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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志異-詩讞篇原文是什麼?該怎麼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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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志異《詩讞》原文

青州居民範小山,販筆爲業,行賈未歸。四月間,妻賀氏獨居,夜爲盜所殺。是夜微雨,泥中遺詩扇一柄,乃王晟之贈吳蜚卿者。晟,不知何人;吳,益都之素封,與範同裏,平日頗有佻達之行,故里黨共信之。郡縣拘質,堅不伏,慘被械梏,誣以成案;駁解往復,歷十餘官,更無異議。吳亦自分必死,囑其妻罄竭所有,以濟煢獨。有向其門誦佛千者,給以絮袴;至萬者絮襖:於是乞丐如市,佛號聲聞十餘里。因而家驟貧,惟日貨田產,以給資斧。陰賂監者使市鴆。夜夢神人告之曰:“子勿死,曩日‘外邊兇’,目下‘裏邊吉’矣。”再睡,又言,以是不果死。無何,周元亮先生分守是道,錄囚至吳,若有所思。因問:“吳某殺人,有何確據?”範以扇對。先生熟視扇,便問:“王晟何人?”並雲不知。又將爰書細閱一過,立命脫其死械,自監移之倉。範力爭之。怒曰:“爾欲妄殺一人便了卻耶?抑將得仇人而甘心耶?”衆疑先生私吳,俱莫敢言。先生標朱籤,立拘南郭某肆主人。主人懼,莫知所以。至則問曰:“肆壁有東莞李秀詩,何時題耶?”答雲:“舊歲提學按臨,有日照二三秀才,飲醉留題,不知所居何裏。”遂遣役至日照,坐拘李秀。

數日,秀至。怒曰:“既作秀才,奈何謀殺人?”秀頓首錯愕,曰:“無之!”先生擲扇下,令其自視,曰:“明系爾作,何詭託王晟?”秀審視曰:“詩真某作,字實非某書。”曰:“既知汝詩,當即汝友。誰書者?”秀曰:“跡似沂州王佐。”乃遣役關拘王佐。佐至,呵之如秀狀。佐供:“此益都鐵商張成索某書者,雲晟其表兄也。”先生曰:“盜在此矣。”執成至,一訊遂伏。先是,成窺賀美,欲挑之,恐不諧。念託於吳,必人所共信,故僞爲吳扇,執而往。諧則自認,不諧則嫁名於吳,而實不期至於殺也。逾垣入,逼婦。婦因獨居,常以刀自衛。既覺,捉成衣,操刀而起。成懼,奪其刀。婦力挽,令不得脫,且號。成益窘,遂殺之,委扇而去。三年冤獄,一朝而雪,無不誦神明者。吳始語“裏邊吉”乃“周”字也。然終莫解其故。後邑紳乘間請之。笑曰:“此最易知。細閱爰書,賀被殺在四月上旬;是夜陰雨,天氣猶寒,扇乃不急之物,豈有忙迫之時,反攜此以增累者,其嫁禍可知。向避雨南郭,見題壁詩與箑頭之作,口角相類,故妄度李生,果因是而得真盜。”聞者歎服。

異史氏曰:“天下事,入之深者,當其無有有之用。詞賦文章,華國之具也,而先生以相天下士,稱孫陽焉。豈非入其中深乎?而不謂相士之道,移於折獄。易曰:‘知幾其神。’先生有之矣。”

聊齋志異-詩讞篇原文是什麼?該怎麼理解呢?

聊齋志異《詩讞》翻譯

範小山,是青州府人,以販賣毛筆爲生,在外經商沒有回來。

聊齋志異-詩讞篇原文是什麼?該怎麼理解呢? 第2張

四月間,他的妻子賀氏獨居家中,夜間被人殺死。這天夜裏,細雨濛濛,人們在出事地點的泥中發現了一把題詩的扇子,是王晟贈送給吳蜚卿的。王晟,不知是什麼人;吳蜚卿,是益都城裏殷實之家,與同邑的範小山相識。吳蜚卿平日爲人很輕浮、佻達,所以同鄉人見到這把扇子,都認爲人是他殺的。縣衙把他捉去審問,他不承認;當用了慘酷的大刑後,他承認了,就定了案。這個案子送到府裏;府裏又轉到縣裏,經歷了十多個判官的手,無一人提出異議。吳蜚卿自己認爲是死定了,便囑咐他的妻子,把家中所有的財產都拿出來,救濟那些孤苦的人。有到他家門前誦讀佛經一千遍的,就給一條棉褲。於是,他家門前來來去去討飯的,每天就像集市一樣。誦讀佛經的聲音,在十多裏外都可聽到。因此,家中很快貧窮下去,每天只能依靠出賣田地房屋維持生活。吳蜚卿自己感到無生路可想,就暗地裏買通了監守的,買來毒酒,想自殺。夜間夢到神人告訴他說:“你不要死,往日是‘外邊兇’,眼下是‘裏邊吉’啊!”再睡覺。又夢見這些話,於是,他就沒有自殺。

沒有多久,周元亮起補山東青州海防道,當他讀到囚犯吳蜚卿的案子時,感到這起案件審理有疏失,就問:“吳蜚卿殺人,有什麼確鑿的證據?”範小山說有扇子一把爲證。周道臺反覆看了看那把扇子,問:“王晟是什麼人?”回答說不知道。周先生又把審訊時的記錄取出來看了一遍,立刻命令除掉吳蜚卿的死牢刑具,將他從重犯的內監解到關押輕犯人的外倉。範小山力爭說不妥,周道臺憤怒地說:“你想冤殺一個人了事呢,還是想得到真正的仇人才甘心呢?”大家懷疑周道臺與吳蜚卿有私情關係,都不敢追問。周道臺擲下一支紅色的籤子,立刻拘捕南部某店的主人。店主人恐懼,不知爲什麼。拘捕到以後,周道臺就問:“你店的牆壁上有東苑李秀才的題詩,是什麼時候題的?”回答說:“是去年,提學大人來青州府考試時,日照縣的兩三個秀才醉後所題,但不知他們住在哪裏。”周道臺便派人到日照,拘捕李秀才。數日後,李秀才被押解到。周道臺在大堂上,問:“你既然身爲秀才,爲什麼謀殺人呢?”李秀才跪下叩頭,不知所措,驚惶地說:“沒有這回事。”周道臺把扇子擲到他的面前,讓他自己看,說:“這分明是你作的詩,爲什麼僞託王晟?”李秀才審視後說:“詩,是我作的,但字並不是我寫的。”周道臺問:“既然知道你的詩,那人當然是你的朋友了,那麼這是誰寫的?”李秀才說:“這字跡,好像是沂州府王佐所寫。”周先生又立即派遣差役到沂州府拘捕王佐。王佐被押到公堂,周道臺審訊他,其過程和審問李秀才的情形一樣。王佐說:“這是益都城鐵商張誠求我寫的,說王晟是他的表兄。”周道臺說:“盜賊就在這裏啊。”把張誠捕來,一審他就全部招認了。

原來,張誠見到賀氏很美麗,想去勾引她,但怕她不答應。自己想若作這件事,須用金蟬脫殼之計,如僞託吳蜚卿,人們必定都會相信的,故託人題一把扇子落款吳蜚卿。若事情作得很順利就把自己的名字告訴賀氏,倘若中間多磨,就用此扇爲證,嫁禍於吳蜚卿,本意並不想殺死賀氏。張誠翻牆進去,強追賀氏。賀氏因爲獨居,平日常將把刀放在自己的身邊,以防萬一。這次,她覺察到有惡人,就捉住張誠的衣服,手拿着刀起來。張誠害怕了,從賀氏手中奪過刀來,但賀用力拉住他的衣服,使張誠無法逃脫,關且大聲地呼叫。張誠覺得困窘無法,就舉刀將她殺死,丟掉扇子逃跑了。就這樣,三年的一樁冤獄,一朝被昭雪,人們無不稱賞周道臺斷案如神。吳蜚卿這時方悟神人所說“裏邊吉”就是個“周”字啊。但是,始終不解周道臺如此斷案的原因。

後來,益都城的一位紳士,乘一個機會向周元亮問起這件事。周元亮笑着說:“這案很容易看破。我細細翻閱這個案子的審訊記錄,賀氏是四月上旬被殺死的。這天夜裏,又是細雨濛濛,天氣還有寒意,扇子並不是急需之物,哪裏有在匆匆急迫的時候,反而攜帶這多餘的累贅東西?兇手想嫁禍別人的用心是可以看出的。以前,我在城南避雨,見到牆壁上題詩一首,與扇子上的題詩完全相同。所以,我最初沒有根據地猜測李秀才,結果,還是由這條線索把真正的殺人犯挖了出來。”在座的人聽了,無不佩服。

異史氏說:“對天下事情能夠深入本質去探討的人,他就會在無以爲用的地方發現它的切實作用。詞賦文章,是爲國家增光溢彩的工具,而周先生卻用人們寫的文章來觀察人們的品行和命運,成爲一個伯樂式的人物。難道不是探討事物的深入嗎?而沒有想到觀察士人的方法,去移作審案之用了。《易經》說:‘知道事物發生變化的隱微的因素,那是多麼神奇呀。’周先生具有這種智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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