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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清科舉考試潛規則:做閱卷官必先得皇帝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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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清代沿襲明制,士人要想以學優而入仕從政,要經過童子試、鄉試、會試、殿試的層層考覈。殿試是最高級別的制科考試,由皇帝在大殿親自典試,決出最終的名次,名列一甲第一名即爲狀元,第二名爲榜眼,第三名爲探花;名列二甲的賜進士出身;三甲爲同進士出身。但是,皇帝的政務俗務都很忙,時常無暇旁顧,多數是委派親近的大臣代替典試,皇帝只審覈最終的結果。所以,閱卷官的性情品格、朋徒交往,乃至一時的喜怒,都有可能決定考生一生的命運。

做閱卷官必先得皇帝寵信

委任閱卷官並無固定的標準,只要獲得皇帝的寵信,就可擔綱此職。所以,有時候皇帝也把指派閱卷官作爲獎掖功臣的福利。如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兆惠率軍西征新疆,凱旋而歸。爲了褒獎元功,兆惠除獲授一等公及戶部尚書,同年加開的恩科,還被指派爲首席閱卷官。兆惠爲滿人武將,斗大的漢字也不識一個,乾隆爲此又另派協辦大學士等九人輔佐,讓他們主持實際的審卷工作。每張試卷上夾帶一張薦條,上以圈點分示高低。兆惠即根據薦條上的圈點數量評判優劣,最後選出一張上有九圈的卷子,作爲狀元候選進呈。

由於審卷的工作十分繁重,閱卷官多由數人組成,彼此間,也有爲各方默認遵循的“潛規則”。閱卷官在受皇帝委派時,就以名次先後進行了排位,狀元只能是由名列第一的閱卷官錄取,依此類推,榜眼由名列第二的閱卷官錄取,探花則由名列第三的閱卷官錄取,循環不止。比方說,閱卷官共有七人,名列第一的閱卷官錄用的第二卷,就是第八名。這一恪守成憲的規則,亦被譽爲“憲綱”,向爲各方遵照執行。當然,也有不遵“憲綱”的特殊情況。如光緒年間,翁同龢因身爲帝師,名望很高,被列爲首席閱卷官,徐樹銘位列第二。但翁同龢禮敬徐樹銘爲師,甘以後輩自居,就主動謙讓,把徐樹銘錄用的第一卷取爲狀元,以示師長有序。

滿清科舉考試潛規則:做閱卷官必先得皇帝寵信

閱卷之官場現形記

不過對不同的人,翁同龢則是另外的態度。光緒十五年(1889年)的己丑科,李鴻藻被光緒委任爲首席閱卷官,翁同龢名列其後。翁同龢仗着自己的特殊身份,能在皇帝面前說得上話,想繞過“憲綱”錄取費念慈爲狀元。但李鴻藻也不是普通人,曾爲同治帝的老師,資格與聲望更老,光緒對他也是頗爲禮敬。而且李鴻藻也有了心儀的人選,準備錄取張教謙爲狀元。翁李兩人的關係平時就不好,事情又關係到名望之爭,所以誰都不肯退讓。兩虎相鬥的結果,就是兩人看中的人都被免黜,狀元和榜眼被改爲了張建勳和李盛鐸。

也有一些閱卷官道學冬烘,思維板腐,不是以試卷的正誤優劣作判斷,而是憑心裏的好惡任意屈抑。清人羅惇曧的《賓退隨筆》載,光緒年間,理藩院尚書裕德任閱卷官,凡於試卷中看到有犯先人名諱的字,就起立整衣斂容,拱伏行禮,然後把試卷恭謹置放到一旁,不再複閱。後來,每逢裕德任閱卷官,考生就會事先了解其家人的名諱,避免在文章裏有犯其諱的字由此而落卷。

皇帝也會親選狀元更改結果

一般來說,凡閱卷官定好的名次,皇帝審覈時也只是走走過場,很少改動。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如乾隆辛巳年,並非原定的科考之期,但是年恰逢皇太后七十壽辰,朝廷遂加開恩科取士。協辦大學士劉統勳等閱卷官原定好的狀元爲江南人趙翼,榜眼爲浙江的胡高望,探花爲陝西人王傑。結果送呈乾隆審覈時,由於陝西之前還從沒有出過狀元,乾隆爲顯慶典之隆,就搞了地域平衡,御筆一揮,將王傑錄爲狀元,趙翼則被換爲探花。

滿清科舉考試潛規則:做閱卷官必先得皇帝寵信 第2張

還有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的乙未科,也出現了皇帝更改結果、親選狀元的特例。閱卷官原定的狀元是蕭榮爵,駱成驤爲二甲的第一名,名列第四。光緒閱駱成驤卷,見首語爲“臣聞殷憂所以啓聖,多難所以興邦”。由於當時正值大清甲午慘敗,蒙受了許多屈辱,心有所感的光緒對這句話稱賞不已,遂改駱成驤爲狀元,蕭榮爵則被換位到了第四。在這種情況下,考生對自己的成績是無力控制,亦無法預測的,昇天或是沉淵,往往也就在閱卷官或皇帝的一念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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