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學文史 > 在唐朝看來,隋朝滅亡的原因是什麼?他們做了哪些改善?

在唐朝看來,隋朝滅亡的原因是什麼?他們做了哪些改善?

來源:風趣史記網    閱讀: 1.31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對隋朝很感興趣的小夥伴們,小編帶來詳細的文章供大家參考。

唐朝在總結隋亡的教訓中,認識到隋失天下的一個重要原因在於“君不受諫”。於是唐高祖在621年下教,置諫議大夫四員,作爲專職諫淨官員。唐太宗更是注意發揮諫官的作用,規定“今後中書、門下及三品以上入閣,必遺諫官隨之”,以便“有失輒諫”,並詔稱:“每宰相入內平章大計,必使諫官隨入,與聞政事”。

要求諫官對國家政策、法令及人事等事宜,如認爲不妥,應當勸諫,甚至對皇帝的言行,也可進行規諫。這樣,太宗時以法定的形式正式確立了諫官系統的監察職能。太宗時的諫官組織隸於門下省,有諫議大夫四人,又有散騎常侍。武則天執政後,對諫淨制度作了較大規模的改進。

首先,加置左、右補闕和左、右拾遺各二員,大大增加了諫官人數,並注重其人選,有利於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但後來,不斷增補員數,以致時人有“補闕連車載,拾遺平斗量”的辛辣諷刺。其次,改諫官由門下一省統轄爲門下、中書二省分隸,以左補闕、左拾遺隸門下省,右補闕、右拾遺隸中書省,目的在於使二省互相監察。第三,建立甌使制。武則天命造四隻銅甌,塗上四種不同顏色,並分置四方。

在唐朝看來,隋朝滅亡的原因是什麼?他們做了哪些改善?

以青願置東方,稱延恩匾,以受養民勸農之事;以丹甌置南方,稱招諫題,以受諫論時政之書;以素甌置西方,稱申冤頤,以受陳冤訴屈之狀;以玄甌置北方,稱通玄頤,以受舉報告密之狀。以諫議大夫、補闕、拾遺各一人爲知頤使,並以御史中丞、侍御史一人充理匾使。其後四願又合爲一頤。這些改革,使諫官系統更加完善起來。

諫官行使監察權,主要是鍼砭時弊,既可就具體問題向皇帝提出意見,也可以直接陳述宰相政事的得失,至於對朝廷百官的監督則更是理所當然。諫官的監察方式,一是“廷議”,即對皇帝當面諫議;二是“上封”,即以書面形式,上書陳述時政得失,官員善惡。其中,面折廷爭,當面指出君主錯誤的例子,在唐代舉不勝數,唐太宗與魏徵之間的納諫與善諫,就是史書讚不絕口的諫淨典範。

進入宋代,諫官系統繼續變化。宋仁宗明道年間,陳執中爲諫官,屢請置院,遂在唐制諫官的基礎上,於門下省設立諫院,是爲單獨設院之始。其長官稱知諫院事,以司諫、右言充任。神宗元年改制,以左、右諫議大夫爲諫院長官,左隸門下省,右隸尚書省。南宋高宗建炎三年重置諫院爲獨立機構,而後成爲門下省的下屬機構。諫院的設置,標誌着中央監察制度得到了新的發展。

在唐朝看來,隋朝滅亡的原因是什麼?他們做了哪些改善? 第2張

宋代監察機構是實行臺諫制度。除諫院以外,繼續沿襲唐制,建立御史臺。以御史大夫爲長官,但並無實任,只是加官。而以御史中丞爲實際上的臺長。下仍分臺院、殿院和察院,侍御史隸臺院,殿中侍御史隸殿院,監察御史隸察院。宋以前臺官和諫官職責分明,御史主彈糾違失,肅正紀綱,監督官吏;諫官掌規諫諷諭,獻可替否,主要是監督君主的。宋朝則臺官、諫官事權相混,開臺諫合一之端。

主要是緣於諫官的諫靜對象由皇帝轉向大臣,其主要職掌已不是規諫帝王,而是檢舉揭發臣下的不法行爲,這實際代行了御史臺的職責;同時,又因爲御史權力擴大,並有規諫之責,於是臺諫的界限也就逐步模糊了。宋代臺諫官與唐代不同的地方還在於他們必須由皇帝親自任命,剝奪了宰相的薦舉權,故凡宰相所薦舉的官員及宰相親故皆不得爲御史,以保證御史對皇帝效忠的獨立性。

宋代有“不殺言官”的祖宗之法,臺諫官准許風聞言事,即便捕風捉影,子虛烏有,也不犯法,並且有了御史每月必須奏事一次的明確規定,如上任百日內無所糾彈,則罷蹦出朝,或罰辱臺錢(即罰棒),這一方面有利於活躍臺諫官的監察職能,但另一方面也極大地助長了御史彈幼權的濫用。

在唐朝看來,隋朝滅亡的原因是什麼?他們做了哪些改善? 第3張

神宗皇帝時,御史唐曾當面彈幼王安石,胡說八道,並未被神宗怪罪。宋代臺諫官因而氣勢很盛,每每形成一種與宰相抗衡的力量,以致很多有才能的宰相“志未伸,行未果,謀未定,而位已離矣”。南宋以後,臺諫官又多爲權臣如秦檜、史彌遠等人操縱,成爲他們專權納賄、排斥異己的工具。

元代繼續設立御史臺,並進一步提高其職權。規定:御史臺與中書省互不統屬,御史臺長官御史大夫秩高到從一品,中丞二員秩正二品,侍御史二員秩從二品,治書侍御史二員秩正二品,御史大夫並有直接選任臺官的權力。元朝統治者還對先前的臺諫機構進行調整,一方面將臺院的職權併入察院,把殿院降格爲殿中司,殿中司規模大爲縮小。

在唐朝看來,隋朝滅亡的原因是什麼?他們做了哪些改善? 第4張

察院名義上隸御史臺,實際上並不受其管轄,是一個比較獨立的監察機構,被稱作天子的耳目之司。另一方面廢除諫院,由職權提高了的御史臺統一負責中央監察,從而把宋以來臺諫合一之勢變爲現實。之後,明清王朝亦不置諫院。諫官由監督皇帝到監察百官,最後又被廢除,反映出專制皇權的不斷強化。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源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