腳上拴在一根挺高的木杆上,從腳上點燃。此刑在太平天國最受歡迎,最爲盛行。

五、改科考:所出考題主要以拍領導人馬屁爲主,如:“四海之內皆東王。”又如:“天父原來有主張,磨來磨去試心腸。”考試中榜者,常熟稱“莠士”(即“秀士”),蘇州稱“博士”、“約士”,南京稱“俊士”、“傑士”。

六、取南京後改戰法:士兵持竹竿而戰,插竿首以長釘,以此爲戰具。且擄不知戰之良民爲前驅,誆騙部衆說:“放膽,有天父看顧!有天父保佑!”或:“越吃苦,越威風。”又或:“代打江山打先鋒,要汗如珠。”

七:迫民信教:捏造諸如《天理要論》、《天情道理書》、《原道救世歌》、《舊遺詔》、《新遺詔》、《天父天兄下凡詔書》等等天主書教人,不能背讀者杖之。《金陵兵事匯略》記:“賊逼男女拜上帝,以黃紙作誓語,拜畢焚之,謂之悔罪。”要求百姓每日睡起飲食都要默唸“小子某同衆小子跪在地下,敬謝天父上主皇上帝老親爺爺”等語。

……

最讓人大跌眼鏡的是改變軍民生活模式。

洪秀全在造反之初,爲了斷絕起事者的後路,要求鍋碗砸碎,房屋燒掉,全家參加,財產充公。這麼一來,破釜沉舟,人人都成了過河卒子,除了力戰,再無第二條出路。正因爲這樣,初期太平軍雖然從軍事層面上的戰略戰術都不行,但兵鋒甚銳,所向披靡。

不過,全軍男女都參加造反了,如果不採取得力措施,行軍打仗不僅因爲拖家帶口不方便,即在吃穿行住各方面仍以家庭爲單位,肯定影響戰鬥力。

所以,洪秀全嚴格實行男女隔離措施,並在理論上做了大量宣傳,如《原道救世歌》說:“第一不正淫爲首,人變爲妖天最瞋;淫人自淫同是怪,盍歌麟趾詠振振。”

《天條詩》說:“第七天條:不好奸邪淫亂……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雜。凡男人女人姦淫者名爲變怪,最大犯天條。”然後在《禁律》中規定:“凡夫妻私犯天條者,男女皆斬。”

定都天京後,洪秀全還明確宣佈“男有男行,女有女行,男習士農工商,女習針指中饋”,要求男女分開住,並將已婚的男女強行分居,實行軍事化管理。平均以25人爲一單位,按照性別編入男館或女館,俗稱“男營”、“女營”,由洪秀全的親信蒙得恩統管,民女入館後,“無論老少,呼曰‘新姐妹’,聚二十餘人爲一館”。

洪秀全以《天條書》第七天條作爲最權威的指示,稱“務宜時時嚴查軍中有犯第七天條否,如有犯第七天條者一經查出,立即嚴拿斬首示衆,決無寬赦。”

軍中禁律再加以強調“犯第七天條,如系老兄弟定點天燈,新兄弟斬首示衆。”“凡夫妻私犯天條者,男女皆斬。”“凡強姦經婦女喊冤,定即斬首示衆,婦女釋放;如系和姦,即屬同犯天條,男女皆斬。”

也就是說,凡在天平天國統治區內生活的人,無論是士兵還是百姓,只要和異性發生了關係,就算是夫妻,一樣格殺勿論。

冬宮又正丞相陳宗揚實在忍受不了,偷偷摸摸,像偷人一樣,夫妻偷偷同宿了幾個時辰,被人告發,結果夫妻雙雙被押上了斷頭臺。

不過,洪秀全對下屬的要求義正辭嚴、不容置辯,但他和楊秀清等一干高層卻又不是這樣以身作則,嚴格要求自己,而是廣選嬪妃,過着帝王式的淫奢生活。

早在永安封王時,即1851年11月,洪秀全就正式宣佈:“後宮稱娘娘,貴妃稱王娘。”即天王的后妃總稱“娘娘”,東、西、南、北、翼五王的妃子通稱“王娘”。

次年,便在武昌閱馬廠選妃,洪秀全自己,一口氣定了60名年輕美貌的少女。定都天京後,每逢首義諸王壽誕之日,都要在城內女館中選妃。《金陵省難紀略》、《金陵癸甲紀事略》等書都詳細記述了其選妃的盛況。民間被弄得雞飛狗跳,“號哭之聲,呼天搶地”。

此外,太平天國的地方官員爲了取悅上級,還源源不斷地進獻美文。

比如說,1853年,常熟、昭文二縣的官員就“盡搜其婦女、貨寶而西,陸續異送江城。”

1860年,蘇州也“取美女七百餘置諸舟,送金陵,備僞天王妃殯用,曰貢女。每歲一貢,總計凡四貢’。

另外,各地鄉紳爲了逢迎太平軍領導人所進獻的美女,就更加難以計數了。

不過,說一千、道一萬,要論進獻美女給太平天國首領,誰也比不過蒙得恩!

蒙得恩不是女館的總主管嗎?這傢伙特別會來事。他把那些特別漂亮美麗的都挑了出來,打包送給領導,次一點的,就分配到錦繡營做袍服、被帳、以及王府的裝飾,長相普通的,就要像男人一樣從事運糧、背煤、割麥、割稻、伐木、砍竹等等工作。

太平天國那些事 太平天國千奇百怪的制度和規定 第2張

至於長得比較難看的,就抽調去築營壘、挖溝濠、參與建造天王府和東王府,或者守卡、巡更,甚至到城外去恐嚇和衝擊清軍。如果誰敢發牢騷表示不滿,就以“變妖”論處,點天燈,殺一儆百。

有了這衆多攫選美女的渠道,洪秀全豔福齊天了。

1864年,洪秀全兒子洪天貴福被俘後在供詞中說,洪秀全共有88個妻妾。妻妾之外,還有多少宮女圍繞在洪秀全身邊、給洪秀全提供那方面的服務呢?沒有誰統計得過來,但很多記載都直指圍繞洪秀全轉的宮女不下一千人。

洪秀全這種“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行爲,惹得下面怨氣沖天。

洪秀全也覺得自己有些過分了,太缺德了,於是在1855年,爲了平息民憤,同意了准許夫妻同住、青年男女婚配。

他頒佈了一道多妻詔詔令:“今據天旨,朕詔西王可有十一妻,南王可有六妻,至十以下各級官員,毋須爭論。……今允東王、西王各十一妻,自南王至豫王等各有六妻,高級官員三妻,中級官員二妻,低級官員以及其它人等各一妻,自高而低,依級遞減,上多下少,切莫妒忌。”

爲了不讓女人影響和干擾到男人打仗,洪秀全又別出心裁地制訂了一系列加強男權、貶低女性地位的措施,如在他“旨準鐫刻頒行”的《幼學詩》中寫“子道刑于妻……婦言終莫聽”,要求誰也不得聽妻子的話,又在“妻道”裏寫:“妻道在三從,無違爾夫主,牝雞若司晨,自求家道苦。”要求女人必須事事順從男人。

又在《天父詩》中重申了君權、夫權、男權,稱“生殺由天子”,“只有媳錯無爺錯,只有嬸錯無哥錯”,並加訂了一個“十該打”的條規:“服事不虔誠一該打。硬頸不聽教二該打。起眼看丈夫三該打。問王不虔誠四該打。躁氣不純靜五該打。講話極大聲六該打。有喚不應聲七該打。面情不喜歡八該打。眼左望右九該打。講話不悠然十該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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