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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是太監,但他卻也是世界首富,被凌遲三天,身上的肉遭到哄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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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是太監,但他卻也是世界首富,被凌遲三天,身上的肉遭到哄搶。

衆所周知,朱元璋出身農民,做過乞丐,而且其父母兄弟都深受貪官污吏的迫害,所以朱元璋本人十分痛恨貪污,還立下了堪稱史上最苛刻的懲治貪污的法令:貪污60兩紋銀以上,便可處死。爲了加大震懾力度,1392年,朱元璋頒佈了《醒貪簡要錄》,規定貪污60兩以上的贓官,要被剝皮楦草,梟首示衆,即便皇親國戚、功臣良將亦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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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在位期間,貪污的現象確實大有好轉,畢竟朱元璋手段之狠,已經有無數前車之鑑。但朱元璋死後,其子孫大都沒有經歷過朱元璋所經歷過的一切,所以懲治貪污的決心和手段自然是比不上朱元璋的,以至於到了明朝中後期,腐化的現象十分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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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朱厚照時期,有一個名爲“劉瑾”的太監,就是鉅貪中的佼佼者。據說後來抄其家的時候,多達250萬兩黃金、5000萬兩白銀,如果當時有世界首富的話,非劉瑾莫屬了,爲何區區一個太監,竟能如此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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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瑾本姓談,六歲時被太監劉順收養,後來淨身入宮當了太監,才改姓劉。入宮後,劉瑾把王振(明朝第一代專權宦官、土木堡之變的罪魁禍首)視爲楷模,憑着寵媚和拍馬屁的功夫博得了明武宗的寵愛,數次升遷,最後官拜司禮監掌印太監(第一太監)。明武宗朱厚照貪杯、尚武、喜好玩樂,劉瑾就投其所好,最後朝中大權盡數交付劉瑾手中,當時京城有句俗語:京師有兩位皇帝,一個坐皇帝,一個立皇帝,一個朱皇帝,一個劉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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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瑾掌權後,大肆培植黨羽,橫徵暴斂,利用權勢,敲詐勒索,接受賄賂。明朝的地方官員每年都要去京城述職,而到了京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拜見劉瑾,備下重金厚禮,以表孝敬,這叫做拜見禮。不僅如此,劉瑾還將大小官職,明碼標價,爲了斂財可謂是無所不用其極。劉瑾雖然是從朝廷官員手中掠來的錢財,但這些官員自然不肯用自己的財產孝敬劉瑾,所以最後都轉移到了老百姓身上。貪官污吏都把沉重的負擔轉嫁給了百姓,很多人打着劉瑾的旗號,損公肥私,獻給劉瑾的銀錢不過是十分之一。民間怨聲載道,百姓都把矛頭集中在劉瑾身上。再加上此時劉瑾陣營內部分贓不均,同爲宦官八虎之一的張永,藉着平叛獻俘的機會,嚮明武宗朱厚照揭發劉瑾意圖謀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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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朱厚照下旨抄家,從劉瑾的家中查抄出250萬兩黃金、5000萬兩白銀,比大明國庫還要富足, 朱厚照勃然大怒,下令將劉瑾凌遲處死,劉瑾足足被割了三千多刀,分三天割完,而且由於劉瑾臭名昭著,當時的京城百姓都恨不得食其肉,喝其血,所以劉瑾被凌遲之後,百姓把劉瑾的肉全都“分走”了,以發泄內心的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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