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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內閣制簡介 後期地位赫然爲真正的宰相且可壓制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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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內閣制有什麼特點?明朝內閣制是怎樣運行的?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明朝內閣制簡介

明朝內閣是明朝建文四年(1402年)至崇禎十七年(1644年)的皇帝諮政機構,此後權力逐漸增大,後形成爲明朝行政中樞。內閣輔臣的人數爲一人至七人不等,輔臣奉使出外辦事,多自稱閣部。

明朝內閣制簡介 後期地位赫然爲真正的宰相且可壓制六部

起初,內閣大學士只具有顧問身份,皇帝爲最終決定的權力,而大學士很少有參決的機會。到明仁宗、明宣宗時期,地位日益受尊崇。自此,內閣的權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葉,夏言、嚴嵩等人執掌內閣,地位赫然爲真正的宰相,亦可壓制六部。

然而,雖然首席內閣大學士(或稱內閣首輔)有票擬的權力,但卻不得不依賴於內部太監送達批紅。首輔大學士的職權如同以往的丞相,但必須與宦官合作,才能執掌大政,如張居正結合馮保。

明朝內閣制有什麼特點?

一、形成時期長,而且始終沒有取得法定的地位,始終不是中央一級正式的行政機構

從永樂開始,歷代皇帝都在不同程度上寄大政於內閣,皇帝“其不接見臣下而能統治天下者,以有閣臣票擬故耳”。

但是,他們誰也不敢擔當違反祖制的罪名,誰也不願從已經取得徹底勝利的皇權中,又拿出一部分給閣臣分享。所以內閣進展緩慢,而且始終未能成爲中央一級正式的行政機構。

二、內閣與皇權矛盾重重,又始終屈服在皇權的重壓下

閣臣與皇帝矛盾,除了反映爲封還詔旨一類以外,很多反映爲閣臣在中葉以後不斷提出辭職。皇權與內閣矛盾,亦反映爲明代閣臣善終者少,有政績的不多。

明代內閣權力不穩定,雖然有嚴嵩,張居正之顯赫,但他們一是乘皇帝靜攝而代行皇權。一般閣臣來說,由於基本上都是文學侍從之臣出身,入閣後權力之大小,只決定於票擬被採用的情況,所以呈現爲不穩定,沒有保障,沒有連續性。

與漢、唐、宋相比,明代輔相的業績並不顯著,這一方面固然與入閣前之資歷有關。漢、唐、宋之宰相都要經歷郡邑,而明之閣臣卻基本上出於翰林院。

他們沒有從政經驗,不知民間疾苦,對政事自然難以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但另一方面,則由於他們權力不穩定,被司禮監擠着,被皇權壓着,即使有抱負也難於施展。

顯然,這樣的內閣只能助長皇權,而不可監督、約束皇權。有明一代,內閣始終未能成爲對皇權的威脅,從這個角度來說,朱元璋廢丞相的目的是達到了。

三、內閣受制於司禮監,矛盾深刻,但又不得不走司禮監的路子

在中樞系統中,內閣有票擬權,司禮監有批朱權,是內外相維的雙軌制。但雙方地位的特殊性使內閣難以與司禮監抗衡,雙方權力的大小,又是以皇帝的向背爲轉移而互相成比,因此,他們之間不可能有真正的相維相濟,而只能有對權力的激烈爭奪。

皇帝寵信司禮時,司禮盡奪內閣權力,如劉瑾、魏忠賢時;否則就是權相出現,如嚴嵩、張居正時。

嚴嵩、張居正之顯赫,還得討好司禮監,就是明證。

綜觀有明一代,內閣對宦官之干政,雖亦起過一點制衡作用,如成化年間,由於閣臣一再堅持,汪直主持的西廠一度被撤。但總的來說,內閣是越來越受制於司禮。內閣爲司禮監扼制,以致明代成了宦官爲禍最烈的朝代。

明朝內閣制簡介 後期地位赫然爲真正的宰相且可壓制六部 第2張

四、內閣與六部經常互爭雄長,矛盾重重

歷代及明初,六部均隸屬於丞相,凡事必須秉承宰相的意志,自撤中書省、提高六部品秩後,六部變成直接對皇帝負責,職權完整,而且在閣之上。

但隨着內閣品位的提高,又有票擬權,內閣比六部更接近皇帝,部權便在不同時候、不同程度上爲內閣所侵。但是,內閣畢竟不同於中書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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