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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獻之很愛自己的妻子,爲何最後還是被逼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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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很多人都認爲,古代男子肯定都很想娶公主,畢竟當皇帝的女婿,一下可以少奮鬥幾十年,甚至都不用奮鬥了。但實際並不是如此,古代男子幾乎是不願娶公主的,不僅唐朝如此,很多朝代都這樣,今天我們要說的就是東晉時期,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着小編一起往下看。

而今天的主人公也很厲害,他就是“書聖”王羲之的兒子,王獻之。雖然比不上老爹的成就大,但王獻之本人也不弱,他是東晉著名的書法家、詩人、畫家。不僅如此,他還是晉簡文帝司馬昱的女婿、晉安帝司馬德宗的岳父

別看王獻之曾經是皇帝的女婿,可實際上,他並不想娶公主。他甚至爲了不娶公主,不惜自斷雙腿,可惜的是並沒起到作用,皇帝仍然表示:那也要娶。具體怎麼回事,我們一起來看看。

王獻之很愛自己的妻子,爲何最後還是被逼離婚了?

其實在娶公主之前,王獻之有過一個妻子,叫做郗道茂。她的祖父是東晉大臣郗鑑,在當時,郗家也算是有名望的大家族。本來王獻之和郗道茂夫妻情深,可惜原本美好的生活,卻被公主司馬道福給打破了。

司馬道福,是晉簡文帝司馬昱的三女兒,原本許配給桓溫的次子桓濟。可桓濟是個不學無術的人,他爹桓溫都看不慣他,所以在臨終前,將家產都留給了弟弟。桓濟心中不平,就想謀殺叔叔奪取家產,事發後被晉簡文帝流放。

桓濟被流放,自然就配不上公主了,於是二人的婚姻便取消。實際上司馬道福也並不喜歡桓濟,她一早就心儀王獻之,趁這次機會,她就向父親表明了心跡。

一來王獻之是王羲之的兒子,二來這又是女兒的心願,於是晉簡文帝便做主,要將女兒下嫁給王獻之。儘管此時王獻之已經娶了郗道茂爲妻,二人感情也十分深厚,但是皇家不會給你講理,而且要你娶公主,那還是擡舉你了,所以就逼着他與郗道茂離婚。

可王獻之並不想與妻子離婚,而且此時郗家已經沒落,他就算是妻子唯一的依靠了,如果離婚,那麼郗道茂將來的生活便沒了保障。他本來就有腿疾,爲了不娶公主,他又用艾草炙斷自己的雙腿。

王獻之很愛自己的妻子,爲何最後還是被逼離婚了? 第2張

他將自己腿斷的事實上報給皇帝,以爲這樣就能辭了這門親事,誰知司馬道福是鐵了心要嫁給他,晉簡文帝爲了女兒,只能繼續逼王獻之離婚。就這樣,王獻之不得不和郗道茂離婚,郗道茂離開王家後,只能去投靠自己伯伯,沒多久便鬱鬱而終。

這件事也成爲王獻之唯一的痛,在他晚年時期,曾請道家人主持上表文禱告,道家問他一生有什麼過錯,王獻之想了想說:“不覺餘事,惟憶與郗家離婚。”

王獻之娶了公主以後,對她也算好,不僅僅因爲她是公主,還因王獻之是個負責的人。他與公主有一個女兒,取名王神愛,後來嫁給晉安帝爲皇后,不過王皇后無子。

由於王獻之曾經自斷雙腿,所以留下後遺症,最終於公元386年(太元十一年)病逝,終年43歲。公元397年(隆安元年),王獻之女兒王神愛被立爲皇后,晉安帝便追贈王獻之爲侍中、特進光祿大夫、太宰,諡號“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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