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學文史 > 猛安謀剋制度的影響 猛安謀克名詞解釋

猛安謀剋制度的影響 猛安謀克名詞解釋

來源:風趣史記網    閱讀: 2.8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猛安謀克,金代女真族的軍事和社會組織單位。有時作爲女真人戶的代稱,或作官稱猛安,金代女真族的軍事和社會組織單位

 詞源

“猛安”的意思是“千”,也指千夫長,以及千夫長所統領的單位。謀克原意是“部落”,又指百夫長。

組織

猛安謀克起初是女真族部落聯盟組織。“猛安”爲部落單位,“謀克”爲氏族單位。一猛安由7-10個謀克組成,理論上每個謀克統領300戶,實際上少於此數。猛安首領稱爲“勃極烈”。這種組織平時射獵,戰時則戰。後逐漸發展爲一種軍事組織。在阿骨打建立金政權的前一年(1114年),規定三百戶爲一謀克,十謀克爲一猛安,此舉將猛安謀克變爲一種兼具軍事和地方行政雙重性質的組織結構。

猛安謀剋制度的影響 猛安謀克名詞解釋

女真人進入中原,又用猛安謀剋制度編制歸降的漢人和契丹人。金熙宗以後成爲軍事編制、生產單位和地方行政機構三位一體的組織。

移入中原

女真人進入華北之初,以猛安謀克駐防在重要地點,並進行屯田,以控制漢人。女真人享有種種社會經濟的特權,很多擁有奴隸,成了大地主。地方州縣長官不能過問猛安謀克的事務。女真民族遷移到華北,結果是原來的社會結構上,增加了一羣壟斷事權力的貴族階級,類似歐洲中古時期的封建貴族。

金朝爲猛安謀克戶進行授田與括地。在計口分田制度之下,他們由國家取得土地。在1183年每個猛安謀克戶擁有田地275畝,奴隸2.2名,稅賦負擔僅爲漢人農民的44分之一,十分優待。猛安謀克戶是小地主、小奴隸主,多將田土佃租於漢族農民,坐收地租,本身則過着懶散與酗酒的生活。後來若干女真人淪爲貧民,政府加以救濟,並重新授田。

1211年蒙古南侵後,烽火遍野。金廷蒐括河南民田,授予隨其由河北、山東遷入之百萬猛安謀克戶,不僅造成族羣對立,而且嚴重影響農業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