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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后的父親爲什麼要將女兒嫁給劉邦?劉邦的家族是地方豪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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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劉邦,大家都會想到什麼呢?下面小編爲各位介紹一下相關的歷史事蹟。

爲什麼呂太公要把呂雉嫁給劉邦?真的是他有相面之術嗎?其實這個問題的本質在於我們需要還原劉邦,劉邦在沛縣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人物,這樣才能解釋呂后的父親爲什麼要把女兒嫁給劉邦,而不是用人際關係學和成功學祕訣來解釋。

從諸多歷史文獻來看,就劉邦本人的家世而言,劉邦絕對不是後世很多人想象的“沛縣黑社會大哥”,真實的劉邦應該是沛縣裏一箇中等地主家庭的兒子,他的職務亭長屬於沛縣行政體系中的高級武官,他的身邊之所以有一堆人跟着,並不是什麼黑社會團隊,一部分是富家子弟的朋友圈,比如夏侯嬰、蕭何;另一部則是投奔劉邦的門客,比如周勃、樊噲,這些人屬於秦漢延續到三國的遊俠羣體,所以劉邦根本算不上黑社會。

呂后的父親爲什麼要將女兒嫁給劉邦?劉邦的家族是地方豪強嗎?

史記 高祖本紀》對於劉邦的早年記載非常少,記錄劉邦的家庭背景和劉邦的早年生活幾乎沒有,劉邦擔任亭長在《史記 高祖本紀》中只有一句話:

及壯,試爲吏,爲泗水亭長

這個壯準確的含義很多人都不知道,這個“壯”指的是壯年。現代一些地攤文學把“壯”理解爲四十多歲,說劉邦是四十多歲擔任亭長,實際上這個“壯”應該是三十多歲,因爲秦漢時期壯一般指代年齡的是30多歲,而且秦漢史大家李開元先生在《秦崩》之中描述劉邦出仕之時已經35歲,這個年紀是符合古人對於“壯”的含義,而且根據《雲夢睡虎地秦簡 內史雜》的記載:

除佐必當壯以上,毋除士五新傅

這句話的意思是,在秦朝一個人想要擔任佐吏必須在年紀是三十多歲,不可以任命剛成年而且沒有爵位的人。所以在秦代當官是由年齡限制的,劉邦之所以在34歲擔任亭長,並不是他自己出仕晚,而是秦朝的法律規定。很多扯淡的地攤文學硬是說劉邦靠着什麼混社會最後得到了一個亭長職務完全是臆想,屬於典型的不看書瞎扯淡。

然後我再說說這個亭長,劉邦擔任的泗水亭長指的是鄉亭,其實在歷史上亭封爲很多種,有都亭、邊亭,鄉亭,市亭等等。說到亭長這個職務,就必須談到亭這個行政秦漢時期的行政機構,按照目前我看到的學術論文,基本上都遵循1954年王毓銓的論文《漢代“亭” 與“鄉”“裏” 不同性質不同行政系統說》的說法,那就是鄉和亭屬於縣這一行政機構下屬的兩個平等基層行政機構,鄉主張民事,管理轄區的民衆,亭則是軍事機構。

呂后的父親爲什麼要將女兒嫁給劉邦?劉邦的家族是地方豪強嗎? 第2張

亭最初是周代佈置在邊境地區的小城池,包含一系列建築和附屬設施,主要是窺探敵人的動向,以及主持防守敵人的進攻,在戰國時期亭的長官是亭尉,亭尉屬於邊境地區的重要軍事武官,到了漢朝,中央政府同樣在邊境地帶設立了大量的邊亭以此守衛邊疆,不過在內地同樣設置了大量的鄉亭和都亭,鄉亭在鄉村之間,而都在城市之中。鄉亭主要目的的是抓捕盜賊,當然真實的目的是鎮壓地方百姓的叛變,屬於縣政府直接統轄的部門。在秦代,亭長的官階是百六十石,絕對不是西漢中後期和東漢時期百石以下的斗食小吏。

劉邦擔任的泗水亭長的主要職能是抓捕盜賊,提供來往人員的住宿、檢查過往人員、傳遞朝廷文書,是一個很重要的軍事職能部門,所以劉邦所擔任的亭長是鄉亭,擁有自己的轄區,擁有自己的屬下,東漢學者應劭說只有兩個下屬分別是亭父和求盜,不過目前出現的名稱較多不好確定。但是亭長的權利卻很大,亭長可以處理案件,把人帶入亭獄,最重要的主持地方的稅收和,所以亭長在地方的隱形權利很大,在歷史上亭長的犯罪事件屢見不鮮。

亭長一職在秦朝乃至西漢朝初年都是由皇帝親自任命的吏員,並不是西漢朝中後期已經變成了地方豪族壟斷的官職,但是由於亭長的數量之多以至於皇帝根本不可能每個都可以任命,於是皇帝一般都是參照地方官員的推薦名額,而這些地方官員的推薦名額又是地方豪族的子弟,所以基本上不是豪族根本無法獲得亭長的官職,那麼劉邦的家族稱得上是地方豪族的嗎?答案是肯定的。

劉邦的父親劉太公實際上在沛縣屬於鄉中長老級別的人物,而且他的發家致富應該是在晚年,在沛縣屬於一個典型的地主家庭,這從歷史記載可以推斷得出來。

第一個證據是劉太公的四個兒子:劉伯、劉仲、劉季、劉交。

劉伯早年去世,留下老婆孩子在劉家生活;劉仲屬於家裏的頂樑骨,最爲劉太公欣賞,劉邦登基後曾經還在劉太公面前發牢騷,問劉太公:“我與二哥誰賺取的家業大?”,這說明劉仲本人對於劉家的興盛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劉家之所以在中陽裏發跡,很有可能就是劉仲的功勞。劉季就是劉邦。劉邦出生之後,劉氏家族明顯發達起來,劉邦是和盧綰同日出生,劉邦出生之後,劉太公居住的中陽里居民紛紛向劉家和盧家慶賀,而且劉邦還被劉太公送去讀書學習,在秦漢時代,沒有富足的家庭條件是不可能讓一個男性勞動拋棄農業生產專心讀書的,所以劉邦的家族在這個時候是非常富裕的。劉交和劉邦三兄弟不同,是劉邦的異母幼弟。劉交而且有字,叫做“遊”,劉交屬於劉邦母親去世後,劉太公續娶的妻子所生,大概是在劉交出生之前,劉氏家族開始富貴,劉交出生之後劉家的生活條件已經非常好,所以劉交被劉太公送出去留學,劉交曾經在大學者浮丘伯手下學習,浮丘伯是荀子的門人,精通《詩經》,是秦漢之際的大學者。假設劉家是窮苦百姓,是不可能讓小兒子劉交到一個大學者手下讀書的。劉交在劉邦起兵之後一直在劉邦身邊擔任機要祕書,是劉邦的心腹。第二個證據,東漢學者應劭在註解《漢書 景帝紀》時寫道:

“古者疾吏之貪,衣食足,知榮辱,貲盈十萬,乃得爲吏。”

這句話裏的“古者”意思是古代,但是對於漢朝來說,古代實際上指代的就是秦朝,翻譯過來就是秦朝爲了防止地方上的吏員貪污,於是規定只有家財超過十萬錢的人才能有資格擔任吏員,劉邦能夠擔任亭長,說明劉家的家財絕對超過十萬錢,所以劉邦在起兵之前劉家是很有錢的。

呂后的父親爲什麼要將女兒嫁給劉邦?劉邦的家族是地方豪強嗎? 第3張

我們再來看劉邦身邊的朋友,蕭何是主吏、曹參是獄掾,夏侯嬰屬於廄吏,這些人能夠在沛縣擔任吏員,基本屬於沛縣地方豪族的子弟,至於周勃,樊噲更有可能是劉邦的門客,因爲作爲亭長在抓捕盜賊和主持徭役,劉邦需要招攬門客爲其賣力,養門客其實也和劉邦的青年經歷有關係,劉邦一生中最崇拜的人是信陵君,信陵君就是戰國四公子之一。劉邦在公元前195年路過大梁的時候,曾經祭祀信陵君,並且專門爲信陵君設置了物價守墓戶。劉邦這麼崇拜信陵君,一個是信陵君在戰國末期響亮的聲名,另一個則是張耳的影響。

張耳是信陵君的門客,信陵君死後張耳來到魏國外黃擔任縣令,由於張耳本身就是一個遊俠頭子,聲名在外,作爲沛縣的鄉間遊俠 ,劉邦非常想見張耳一面,於是青年劉邦從現在的江蘇省豐縣一路走到河南省的民權縣(魏國外黃縣),目的就是爲了再見張耳一面進而跟隨張耳,這一段時間劉邦成爲張耳手下的一名門客兼遊俠,不過這段時光並不長,在公元前225年,劉邦32歲,此時正值戰國末年,秦軍攻打水灌魏國都城大梁,大梁城壞,魏王假投降,魏國滅亡。

秦國信仰法家之術,在秦始皇看來“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遊俠是亂國的因素,所以秦朝大力打擊地方遊俠勢力,作爲魏國遊俠頭目之一的張耳被列爲通緝犯,從此流落江湖,劉邦在無奈之下回到了故鄉沛縣,公元前224年,楚國的淮北之地全部被秦軍佔領,劉邦由楚國人變爲了秦帝國統治下的一個小民,他接受了命運的安排,此後在家庭和自己劉太公的安排,約在公元前223年成爲泗水亭長,即秦朝泗水郡轄區沛縣下屬的一個秦朝地方武官。

此後劉邦的遊俠風氣不改,麾下聚集了周勃、樊噲等人,不過在沛縣劉邦的遊俠羣體規模並不算大,當時沛縣與劉邦平齊的遊俠頭目有雍齒,沛縣真正的遊俠中的“大哥”是王陵,劉邦面對王陵也是“兄事之”。作爲遊俠,劉邦豢養了許多門客,很顯然作爲亭長,自己的俸祿養不活這麼多的門客,於是就帶了很多門客來到大嫂家蹭飯吃,一來二往,次數多了,劉邦的大嫂就很有意見,所以在某一次劉邦再次帶着朋友來到家裏蹭飯,大嫂故意洗鍋以此表達不滿,劉邦由此十分怨恨大嫂。

我們要知道一個基本現實,開國之君的很多事蹟實際上被後來者摻雜了太多的傳說以及有意的編排,所以很多事情就變得十分魔幻。比如劉邦年輕時候在酒店吃酒的事蹟,被記載成:

常從王媼、武負貰酒,醉臥,武負、王媼見其上常有龍,怪之。高祖每酤留飲,酒讎數倍。及見怪,歲竟,此兩家常折券棄責。

這件事是一個很顯然的事實:劉邦的身份是泗水亭長,家裏有錢,又是地方遊俠頭目,等於是在官場和民間兩道通吃,這樣的人物來到王媼、武負的店裏吃酒,對於二者而言既是求之不得的好事,又是怠慢不得的貴客,王媼、武負怎麼可能敢於向劉邦要錢,對於酒店老闆娘而言,有劉邦這樣的人物鎮場,很多流氓地痞都不敢亂來,自然心甘情願得燒掉劉邦的欠債,這屬心照不宣的於潛規則。

呂后的父親爲什麼要將女兒嫁給劉邦?劉邦的家族是地方豪強嗎? 第4張

最後回到呂太公擇婿的問題上。呂太公是爲了躲避仇家纔來到沛縣,在呂太公的宴席上,劉邦說出賀錢一萬,門前的僕從和屋內的賓客並未出現驚詫的記載,而是讓劉邦進入宴席,因爲以劉邦的家庭條件,他的家裏可以拿出一萬錢給他作爲賀禮,所以呂太公纔會親自相迎。

在呂太公看來,劉邦是一個富二代,劉家有錢,另外劉邦本身是泗水亭長,和縣裏的吏員蕭何等人交情頗深,在民間上有衆多門客,這種人足以幫助呂太公對付仇家,相比較而言,沛縣縣令是秦人,在沛縣也只是擔任幾年縣令就會被調走,對於呂家的後來發展顯然不如劉家,所以呂太公選擇劉邦並沒有出奇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