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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被少數民族統治的,爲何元朝的存在時間比清朝少那麼多?

來源:風趣史記網    閱讀: 1.6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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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爲大家帶來了一篇關於元朝的文章,歡迎閱讀哦~

元朝(1271年-1368年),是蒙古族建立的王朝,定都大都(今北京),傳5世11帝,歷時98年。清朝(1636年-1912年), 是女真族建立的王朝,共傳12帝 ,統治中國276年。兩者都是少數民族入主中原,統治中國。

元朝軍隊的戰鬥力,放眼世界歷史,也是打遍天下無敵手,兵鋒所指,所向披靡。但如此強大的元朝蒙古帝國,爲什麼統治中國不到百年,遠不如清朝統治的時間,幾乎只有清朝三分之一?主要有四個方面的原因:

政治制度

孟森先生在《明史講義》中講,“凡歷朝享國稍久者,必有一朝之制度。制度漸壞,國祚漸衰。有經久難壞之制度,即有歷久始衰之國祚。有周之制度,即有周之八百年;有漢之制度,即有漢之四百年;唐宋皆然。”

孟先生所指的制度,即爲政治制度,是立國之基石,一個朝代統治國家的長久,也就是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堅持。元朝雖然武力強大,但其仍然是“馬上得之,馬上治之”,仍然使用軍人統治,沒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治國制度,能統治近百年,已屬僥倖。清王朝就非常重視政治制度建設,順治入主中原之後,認真學習明朝的政治制度,總體繼承明制,同時吸取經驗教訓,作些枝葉的修改。

在中央,設立六部(吏、戶、禮、兵、刑、工 ),各部長官稱尚書,副長官稱侍郎。在地方行省、道、府、縣衙門的建置,同時一省或幾省設立總督、巡撫。在用人上,進一步吸收和採用明朝的法律和制度,完善開科舉取士,爲朝廷發現和選拔人才,同時重用漢官和漢族知識分子。

同樣是被少數民族統治的,爲何元朝的存在時間比清朝少那麼多? 第2張

民族融合

蒙古統一中原後,沒有真正的推行民族融合制度,仍然將蒙古族的人民稱爲國人本族,將中原人稱爲外邦漢人。在意識形態上,就沒有真正將漢人作爲自己的國民。蒙古統治者實行民族壓迫,將各民族分爲不同等級,佔主體的漢人,定爲最低等級,向漢人收取各種名目繁雜的賦稅,隨意掠奪漢人的財產和生命,殘酷剝削漢族羣衆。

清朝自統一中原後,高度重視民族融合,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真正意義上將漢人視爲同等國民,實行滿漢一體,真正保障漢人的全命、人格和財產權利,漢族廣大人民,也逐步將清王朝認定爲自己的王朝。

文化上,自康熙起,大力推行以儒學爲代表的漢文化,漢人的傳統經典文化,成爲包括皇帝在內的滿族人必修課。到乾隆中期,滿人幾乎全部以漢語爲母語,滿文漸漸成爲僅用於官方歷史記載用的純書面文字。

用人制度上,實行開科取士,滿漢同等,以科舉之路入士,招攬了一大批漢族有士之識爲朝廷官員,既滿足了人才需求,又籠絡了廣大的漢族地主階層,更重要的是,強化了漢人的民族歸屬感和認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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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民生

民惟邦本。“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一個國家,一個王朝,統治階級能重視民衆,關心民生,則能長久。反之,民衆其本生存得不到滿足,只有揭竿而起,推翻重來。元朝的統治者,入主中原以來,從來就沒有真正地關注關心廣大漢民族的民生問題,民衆的死活漠不關心,仍然將重心放在四方征伐上面,常年發動對外戰徵,中原大地民不聊生。

清王朝的統治者卻截然相反,一開始就將廣大漢族民衆視爲自己的子民,非常重視民生問題,大力發展生產,提升普通民衆的生存生活條件。1669年,康熙下令廢除圈地令,永遠停止圈地,並將所圈土地退還給農民,陸續放寬墾荒起科年限,促進民衆墾荒的積極性,讓耕者有其田。 推行一系列地的改革,推行攤丁入畝,改變過去按人丁、地畝雙重徵收標準,減輕了無地和少地的農民負擔;實行官紳一體當差納糧,改革古代稅收制度,改變了原來老百姓既要交稅,還要當差服兵役和徭役,官紳則不必當差還不用交稅,客觀上減輕老百姓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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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皇作爲

歷史是由人民創造的,但作爲少數精英階層如皇帝等統治階級的因素,也會極大地推進或延緩歷史的進程。

元朝的皇帝,有能力的,忙於對外征戰對外擴張,沒有將精力用在國家的治理上;懦弱無能的,陷入內部的爭鬥,自相殘殺,無暇顧及國家的治理,更最有趣的是,在39年的時間裏,元朝換了九個皇帝。

清朝的12位皇帝,包括後面的光緒帝,不僅僅說與元朝比,就是與中國幾千年的任何一個封建王朝相比,皇帝的勤政廉政、政績作爲,都毫不遜色。如果不是西方列強的入侵,激發了本國的民族主義和民衆的覺醒意識,清王朝再延續百十年,也不是沒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