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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手段太狠了 中國古代是如何處置逃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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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坐家屬的“士亡法”

東漢末年的戰亂中,曹操集團逐漸獲取中原控制權。曹操將他軍隊中的士兵一律劃爲“士籍”(或稱“士家”),戶口單列,世襲爲兵。士兵家屬集中遷居到許昌一帶居住,作爲人質,如果士兵有逃亡、叛降行爲,就連帶處罰其家屬。士家的女子不得外嫁,只能在士家之間通婚。

另外,曹操還特意制定“士亡法”。原來東漢末年的法律規定,凡是士兵逃亡的,官府可以逮捕其妻子、子女進行拷打,追究其去向。曹操覺得這樣處罰還不足以威懾士兵,在“士亡法”中規定,逃亡士兵的父母、妻子、子女、兄弟都要株連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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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志·魏志·盧毓傳》記載了一件“士亡法”公佈不久後的案件。有一位婦女白氏,由父母包辦嫁給了一個士兵,才過門沒幾天,連丈夫的面都沒見過,那個 士兵就因失蹤被判定爲逃亡。負責審判的大理寺依據“士亡法”判處白氏死刑。上報到朝廷,門下省“賊曹”的官員盧毓引經據典加以反駁,說:“女子要經與丈夫 見面同房,才成爲人婦,所以《詩經》有‘未見君子,我心傷悲;亦既見止,我心則夷’。

而《禮記》又說,女子如果沒有在丈夫家的祖廟牌位 前見過祖宗,死後要歸葬孃家,因爲她還沒有成爲人婦。這位白氏生有未見之悲,死有非婦之痛,而法官就要判她死刑,那麼正式成婚的如何來加重處罰?法律對此 並無明確規定,法官只是在比附判案,那麼按照儒家經典‘附從輕’,比附類推論罪應該從輕處罰。

這手段太狠了 中國古代是如何處置逃兵的? 第2張

《尚書》也說‘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白氏是經過了正式禮聘及過門的程序,可以處刑,但處死刑就過重了。”曹操聽了他的彙報,感嘆說:“盧毓的意見是對的,他引經據典,使孤嘆息。”白氏由此才逃得一命。

過了幾年,又發生一樁案件。曹操軍隊中的吹鼓手宋金等人在合肥逃亡,宋金的母親、妻子以及兩個兄弟都在許昌被捕,法官上報,建議按照“士亡法”全部處死 刑。當時擔任丞相府“理曹掾”(主管司法的低級官員)的高柔向曹操建議:“士兵逃亡確實是可恨,但是我覺得其中有不少人是會後悔的。

這手段太狠了 中國古代是如何處置逃兵的? 第3張

我請求凡是逃亡的不要連坐誅殺他們的親屬,一來可以使敵軍宣稱我軍殘暴的宣傳破產,二來也可以誘使逃兵有歸還之心。只要按照原來的法律就足以使士兵不至 於輕易逃亡,再加重處罰到連坐親屬,我以爲現在的士兵見到有人逃跑的,爲了躲避連坐也跟着逃亡,這樣的重刑並不能制止逃亡,恐怕還要增加逃亡。”曹操接受 了他的意見,宋金的家屬都沒有被殺,並將法令修改爲逃亡士兵親屬沒爲官奴婢。

曹魏廢漢建國後,高柔被任命爲主管審判的廷尉。有一個叫竇禮的士兵出營後失蹤,軍營以逃亡上報,請求追捕,並連坐竇禮的妻子、子女爲官奴婢。竇禮的妻子每次過堂受審都連呼冤枉,可是各級官府都不予理睬。案件上報到廷尉,高柔親自審訊:“你怎麼知道丈夫沒有當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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