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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食邑制度 食邑制度和吃人有什麼關係?

來源:風趣史記網    閱讀: 1.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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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邑是中國古代分封制度的產物之一。

那些能人們打下江山當了皇帝或者諸侯之後,不能獨享天下好處,否則,位置就坐不牢固。於是,皇帝或諸侯分封天下,讓利害相關者、扶持自己者都能得到好處。

這個好處,如果是金銀財寶,總是有個限量,而且容易坐吃山空。爲了讓大臣們吃得細水長流,皇帝想出了一個好辦法:實行食邑制度。食邑制度,通俗的理解就是劃出一塊土地,這塊土地上的人們以及他們生產出的物資再無償交給王公大臣。能夠領受食邑的是卿或大夫,他們可以世代以封地爲食祿,故稱爲“食邑”。人在本質上是自私的,皇帝自然將土地先分給自己的子女,然後再是功臣,這個子女或功臣就成了一個或幾個城市的“王”,那些城市老百姓繳納的賦稅錢糧就歸這個“王”來吃。郭沫若在《中國史稿》第三編第一章第一節中這樣解釋食邑制度:“立大功的可以享受數百家直到萬家以上的食邑,衣食其租稅。” 例如,“食採河南,食十萬戶”的意思是:封地在河南,吃十萬戶人家。

天下人共奉一人,那人即皇帝;一邑之人供奉一人,那人就是侯、王。例如三國時魏國各封侯的食邑數目:鄧艾,封壯侯,食邑二萬戶;張魯,封閬中侯,食邑一萬戶,其子五人和張魯謀主閻圃皆封列侯;張繡,封定候,食邑二千戶;夏侯惇:封忠侯,食邑兩千五百戶……

什麼是食邑制度 食邑制度和吃人有什麼關係?

食邑上的百姓必須向王公大臣們“年年納貢,歲歲來朝”。否則,辦你沒商量。封建社會的這種食邑制度,是對“吃人”二字的形象闡釋。難怪魯迅先生總結中國古代社會就是一個吃人的社會,一點也沒錯。歷史上,間接吃人和直接吃人的現象都有。“大治”之時,就是封王封侯間接的吃人;“大亂”之時,就是老百姓相互之間直接的吃人,饑荒、戰亂造成的人吃人現象,史不絕書。

正是:興,百姓苦;亡,百姓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