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是“一夫一妻”制度的創始人!制度一出看古人如何應對?小編給大家提供詳細的相關內容。
01
史上最招男人恨的傢伙,估計非春秋戰國時期的魏人李悝莫屬。
這貨出了本書叫《法經》,並在其中《雜法》一章明文規定:“夫有一妻二妾,其刑聝;夫有二妻,則誅;妻有外夫者,則宮。”
啥意思?
敢娶一妻二妾仨媳婦者,聝——割耳朵;
敢娶二妻者,甭吃飯了,砍腦袋;
如果妻子在外有人,逮住那個他,宮——咔嚓,命根沒了。
看你還咋扯淡?
02
魏國改革家李悝,當算一夫一妻制的首位倡導者。
法條一出,頓嚇得魏國男人全做了“捂襠派”。
彼時魏國強大,其他諸侯國也不得不附和,信誓旦旦:“諸侯無二嫡”。
這是《春秋·隱公五年》中的原話,就算天子諸侯,也不能同時娶倆妻子。
可是,美女如雲,心癢,這可咋整?
好整。
自古辦法總比困難多嘛,男人們腦瓜一轉,有招了:將第二、第三、第四……第N個媳婦,
統統給改名稱,不叫妻,叫媵,叫妾,叫嬖,等等等等。
於是乎,一夫一妻制便光明正大地變成了一夫一妻多妾制。
03
此後,歷朝歷代,上至貴爲九五之尊的帝王,也要堅決貫徹執行“一夫一後……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女御”制。
你看,朕就一個妻(後),沒違背宗法吧?
下至普通百姓,也只能明媒正娶一個妻。
所以,關於古代人“三妻四妾”的說法基本不靠譜。
一山都難容二虎呢,一家又豈納三妻?
管他三七二十幾,撕。
04
一家之中,妻的級別和身價最高。
“妻者,齊也,與夫齊體”,是履行完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等“六禮”程序,正兒八經娶進門的,故也叫“嫡妻”,“正妻”,是當之無愧的NO.1。
妻不死不亡,騰不出位,誰敢再娶,便犯了重婚罪,且屬重罪。
《大明律·婚姻門》便明文規定:“若有妻更娶者,杖九十,(後娶之妻)離異(歸宗)。”
《大清律·婚姻》更狠,不打得你兩爿屁股桃花朵朵盛開,決不罷休:“凡以妻爲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爲妻者,杖九十,並改正。若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後娶之妻)離異(歸宗)。”
05
妻之下的二號位,曰“媵”。
“古者嫁女必以侄娣從,謂之媵。”(《儀禮·昏禮》)
娶一贈一。
即從孃家陪嫁來的,多爲妻子的妹妹。
沒錯,就是小姨子。
媵非正妻,但所生子爲嫡生子。
嫡妻死後,媵則完全有機會登堂入室,成爲正妻,而其它來路的妾,登頂的機率幾乎爲零。
不像現在的小三小四,輕輕鬆鬆就能鳩佔鵲巢。
所以,再看古裝電影電視,若有美妾成功上位,你儘可罵他胡謅八扯。
06
在妻妾陣營中,妾的身份的確非常尷尬:“聘則爲妻,奔則爲妾。”(《禮記·內則》)
奔者,私奔也。
“妾者,接也。以賤見接幸也。”
明媒正娶,六禮齊備,叫妻;
無媒自通,六禮不備,便是賤妾,小浪蹄子。
妾製出現的比媵制要晚,但延續時間更長,一直處於半奴半妻的窘境。
唐宋元明清,皆有法規定:
“正妻殺傷妾室,減罪二等;妾室若毆打正妻,反了你,罪加一等。”
所以,坊間有諺:“寧爲貧婦,不爲富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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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的來源也多種多樣,也分三六九等。
如排座次的話,由高到低,大致如下:
1級:名門所出的庶女;
2級:平民白丁的女兒;
3級:通房丫頭(紅學專家劉心武在揭祕紅樓夢中以平兒爲例,說,在主子夫婦行房時,通房丫頭不僅可以貼身伺候,還可在主子招呼下,一起參與);
4級:赤貧之家鬻賣的女兒;
5級:戲子妾;
6級:青樓妓女妾。
7級:地震了,能要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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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妾的地位還要低下的,是“嬖”。
舊時的名門望族,一旦獲罪落敗,男子被罰爲奴,妻女則爲婢爲僕。
姿色出衆者,會被主人收納房中加以寵幸,曰“嬖人”。
嬖人的地位,最爲卑微低賤。
妾若生子,尚有可能鹹魚翻身,母憑子貴;
主人若敢立嬖人爲尊,實屬違背倫常,大逆不道。
09
除了明媒正娶的妻,跟班陪嫁的媵,無媒自通的妾,獲罪得寵的嬖,
古時還有兩種收寵納歡的方式。
一曰“烝”。
即指老爹身故後,兒子娶庶母;
二曰“報”。
既兄、叔死後,弟娶寡嫂,侄娶嬸母。
烝或報,起源於奴隸制社會。
在彼時,跟繼承老爹的房子院子、箱子櫃子一樣,是完全符合社會道德規範的制度與習俗。
且“烝報”的妻子屬正妻,所生子也是嫡子,家庭地位還很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